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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管护模式与实践
1小型水利工程管护模式创新政策依据近年来,农村水利和涉水项目都加大了小型水利工程投资建设力度。
如何将原有工程和新建工程管护好,建立长效机制,使工程长期发挥应有的效益,是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机制和体制创新面临的重大课题。
为认真落实中央推进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实施水利安徽战略,2013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提出实施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5588行动计划,即用5年时间,通过5项改革措施,在全省范围内以小水库、小泵站、小水闸、中小灌区、塘坝、河沟、机电井、末级渠系等8类小型水利工程为重点推进改造提升,使现有小型水利工程除涝灌溉能力得到有效发挥,全省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提高到80以上。
2014年这项工程被列入全省民生工程,安徽省水利厅与财政厅又联合出台了《安徽省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小型水利工程建后管护具备了前所未有的政策依据。
2小型水利工程管护模式创新实践按照明确事权、改革产权、多元投入、建管结合16字方针,2014年砀山县选取了3个镇和一个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试点,实行公司+农户的专业化管护新模式。
21明确事权,理顺产权是基础。
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集体所属的小型水利工程大部分位于一家一户群众农田里,譬如旱季群众利用村集体机井进行灌溉,容易造成机井所在地户主庄稼损失,有的户主干脆不让其他群众使用自己地里的集体机井,引发干群矛盾。
实际生产过程就形成了集体资产产权不明晰,管理缺失缺位现象,最终导致工程有人建、有人用、无人管的局面。
针对这种现象,2014年试点单位首先对辖区内的所有小型水利工程进行摸底调查,分类进行所有权划分,理顺工程产权关系,避免了在确权过程中诱发干群矛盾。
在充分尊重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村集体机井管护采取了自有、自管、自用、自护的措施,县里给予每眼机井财政补助50元,落实管护主体为机井所在地户主,镇政府、村委会与管护主体签订管护责任书。
22创新管护模式,培育市场主体是关键。
随着土地流转政策的出台,砀山县成立了各类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民用水协会、种粮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1000多家。
为适应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不断壮大的新形势,鼓励他们参与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护,砀山县政府出台了有关管理体制创新改革配套文件,凡是能由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建设实施的工程由他们自主实施、自主管护,县财政按标准给予补助。
对没有进行土地流转地域内的原小型水利工程,所有权人拥有使用权,也可以委托给相关组织和个人管理使用。
目前,已在砀山县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民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专业化管护公司、家庭农场、农民用水协会等社会组织共14家,按照工程权属与所在镇村签订管护协议书,明确管护责任,实行公司化管理、专业化管护,县水务局和财政局负责对各镇、管护组织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成绩拨付管护补助经费。
23鼓励多元投入,管护经费有保障。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经费要采取坚持政府主导、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社会融资与群众自筹为补充的多渠道投入机制,注重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
县政府出台了《砀山县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资金管理办法》,从三个方面落实财政管护经费,一是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足额到位,二是按乡镇设立农田水利和养护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三是从农水和涉水项目中按1提取资金用于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纳入农田水利维护资金专户。
2014年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投入5395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财政经费137万元、县财政从农水和涉水项目工程经费中按1提取工程管护经费925万元、每个镇园区按不少于10万元标准筹集工程管护经费160万元,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个人对自建自管工程筹集工程管护经费150万元。
通过这种政府财政奖补、民间资金多元投入、强化资金与项目整合,使砀山县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有了保障。
3小型水利工程创新管护成效在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方面,积极推行两证一书所有权证、使用权证和管护责任书制度试点,明晰工程所用权、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创新管护模式,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