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企业发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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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升服务企业能力的办法
(2016年4月22日)
为进一步强化服务企业举措,提高服务质量,增强经济发展紧迫感、责任感和危机感,切实解决企业在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优化区域发展环境,激励在地企业共同实现新常态下新变革,努力开创服务企业工作新局面。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为企业服务的政策导向机制
(一)加强产业政策引导。遵循国家“十三五”产业发展规划,认真把握国家宏观政策,及时研究制订全县产业发展规划,主动引导企业投资方向和生产经营行为,大力发展培育“蔡楚文化”、“春申君文化”、“八公山文化”和“豆腐文化”,引导企业发展符合国家和本地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好、效益高的项目。
(二)发挥扶持政策作用。及时兑现扶持和鼓励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把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真正落实到位。充分发挥政策的扶持引导作用,鼓励引导企业扩大投资、加快技术改造、加强科技创新、争创名牌产品、增加税收贡献,增强企业加快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
性,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建立为企业服务的高效运行机制
(一)优化新增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建立县企业服务网,整合“行政审批、政策发布、项目推介和诉求受理”功能,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统筹政府行政审批职能,逐一列出服务企业内容清单,对县级审核审批事项或需上级机关审批事项,逐一确定经办人或全程代理人。及时发布上级和县重点发展产业项目扶持政策。开设企业咨询接待窗口,设立县企业服务热线电话,对企业提出的困难和问题,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办结制、超期默认制等制度规定。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在最短时间内解决问题,为企业提供全方位高效服务。
(二)精准承诺,严格兑现。进一步提高服务企业事项办理公开承诺精准度,规范行政行为,强化工作措施,创新便民、利民、高效的服务举措,把服务承诺真正落到实处,创造优良的政务环。
(三)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打造公平竞争环境。依法打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规避招标、串标围标、挂靠投标、转包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秩序,优化管理模式,打造企业公平竞争环境。
(四)开展机关作风专项整治。重点针对机关事业单位人
员,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对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建设推诿扯皮;群众观念淡薄,服务不到位,甚至吃拿卡要;担当意识不强失职、渎职贻误发展时机等现象。
三、建立为企业服务的信息畅通机制
(一)坚持和完善领导联系企业制度。县领导每人联系1个重点企业或企业重点建设项目,原则上每个月与县直牵头部门到所联系的企业调研走访1次,主动了解企业发展情况,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建设发展情况,双月一调度、半年一总结。
(二)定期召开企业家座谈会。每年召开2次企业家座谈会,广泛听取企业对政府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企业面临的共性困难和问题,组织有关部门调研解决。对企业反映比较集中和强烈的问题,随时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及时予以解决。
(三)举办和组织企业推介。在安排全县招商引资活动中,鼓励在地企业随团开展企业发展项目推介和考察活动,共同实施“走出去”战略。定期举办银企洽谈等各类活动,为企业结识客户、寻求合作、扩大影响搭建平台。
四、建立为企业服务的保驾护航机制
(一)实行涉企检查登记制度。严格清理和控制各种检查、评比和达标活动,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内容、频次和时间安
排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实行信息共享,避免重复检查。
(二)建立挂牌保护机制。每年确定一批挂牌保护重点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开展挂牌保护试点。对企业开展各类检查、验收和升级达标活动,必须办理提前预约手续,在规定时间内依法依规开展。公安机关按属地管理原则,对挂牌重点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安全保卫工作直接进行业务指导,实行治安重点跟踪,重点整治企业及周边社会环境,并从快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增强企业发展安全感。
(三)加强土地保障。强力推进限制土地处置和整改。采取限期开工、收取土地闲置土地费、土地置换,组织临时利用、收回土地使用权等方式,盘活存量;加强已批土地供应着力盘活利用批而未供土地,推动节约集约用地,促进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加大土地出让金追缴力度,凡因未执行土地出让合同造成欠缴的,一律采取行政、司法手段进行追缴;清理规范土地融资,规范土地抵押融资登记,防范降低土地融风险。
(四)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依法依规处理当前存在的各种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重点解决土地出让、规划审批、施工建设、房屋销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五、建立为企业服务的评议奖惩机制
(一)建立涉企问题投诉处理机制。加强涉企信访问题整治力度整治,设立涉企问题信访投诉电话,对企业的信访投诉,有关部门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县监察局、县效能办将定期不定期对涉企问题进行明查暗访,并适时对部分问题进行通报、曝光。
(二)企业服务质量纳入目标考核。每年组织企业对政府部门、公共服务部门进行评议,对服务优良、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服务承诺不兑现,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和降低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等次。
六、建立促进企业发展的激励导向机制
大力宣传企业讲贡献,服务社会责任,提高民营企业政治待遇和社会影响。全县每年安排1次企业社会贡献评比活动,对上年度纳税总量前3名企业和在纳税200万元以上企业中,纳税增幅同比增长20%以上的前3名企业,授予“县贡献突出企业”称号,颁发荣誉证书,优先安排企业负责人参政议政,给予获奖企业一次性奖励,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获奖企业或机构的产品和服务。获奖企业若发现有欠缴税款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取消待遇,3年内不推荐企业和负责人参加各类先进评选或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