【党建创新案例】湖南吉首“红色股份”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强基层党组织“向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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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吉首“红色股份”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强基层党组织“向心力”
湖南省吉首市针对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级组织“无钱办事”的问题,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
2011年以来,我市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村级组织“红色股份”试点工作,取得了成效,创造了新经验,解决了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党组织“无钱办事”的老大难。
一、案例背景
吉首市地处武陵山区腹地,系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府所在地,辖4个街道、12个乡镇,人口30万人。
全市现有39个社区、138个行政村。
此前,全市绝大部分村无集体经济,村级组织活动经费和村干部报酬完全依靠市财政解决,村级组织兴办公益事业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不强。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数量发展迅速,而且经济实力日渐增强,成为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龙头”。
针对这种情况,市委组织部、市农村经济合作管理局、市扶贫办、市财政局等部门下到农村基层调研,寻找村级组织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契合点。
调研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做大做强普遍缺乏资金、土地等投入,而村党组织、村委会有一定社会资源却无项目可做,可以把二者结合起来,让他们优势互补、实现双赢。
于是,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2011年11月在全市选择出4个村启动“红色股份”试点工作。
二、案例做法
“红色股份”是由村党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合创办一个红色公司,作为发展村公益事业的实体,由该实体采取资金、土地入股或其他资产入股的形式,由村党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合创办一个公司,通过该公司实现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股份合作。
在试点村召开党员大会,推选出值得信任的党员代表,党支部与其签订协议,委托其以个人名义注册公司并担任法人,这个公司接受村党支部的领导和支持,代表村集体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收益归村集体所有。
(一)试点工作按照“双方自愿、互惠互利、民主管理”的原则开展。
对试点工作做到宣传到位,让群众了解是怎么回事,使全村党员和全体合作社成员都认识到位。
吉首市的情况是,各村党支部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试点都有很高的积极性,纷纷要求承担试点工作。
(二)选择产业特色明显、市场开拓前景较好、内部管理较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试点。
我市经过通盘考虑,选择了马颈坳镇隘口村茶叶专业合作社、白岩乡亿利德中药材合作社、太平乡司马村吉太养殖合作社和河溪镇马鞍村富旺春柑桔合作社等不同乡镇、不同专业的合作社作为试点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