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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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寄宿制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及成本核算暂行办法

为规范学生食堂财务管理,合理控制饭菜价格,维护师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小学会计制度》、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及成本核算的意见》[鄂教财(2011)4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枣阳市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枣教发(2009)13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拟定《枣阳市寄宿制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及成本核算暂行办法》。

一、组织领导及人员职能

各寄宿制学校校长对食堂管理负总责,分管校长(主任)负直接责任,司务长负具体责任。因食堂工作主要与钱物打交道,所以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作风正派,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年龄不宜偏大。食堂工作要因岗设人、因岗定责、相互监督;仓库采购员、保管员、领料员、会计人员等岗位应分设,不得一人兼多职。

(一)分管校长(主任)职责:负责学生食堂所有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搞好饮食安全卫生、室内外环境卫生;研究食堂的经营管理方案,组织协调好食堂人员分工,充分调动从业人员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对锅炉房及食堂水电、气、油和各种电器设备维护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听取师生、家长及有关部门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并采取合理措施,加以改进。

(二)司务长职责:协助分管校长(主任),主抓食堂各项工作;按时召集食堂管理例会;对食堂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特别在食堂的物品采购、保管、加工及学生就餐等环节实行全程监督,对食堂的环境卫生和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进行重点监督;关注食堂服务质量和就餐师生的意见,适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协助做好成本核算及效益分析工作;负责索取各类物资供应商的资质和采购物品的合格证、检验报告等;有计划地组织好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思想工作和考勤记载。

(三)食堂厨师长(炊事班长)职责:负责食堂操作间的全面工作;负责制定每周食谱,并根据食谱和仓储情况列出每天采购清单;负责原料的清洗、加工、配餐、销售各环节的监管工作;负责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和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及时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健康知识培训;组织好每餐的开饭和收尾工作。

(四)食堂会计职责:受总务处及学校会计领导,负责食堂的财务管理、成本核算、财务档案管理;遵守各项收支制度,合理使用资金;正确使用借贷记账法记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按制度规定,对会计档案登记造册,建立会计档案目录,并有序分类管理,排列整齐,资料齐全;认真填写会计凭证,内容齐全,登记及时准确,做到帐表据实四相符;及时做好每月的结帐工作,对赢利及亏损均查找原因,报表及文字说明及时准确。自觉接受各级各部门的检查监督,如实提供资料和反映情况,并按月公示《食堂资产负债表》、《食堂经营收支情况表》、《食堂库存材料表》。

(五)食堂采购员职责:及时与厨师长(炊事班长)沟通,(2人以上)准时完成食堂物品的采购工作,确保食堂经营正常开展;对食品安全负责(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采购的物品(生鲜菜除外)必须有“三名”(厂名、品名、产地名),“三期”(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期),“三证”(卫生或经营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生鲜菜必须坚持招标采购或集中定点采购,做到货比三家,价格合理,优胜劣汰;及时索要购物票据;定期向食堂或学生公布市场行情,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采购工作情况。

(六)食堂保管员的职责:负责食堂主、副食及各类库存物品的保管工作,按时按计划发放;严格履行入出库手续,验收物品质量、单价、数量;物品要分类保管,摆放整齐,保持库内清洁卫生,注意通风;做好灭虫、灭鼠、防潮和安全防范工作(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做到库内物资不霉变、不损坏、不损失;日清月结《食堂库存材料明细账》,格式规范,单价、数量、金额准确,经常清点库内物资,做到帐物相符;保管好食堂的炊具、机械及日常用品,协助财务人员做好成本核算工作,每学期作一次全面的财产清理。

二、食堂物资流通环节

物资流通环节主要包括采购、验收入库、出库验质、加工销售等。为避免物资流通过程中,发生短斤少两、侵占物资现象,各单位必须做到按岗设人,相互监督。

(一)采购环节。食堂采购应不少于两人,并按月实行采购人员轮换制(若本月由甲乙担任采购,则下月可由丙替换甲任采购,再下月则由丁替换乙任采购,如此循环)。除配送物资外,500元以下的物资由两人共同采购、500元至1000元的还须由分管校长参与、千元以上大宗物资采购至少还须增加一名膳食管理委员会成员参与。采购物资前应由厨师长(炊事班长)开列《采购计划单》。采购人员采购时负责索要正规发票;因数额较小,小商小贩无正规票据的,应由售货方当场填写《学生食堂物资采购专用票据》并签名,采购人员还须署名经办。

食堂米面油等大宗物资应实行配送制,蔬菜、副食其他物资采购必须到批发市场统一批发,降低采购价格。若需供货商送货的,应摸清批发与零售之间差价,固定菜源,降低成本。学校蔬菜副食基地所产的蔬菜、副食产品,应以成本价进入食堂。

(二)验收与保管环节。物资采购后,采购人员凭发票或《采购专用票据》申请保管员、验质员验质复秤后入库,同时由保管员填写《入库单》,并由采购人、验质人、复称人、保管人分别当场签名,同时备注供货人。《入库单》一式三联,留存一联,保管员一联、食堂会计一联。《入库单》入账时还应有领导签批后的发票或《学生食堂物资采购专用票据》;月底若发票或《学生食堂物资采购专用票据》未到账,供货商未领款,可凭领导签批后的《入库单》挂“应付及暂存款”。

采购物品入库时,保管员还应向采购员索取采购物品的合格证或检测报告,对三无产品或不合格食品,仓库保管员可拒绝签字入库。

(三)出库验质环节。食堂厨师长(炊事班长)根据采购员当天采购的物品及仓库存储,制定好次日三餐的食谱及用料单后交领料员填写《出库单》,经验质员验质、炊事班长复秤签名,分管领导签批同意后,保管方可签字发料。出库时坚持先入先出,杜绝先入后出。《出库单》一式三联,留存一联,保管员一联,食堂会计记账列支出一联。

(四)饭菜加工环节。每餐饭菜必须在学生就餐前10分钟准备好,不得加工腐烂变质及感官异常的食品原料。加工后的饭菜要注意保热保洁,学生就餐时饭菜中心温度不低于70℃,每餐饭菜加工后应由厨师长品尝并取样保管留查。

(五)售饭及餐后的卫生环节。售饭前,食堂要指定专人提前在食堂醍目位置公示饭菜品种及价格,售饭时内部事务由厨师长(炊事班长)统一协调,餐厅由值日教师和领导负责监督管理。厨师长(炊事班长)要根据学生就餐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调配饭菜。餐后由厨师长(炊事班长)组织从业人员对操作间、餐厅、餐桌椅进行清扫、清洗。夜间要对操作间和餐厅进行紫外线灭菌处理。

三、食堂资金收付环节

资金收付环节主要包括收款、缴款、报账、审计支付。为确保食堂资金专款专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枣阳市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枣教发(2009)13号]明确规定,学生食堂资金因经营需要暂不纳入财政专户统管,但各镇(办区)核算点及市直寄宿制学校应设专户统管,平时食堂开支实行备用金制度。食堂会计要及时到统管会计处报账,补足备用金,不得影响学校食堂正常经营。学期结束,各统管会计要收回备用金,待新学期开学再办理备用金领借手续。

(一)伙食费的预收缴。对实行刷卡售饭的食堂,要设立兼职收款员、微机员,且岗位分设。学生缴款后,收款员开具一式三联收款收据,第一联留存记账、第二联收据、第三联交微机员充值。学校预收的伙食费应及时上缴食堂资金统管专户,并由资金统管人员在核准存款凭条、刷卡机生成的资金流量凭据、收款收据(学生缴费时开据的)后开具一式两联的缴款收据,“收据联”由食堂报账会计据实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存根联”与缴款单据留在统管会计处分校登记食堂经费账。

对就餐人数较少实行订餐制的食堂(提倡刷卡经营),可采取先吃后缴的办法进行伙食费结算。期初食堂运转,可由学校前勤提供一定数额的周转金(学校前勤经费账借记“应收及暂付款—食堂周转金--经办人姓名”,贷记“银行存款”;食堂经费账借记“现金”,贷记“应付及暂存款—食堂周转借款”),每学期结束学校要收回周转金,新学校开学再重新办理周转手续。学生就餐前由食堂厨师长(炊事班长)提前一周分班征集次周《学生就餐情况登记表》,汇总、公示无误后制定下一周的食谱、物资采购计划、饭菜价格并实施。每次就餐时,各值班教师要分别按《学生就餐情况登记表》核对所在班学生就餐情况,凡增餐、缺餐的,要如实核增减。一月就餐完毕,各班要清理、公示上月实际就餐情况,无误交学校分管领导、司务长、膳食管理委员会审核后,由食堂会计进行一月伙食费清收并向就餐的学生开“伙食费”收据。

实行订餐制的食堂也可实行月初预收,月末结转确认收入,一月一结、多退少补的办法。退补的伙食费必须由家长或学生本人签名确认。不同年级学生的供餐数量、规格和伙食费收取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拉开差距。

(二)货款的支付。食堂零星物资采购,由食堂会计利用备用金直接支付或经办人垫资支付,报账时必须将领导签批后的发票或《食堂物资采购专用票据》连同《入库单》一并入账,及时补充备用金;食堂大额物资采购,可由食堂会计到统管会计处通过转账直达供货商的方式进行支付。食堂会计报账时,必须坚持“先缴款、再审计、后报账”的原则,严禁坐收坐支。报审条据付款后,统管会计将《收支报账单》一联交学校记日记账,一联由统管会计按要求统一分校记账。

四、食堂成本核算

食堂支出成本,应坚持以食堂日常经营服务活动的各项直接支出为核算内容,主要分以下四项:

一是原材料支出。包括大米、面粉、面条、燃料、调料、肉类、菜类、蛋类、豆制品、水费、电费、其它;

二是人工支出。包括工资、各种补助、其它;

三是低值易耗品支出。包括淘洗用品、锅盆瓢铲、清洁用品、劳保用品、其它;

四是其他支出。包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食堂文化建设、购置费、其它。

以下两项不得计入食堂成本支出:

一是食堂房屋日常维修和维护经费,不应纳入食堂成本支出,而应计入学校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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