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流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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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安排
A.招聘专员将资格初审合格者资料汇总后,根据面试小组成员的时间安排情况,对笔
试、面试的时间、地点、面试主管等相关事宜做出安排,对应聘者发出《面试通知
书》或电话通知;
B.面试接待及证件审查(含年龄确认流程):
应聘人员接待由招聘专员负责,并对应聘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专业等
级证等相关证件辨别真伪和有无借用他人身份证件,主要辨别手法如下:
a.身份证件的目视检查
a.1 招聘人员在面试员工时应先认真核对身份证的照片与真人是否相符,员工自
报生日、家庭地址、生肖属相等是否证件上信息一致;
a.2 真实居民身份证规格为88mm×60mm,四角呈圆弧状。式样为聚脂薄膜密封、
持证人相片和登记内容一体化的单页卡式,即证件是经翻拍印制后塑封而成;
a.3 证件正面文字印有证件名称、签发机关名称(证件签发机关为县公安局、不
设区的市公安局和设区的公安分局)、有效期限;图案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徽、长城;
a.4 证件背面印有持证人标准相片、网状花纹图案、以及姓名、性别、民族、出
生年月日、住址五个登记项目、身份证号码。背面防伪标志:背面透视全息
图像由“长城峰火台图像”和“中国CHINA”等字样由内向外依次排列。左右
翻动时隐时现.如质较软,无反射则多为假证;
a.5 身份证的有效期:16-25周岁的公民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26—45周
岁的公民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46周岁以上的公民发给长期有效
的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
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
签发之日起计算。
b.二代身份证有效期检查
b.1 入职时员工身份证起码有三个月有效期,身份证过期者不聘用;
b.2 入职后,证件过期时,人力资源部将提前一个月发出书面通知,办理后提交
人力资源部进行系统更新。若遇证件办理中证件已过期人员,需提供公安机
关发出的回执证明;
b.3 若发现员工持有假身份证或他人身份证,应通知驻厂协警等执法机关协助处理。
c.招聘面试时须重点核查应聘者年龄是否已满16周岁,身份证件是否为本人
c.1 对员工年龄产生质疑,会暂缓录用,通知员工携带户口本和到驻厂协警处核对户籍信息;
c.2 面试人员仔细观察员工五官特征与身份证上照片信息是否一致,例如眉毛形
状、嘴型、耳朵轮廓、脸上的痣、疤痕、身高等特征,本人年龄与身份证上
年龄是否吻合;
c.3 对有疑问人员,对其家庭成员进行访问或求职者在当地户籍地开具身份信息证明;
c.4 结合毕业证、其他有效证件上的照片、姓名和身份证、本人长相特征进行比对;
c.5 入职履历表上、报到通知单上贴上个人近照,招聘人员签字盖章确认,后面依此对照;
c.6 受理其他人员提供某员工不具合适年龄的信息的举报和投诉,即时跟进处理。
d.人证核对及身份证人脸识别系统确认
d.1 经招聘人员目视通过,求职者应通过《二代身份证人证识别系统》进行人与证的核对;
d.2 公司现用的《紫光图文人证比对系统》,将人脸识别的多个核心算法人脸定
位、人脸特征建模、人脸识别比对等进行了专门优化,支持特征值,空间,
三维(多姿)多种比对算法;
d.3 比对会有测试分数,根据仪器设置,达到设定分数则自动显示绿色“通过”,
可以导出测试记录和数据(通过的分数线由设备设定);
e.对人证系统测试通过者,当场采集指纹信息。
C.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资料:
a.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b.最高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c.各种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d.个人简历。
D.应聘资料填写
a.职员(月薪):填写《员工履历表》,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填写《职员面试考
核记录表》、职5以上的需要附上《职级核定表》;
E.笔试:面试小组根据岗位情况,所有面试人员须先人力资源部组织笔试。试卷内容:
专业技术类试卷及答案由用人部门提供;通识类试题及答案由人力资源部提供;由
人力资源部进行试卷评分,笔试分数低于60分者,不予参加面试。
F.面试:求职人员必需经过人力资源部先进行初步面试,经人力资源部初步面试合格
后方可推荐给用人部门复试,未经人力资源部初试人员一般不予录用(特殊情况经
集团人资部批准例外)。在面试时,各面试主管须秉承客观公正原则,通过对应聘
者的面谈与观察,在三心(上进心、责任心、企图心)、个性特质、求职意愿、教
育背景、专业技能、工作经验、职业素养等方面对其做出认真评估,填写《面试考
核记录表》,并做出选择。
G.背景调查:对市场、业务、采购、研发、财务、仓库、文控管理等岗位人员、理级
以上及客户特殊要求的岗位人员,须对其历任的工作背景、人际关系、品德操守、专业能力、职位/薪资状况、工作业绩、任职与离职日期、离职原因等方面进行背
景调查,背景调查人员须做好背景调查详细记录并签名确认。
H.为提高面试时效性,原则上要求面试一次性完成,避免多次来司面试所产生不良影响。
5.3.1.7 录取过程
A.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录用;
a.不符合岗位录用任职资格者;
b.未能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或身份证已过有效期者;
c.未满16周岁者;
d.经确认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其它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尚未痊愈者;
e.有吸食毒品或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f.被起诉或犯罪在案,尚未撤诉者或被通缉者;
g.在其他企业任职尚未解除劳动关系者;
h.曾在本公司被开除者
i.提供虚假资料及证件者;
j.背景调查不实者;
k.其它经工厂审核认定为条件不适合者;
B.职员录用资料签核及权限
a.资料签核:经人力资源部及用人部门面试合格人员,由用人部门把签核后的资料
反馈到人力资源部招聘课;
b.薪资核谈:所有面试合格人员,必须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应聘者的学历、工作经验、
及以往的任职情况及结合公司薪资制度进行职级及薪资的核定,与应聘者沟通薪
资情况,并按签核权限把薪资资料呈人力资部负责人或事业部长核准,职14(含)
-职16(含)人员交人力资源部初审、人力资源中心审核、事业本部长审核、事业
群长或高级副总裁核准;职17(含)级以上人员须呈董事长核准;薪资核定人员
须做好薪资保密性。禁止用人部门直接和面试者确订录用的薪资或职级,否则不
予录用。
C.员工签核权限:
a.普通员工:经招聘和用人部门指定人员双方面试,签字同意后录用;
b.日薪技术人员:由用人部门签核,事业部部门长签核,人力资源部核准。
D.职员入职履历表签核权限:依据《人事权限核决表》执行。
E.录用通知:对于面试合格者,录用资料签核完毕后,人力资源部招聘课发《录用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