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对现代法律的影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法制史对现代法律的影响

[摘要]本文主要探讨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对现代法制建设的重大影响,以婚姻法和自首原则为例,讲述着古法如何影响当代法律建设。

[关键词]影响法律婚姻法自首

中国古法有利弊,我们应该怎么衡量?当今的中国应该怎样让法律更完善呢?

许多现代法律可追溯到古代,古法对现代法影响深远,以我们熟知的婚姻法为例:

1.西周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原则,并不排除各级宗主贵族广泛盛行的一妻多妾制。

2.秦朝时婚姻法有明确规定,婚姻——一夫一妻、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婚姻六礼:

1纳采(提亲);2问名;3纳吉;4纳征;5请期;6亲迎。婚姻七出:1不顺父母去;2

无子去;3淫去;4妒去;5恶疾去;6多言去;7盗窃去。婚姻三不去:1有所娶而无所归;2与更三年丧;3前贫贱后富贵。

现代的婚姻法部分内容仍和古法一样,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1.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2.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3.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婚姻法的立法一定要考虑给道德预设一定的空间度,只有这样,才能“导之以德、齐之以法”,婚姻法的法律制度才会在道德正义的辅佐下,发挥其更大的行为规制功能和作用。婚姻具有契约的本质特点,它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协议,这种协议在双方间产生了婚姻关系,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协议解除婚姻关系,因此婚姻是种契约。婚姻契约不仅有利于维护婚姻关系,而且也有利于维护社会关系的稳定,不仅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且有利于市民社会的发展与完善。

除了婚姻法,现代法律中很多规定已经惩罚措施在古代便有涉及,古代的一些法律规定仍影响着当代社会。

唐律中的自首原则:一是严格区分自首与自新的界限。唐代以犯罪未被举发而能到官府交待罪行的,叫做自首。但犯罪被揭发或被官府查知逃亡后,再投案者,唐代称作自新。自新是被迫的,与自首性质不同。唐代对自新采取减轻刑事处罚的原则。二是规定谋反等重罪或造成严重后果危害无法挽回的犯罪不适用自首。凡“于人损伤,于物不可备偿”,“越渡关及奸,并私习天文者,并不在自首之列”。即对前述犯罪投案的也不按自首处理。因为这些的后果已不能挽回。三是规定自首者可以免罪,但“正赃犹征如法”,即赃物必须按法律规定如数偿还,以防止自首者非法获财。四是自首不彻底的叫“自首不实”,对犯罪情节交

待不彻底的叫“自首不尽”。《名例律》规定:“自首不实及自首不尽者”,各依“不实不尽之罪罪之。至死者,听减一等。”至于如实交待的部分,不再追究。

此外,唐律规定,轻罪已发,能首重罪,免其重罪;审问它罪而能自首余罪的,免其死罪。出于分化打击犯罪的目的,唐律全面系统地发展了传统刑法的自首原则;这些内容影响到后世。

当代中国,正在建设一个法治国家,依法治国人民生活才有保障。对于古代法律,我们应当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积极建设与时俱进的法律体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