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之财务制度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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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之财务制度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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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9日

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中的财务制度改造

(一)资金筹集制度的建立

1.资金构成及其管理制度的建立。资金管理是公司财务管理重要的组成部分。为便于加强对资金的管理,中国股份制企业的"资金"一般可具体划分为:注册资金、核定资金、发行资金、认购资金、实收资金或实缴资金等。为了确保股份企业财产和企业债权人利益不受损害,按照股份制一般要求应该规定资金必须具备资金确定、资金充实和资金不变三个原则。

2.股票发行及其管理制度的建立。股票发行必须在公司成立登记后进行。股票发行能够采用公开发行与非公开发行两种形式。公开发行上市的公司必须具备<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如连续盈利年限、资本规模、公司财务公开等。股票的非公开发行能够由发行股票的公司自行输;而公开发行股票必须委托由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金融机构代理。企业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司能够根据需要发行多种股票,以满足各种发行者和投资者的需要。股份有限公司能够发行普通股和优先股、记名股和不记名股,但只允许发行票面金额股。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批准后,须在法定时限内公开发行。

文档仅供参考

公司发行股票一般应以认购方式签订认购书销售股票。

3.债券发行及其管理制度的建立。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时,须由董事会就发行的主要事项拟出提议并经股东大会经过作出决议。发行公司债券总额不能超过公司全部资产减去债务后的余额。公司对其债务或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有违约或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状态时,不能发持公司债券。公司债券一般发行方法有直接发行、代销发行和承销发行三种。中国<公司法>规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和由两个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两个国有单位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能够发行公司债券。

(二)资金运用制度的建立

1.流动资产管理制度的建立。资金运用制度的主要内容是资产管理制度。股份制企业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流动资产包括企业生产经营财产中所有的现金、存货和应收帐款。现金管理,必须首先建立现金计划管理制度,正确确定现金的需要量;其次,建立、健全现金日常管理制度,使股份制企业现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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