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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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众所周知,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好处多多,最直接的获益就是享受国家税收优惠减免政策,即: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实
际上,高企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还有很多,今天给大家总结了高企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比普通企业的税率低10%,也就意味着高企税额可以减少40%,优惠力度之大可想而知。提醒大家享
受该优惠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1、被认定为高新企业的居民企业同时处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过渡期的不能同时享受15%税率的减半征税,其所得税适用税率可以选择依照过渡期适用税率并适用减半征税至期满,或选择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
2、高企15%税率优惠不可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叠加享受,小型微利
企业可以选择选择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计所得额征收优惠,放弃高企15%税率的优惠(但仍保留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3、高新技术企业查补税款可以适用15%税率。需要注意的是:经税务机关
检查不符合高企规定条件的企业需要进行复核,经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将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4、高新技术企业取得境外所得可以享受15%税率优惠。
二、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减免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延长亏损结转年限
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在具备资格年度之
前5个年度发生的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也由
5年延长到了10年。
四、研发费加计扣除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五、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
1、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
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股东获得转增的股本,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
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个人一次缴纳税款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获得股权奖励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