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急救中心的照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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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急救中心的照明设计

摘要:本文作者根据在进行医院急救中心照明设计中的心得体会,结合国家相关规范,对急救中心的照明设计提出了一些看法和见解,以供同行参考。

关键词:急救中心一般照明应急照明备用照明紫外线消毒灯

一、前言

医院的照明主要是满足医疗诊断、抢救治疗和病人恢复休息的需要,同时,要具有明亮、舒心的光环境。当前,我国的医院建设发展很快,医院建设中电气设计的复杂性、特殊性已为广大设计人员共识,但在实际建设和使用中发生的问题较多。一方面是国内尚未颁布国家级的医疗机构、场所、设备电气设计标准;另一方面,设计人员对医院的特点缺乏了解,以致图纸与实际有时出入较大,在施工和医疗工作开展后,不得不进行较多的整改。本文将结合医院设计规范与业主提出的具体要求对急救中心的照明设计进行阐述。

二、照度要求

由于此次急救中心还含有放射科、病理科、库房等其他部门,故其照度要求差别较大,应急照明自不用说,即使是一般照明和局部照明、特殊场所指示照明以及照明照度范围等也因功能不同而要求不同,均需全面考虑。《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对医院各部门提出了照度范围的规定,见表1所示。但随着我国医院建设水平的提高,不仅医疗设备增加,医疗分工细化,医疗作业精细程度提高,而且由于医院面向市场,夜晚作业的医疗部门和场所越来越多,因而对照明照度的要求显得更为突出。

三、具体照明设计

急救中心主要包括抢救大厅、药房、血库、病房、调度室、配电室、库房、空调机房、值班室、护士站、检验科、办公室、放射科、病理科、检验科信息科等。

为考虑美观,急救中心除特殊房间外均采用嵌入式格栅萤光灯或配照型工厂灯做为一般照明,

病房除一般照明外,每床设床头灯作为局部照明,并在墙壁、地脚等处设置值班常夜灯,既方便医护人员夜间查房,又不影响病人休息。病房内除设一般用途插座外,每床上方设一多功能控制板,上设置插座、呼叫应答器、供氧、吸引等多种设施,床头灯开关置于控制板上。

解剖室、手术室、DSA室、胃肠X线室等除一般照明外,在手术台中间设无影灯,四周设紫外线消毒灯。

我国《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2008)(以下简称《规范》第10.8.6.12条规定:候诊室、传染病院的诊室及厕所、呼吸器科、血库、穿刺、妇科冲洗、手术室等场所应设置紫外线消毒灯。在医院建设中应执行国家规范,同时我们可以看出,规范中规定的这些场所比较容易感染和传染细菌,具有传播病菌和互相传染细菌的作用,如候诊室。然而在实际使用中,这样的场合还很多,因此各省、市卫生防疫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象检验科、监护病房、普通诊室,还有病区的治疗室、抢救室、更衣室等都必须设置紫外线杀菌灯。在电气设计中,千万不能大意,一定要严格按规范要求,这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

紫外线杀菌灯可选择移动式,也可选用固定式,一般选用固定式,设计中应选择其功率及数量,实际使用时可参见表2,杀菌灯的布置应使灯管周围有一定的空间,有利于提高杀菌效率。象走廊、电梯厅等公共场所,应设置一定数量的插座,为移动式紫外线杀菌灯的使用提供方便。

配电室、120指挥室、120调度室等除一般照明外,须增设备用照明。备用照明平时宜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指挥调度用房的备用照明可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配电室的备用照明可满足其继续进行工作所需的最低照度。

除上述一般照明、备用照明,在急救中心走廊、门厅、楼梯口等处设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具,0.5秒自动切换,应急时间120分钟。

四、紫外线消毒灯的设置

确定紫外线消毒灯的用量,要考虑两点:

(1)在设计前期,要与医疗建设主管方充分联系,充分了解各部门具体用量,以初步确定数量范围;

(2)在一个房间具体设置多少,可以通过公式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杀菌灯的布置应使灯管周围有一定的空间,有利于提高杀菌效率。

紫外线杀菌灯可选择移动式,也可选用固定式,一般选用固定式,设计中应选择其功率及数量,实际使用时可参见表2,杀菌灯的布置应使灯管周围有一定的空间,有利于提高杀菌效率。象走廊、电梯厅等公共场所,应设置一定数量的插座,为移动式紫外线杀菌灯的使用提供方便。

五、配电和控制

急救中心内所有照明均有其专用照明配电箱,配电箱设置位置根据急救中心各层防火分区而定。

对于一般照明采用普通照明配电箱,单电源供电;规范及业主要求采用双电

源供电如信息科、检验科等、放射科等处照明配电箱采用双电源互投切换箱,双电源供电;设置备用照明的地方除由双电源互投切换箱供电外,还由其他配电箱(柜)引出专用照明回路作为第三电源供电。

各房间及走廊的一般照明均采用集中控制;无影灯由单独回路配电、单独控制;紫外线消毒灯可与一般照明采用一个照明回路配电,但需设就地单独控制开关。

六、结束语

由于医院照明设计要求特殊,建筑复杂,涉及面广,不同于住宅、写字楼和宾馆,故其电气工程设计难度大,需综合考虑的问题也多。虽然要求电气设计尽善尽美是不可能的,但应尽可能完善、周到。否则,施工中或施工完成后,修改的工作量大,困难也大,而且还会影响医疗作业的品质和效果。所以作为设计人员,应该不断了解学习最新的医疗设备,学习了解国内外的新规范,在进行设计工作前与业主做好沟通、交流工作,使设计产品尽可能的符合规范、业主的要求。

参考文献

[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T/T 16-2008

[2]《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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