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网络舆论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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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网络舆论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出路
2010-11-24 14:26:00 来源: 人民网(北京) 跟贴 0 条 手机看新闻

《新闻爱好者》供稿

摘要:当前,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网络舆论监督发挥了传统媒体无法发挥的作用,在监督中解决了许多问题,但由于互联网在我国发展起步晚,普及率低,所以网络监督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本文以“华南虎照”事件为例,探讨网络舆论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以期实现网络监督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使网络舆论监督能得到良性的发展。

关键词:网络舆论监督 “华南虎照”事件 出路

十七大报告指出:“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利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网络舆论监督作为新时代的一种监督形式,一方面能促进社会公平、有序、良性发展;另一方面,网络舆论监督作为一种新兴产物,人们对其了解得还不充分,监督机制还不完善,网络舆论监督机制的作用还不能充分发挥,网络舆论监督的不足一时还难以克服,所以对网络舆论监督的研究有利于制度的完善,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发展,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但网络舆论监督已成为人们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并在国家的发展机制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何谓“华南虎照”事件


2007年10月12日,陕西省林业厅宣布陕西发现华南虎,并公布据称为陕西安康市镇坪县城关镇文采村村民周正龙在当年10月拍摄到的华南虎照片,由此推翻了野生华南虎已经灭绝的观点。媒体的报道引发了民间和网络的热议,围绕着照片的真假,媒体、专家、公众质疑的声音从网络上汹涌而起,风波愈演愈烈。中国摄影家协会数码影像鉴定中心邀请数码、动物学、植物学等各路专家,就40张华南虎照片的真实性在北京举行鉴定会,认为照片中的华南虎影像是不真实的,但在质疑声中周正龙本人坚持,老虎是真的,陕西省有关部门也对虎照进行了鉴定,认为照片中的老虎是真的。网友也在网络上就此进行积极讨论,部分网友质疑“老虎颜色为什么这么艳红、眼神与嘴巴为什么这么像布老虎公仔、老虎的耳朵跑哪儿去了、老虎身边的植物没有一棵是倒的、居然有穿头而过的小藤条”。2007年11月16日,一个网友竟称华南虎的原型实为自家墙上的年画,而义乌年画厂也证实,他们确曾生产过该老虎年画。直至2008年2月4日,陕西省林业厅就“草率发布发现华南虎的重大信息”发出《向社会公众的致歉信》以表达他们的歉意,经查证,周正龙用老虎画拍摄假虎照,还用木质虎爪模具在雪地捺印假虎爪行骗。周正龙立即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报请

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而本案涉及的13名人员分别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其中陕西省林业厅副厅长孙承骞、朱巨龙被免职,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处长王万云、信息宣传中心主任关克被撤职。周正龙以诈骗罪、非法持有弹药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华南虎照”事件尘埃落定。
从“华南虎照”事件看网络舆论监督的优势

“华南虎照”事件确证了人民监督的强大力量,激起人们监督的热情。在整个事件中,普通网友、专业技术人员、律师等积极参与“华南虎照”的讨论与鉴定工作,网民的力量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他们以互联网为平台,自由地发表自己的真实想法,对最后得到华南虎照的真相起到了重要作用。

互联网是一个言论自由的平台。言论自由引导人们敢说真话实话。互联网为所有人创造了一个言论自由的平台,话语权不在专属政府,人人都可以独立思考,并不断深入调查研究,发表自己的想法和意见。同时,互联网提供的言论自由的平台,有利于网民的交流。在这个虚拟空间里,所有成员都能平等自由地发表自己的意见,交流彼此的想法。网络为舆论监督的群众性和民主性提供了条件。

网络舆论监督具有广泛性。由于互联网通达全球,地球上任何一个角落都可以通过电脑、手机等通信终端设备,浏览网络媒体信息,并发表自己的看法。互联网提供给人们一个言论自由的“场所”,同时广大网民在发表观点时普遍采用匿名方式,网民自觉不自觉地就会加入到舆论讨论活动中来,使网络舆论监督的主体具有广泛性,使网络舆论监督成为广大网民真实想法的体现。

网络舆论监督力量强大。互联网的自由性导致网络舆论监督力量强大,互联网由于其拥有较强的互动性和传播的广泛性,越来越多的人把互联网作为舆论监督的首要渠道。互联网为舆论监督提供了较好的互动空间和广泛的网民基础,促使人们在网络交流中形成强大的舆论力量,形成民主意见。

网络舆论监督具有低成本的特点。与传统监督形式相比,网络舆论监督省去了许多传统监督所需费用,如车旅费,省去了许多中间环节,网民只需在互联网上发布自己的观点,即可使人们了解到事件本身,这大大节省了时间,也使监督朝无纸化方向发展,这符合节约型社会的要求。


网络舆论监督具有及时性。网络传播不受时间和空间的影响,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一旦发生新的情况,不必等待印刷,也不必等待发行,立即就可在网上发布,世界每个角落的人们可以立即获悉。受众只需打开页面,就可获得充分的新闻信息,并且互联网的传

播无需经过其他中转设备,所以大大加速了其传播的高效性和及时性,人们足不出户就可以在网络上直接参与到“华南虎照”事件的讨论中,网友的发帖、看帖、转帖几乎可以同时进行,信息的反馈十分及时。

网络舆论监督是自下而上的。网络舆论监督把监督权交还给人民,人民在监督权得到保障的同时,积极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利,在监督方式上实现由下而上,充分实现了人们参与管理国家、参与国家改革与发展的宏愿,媒体、民众与政府真正实现了平等对话,忽视了社会地位、教育程度等方面的差异。
从“华南虎照”事件看网络舆论监督存在的问题

我们可以看到,在全民参与下,网络舆论监督形成一种重要的舆论压力,使人民的监督权利得到充分实现,使人民的监督权利得到保障。但是,网络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仍然是一种无法克服的障碍,网民提供的虚假、片面信息使事件更加扑朔迷离,同时,在网络传播环境中,由于传播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网络舆论监督没有形成一套完整规范的监督体制,使得网络监督出现了一些问题。

网络暴力。在“华南虎照”事件中,网民通过网络大量搜索以及发布关于周正龙与其家人的信息,其中部分信息为周正龙本人公布,但其他一些信息却非周正龙本人所言,这部分信息构成了对周正龙本人的名誉权和人身权的严重侵犯。尽管周正龙触犯了国家法律,但这种随意公布、传播周正龙隐私的行为以及对他带有明显恶意的攻击性语言本身已经构成侵权,即便它是为了追求良好的结果,我们也不能忽视在这一过程中对他人合法权益所造成的侵害。

监督信息具有片面性。由于每一个网民都有自己的社会背景和自己的生活阅历,对待同一件事情,往往表现出不同的观点,不同的网友往往从自己的角度发表对事件的看法,使网民发布的信息具有片面性,不利于事情的解决。

网民身份的隐匿性。网络舆论监督的行为主体的身份具有隐匿性,网民在网络舆论活动中既可用真名也可用假名甚至匿名,网民在匿名的情况下真实或虚假地发表自己的想法,或为社会发展积极发表言论,或抨击、批判社会,网络上发表的内容参差不齐、鱼龙混杂,各种消极、低迷的观念在网络中传播,网络的匿名性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网民的道德责任意识,使得网络媒体的公信力降低。

网络信息的失真性。传统媒体舆论监督一般都是经过严格训练的记者深入采访的,能保证采访内容的真实性,而网络舆论监督中网民身份的隐匿和网民只是根据自己的兴趣,围绕一个热点问题自发进行舆论讨

论,网民发布的信息很难做到客观公正。另外,网络的及时性和快捷性,还会导致网民在对新闻事件的内容无法作出正确调查、判断的情况下,就对事件作出不客观的评价,致使各种失真信息在网络上泛滥和讹传。


网络舆论监督主体具有情绪性。现代社会的飞速发展,使人们面临的生活压力与日俱增,面对巨大压力的人们往往需要寻求减压的出口,网络的匿名性和自由性恰恰给人们创造了这样的机会,人们可以在匿名的情况下宣泄自己的非理性情绪,这种感性而又偏激开放的言论在网络上广泛流传,干扰人们对监督客体进行客观的判断。

网络监督具有不稳定性。网络舆论监督的主体成分复杂,且流动性大,导致网络舆论监督过程中信息来源不稳定、不系统,监督效果不明显,导致网络舆论监督的不规范性和不规律性。同时,网民中普遍存在从众心理,网民往往具有从众心理,人云亦云,不注重调查研究,在“华南虎照”事件中表现为网民主观、盲目地跟从打虎派或挺虎派。
我国网络舆论监督的出路分析

“华南虎照”事件发展的全过程,使我们清晰地看到,网络舆论监督与传统媒体相比的诸多优势,网络舆论监督给人们提供了一个虚拟的自由平台,网民们能说真话、敢说真话、乐说真话,网民只需支付极低的成本就可以及时地将自己的想法如实反映,将各类意见、建议自下而上地进行传达,这正是未来社会舆论发展的走向,也是现代社会政治文明的集中体现,但网络舆论监督仍然存在很多不足,我们认为要建立完善的网络舆论监督,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完善网络舆论的监督机制。要完善网络舆论的监督机制,首先要完备网络舆论监督的社会机制,其次要协调网络舆论监督与其他监督形式的关系,因为网络舆论监督尽管克服了传统媒体的不足,但其缺乏系统性和规律性,因此,必须协调网络舆论监督与传统监督方式,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取长补短。另外还要完备网络舆论监督的自身机制。网络舆论监督的发展关键要健全自身机制,政府要培养理性的网络信息传播者和把关人,提高网络从业者的素质,加强网站及其从业人员的行业自律,在追求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同时,在尊重网民自由权利的基础上净化网络环境,引导社会舆论向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

引导网络舆论监督的良性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充分强调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网络舆论监督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其形成与发展固然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事实上,很多商业网站为了盈利往往忽视了自身的责任。为了提

高点击率,它们往往改变自己的立场来迎合一部分网民,导致负面舆论泛滥,正面舆论被淹没,给国家和社会发展造成阻碍。所以我们必须对网络舆论监督予以良性引导,帮助他们形成正确的发展观念,改变他们消极的思想情绪,将更多的目光投向网络舆论工作。

提高网民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网民是网络舆论监督工作的主体,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生力军,网民只有充分认识到自己在网络舆论监督中的主体地位,在网络舆论监督中培养自己的主体意识,才能使舆论监督工作得到保障,才能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因此,必须培养网民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要达到这个目的,必须对网民进行法律法规教育,以切实提高广大网民的法律法规意识。同时还需要网民用基本的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不能对他人肆意进行攻击和诽谤,尊重他人,做到文明上网、文明监督。


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互联网从进入人类社会以来,在历史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使人类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互联网在造福人类的同时,给人类社会也造成了诸多不便,为建立法治国家、为建立文明社会,首先必须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和适当地控制网络中的各种行为,从源头上保障网络监督的可靠与完备,给网络监督一个法律的支撑点。从1994年开始,我国相继出台了一些规范网络舆论的法规,例如《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等,但与千变万化的网络环境相比,网络立法仍然显得非常滞后,因而为改变网络舆论监督给人们带来的负面效应,必须制定一部舆论监督法,以使得监督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可循,从而规范网络舆论监督,使网络舆论监督失实、网络舆论监督侵权等现象得到充分的遏制。(杨宁芳为中国计量学院副教授,哲学博士;杨泽华为云南师范大学哲学与政法学院讲师)

参考文献:

1.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人民日报》,2007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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