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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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研究

摘要:文章以融资租赁的优势为切入点,剖析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当前面临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以及解决方案,并结合当前世界经济形势分析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发展前景。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现状问题对策前景

中图分类号:f27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11-241-02

一、融资租赁对中小企业的重要意义

融资租赁具有“融资”与“融物”的双重功效。随着我国中小企业的逐步发展和融资租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融资租赁的概念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已不陌生,已在中小企业的发展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我国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是银行贷款,然而,较之大型企业集团它们没有足够的资信程度,难以满足银行贷款条件,获得银行的信贷支持。融资租赁公司不像银行那样看重企业的资信程度,他们更看重租赁物进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经济效益是否满足支付租金的需求。信用担保方面要求也相对较低,租赁公司拥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无疑也就拿到了一份自动生成的“担保”,即使承租方到期时不能足额支付租金,出租方可就租赁物的残值进行变价处理等。融资租赁的手续也相对简便、时效性强、更易把握市场中多变的行情。综上可知,融资租赁是现代

中小企业进行融资的又一渠道,并已受到中小企业的青睐。

融资租赁在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同时也降低了其融资成本。对承租方而言,在投资初始阶段只需支付少量的租金就可以获得租赁资产,并投入运营,这样就大大缓解了企业一次性大额的固定性支出所带来的资金压力,促进了企业的现金流动,加快了资金的周转速度,充分利用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同时,融资租赁的租金支付方式和支付金额等条件都按合同约定执行,在以后各期租金支付时不再受通货膨胀、货币贬值、利率汇率调整等宏观经济因素的影响,从而降低了企业因承担不可预测的融资风险而付出的风险担保成本。

2.加快技术改造,促进企业发展。现代企业基本处于科技信息化时期,科技的快速进步,无形中造成了企业设备价值的降低以及生产寿命周期的缩短,加快技术改造是中小企业在目前经济危机大环境下依然保持市场竞争的有效手段。一方面,融资租赁可以使企业在资金不足等限制条件下更换先进的机器设备,从而改善企业的产品质量、成本核算、工作效率等以提高企业的利润,促进企业发展。另一方面,与企业直接购置设备等资产不同的是,融资租赁可以通过租赁期和折旧期“孰低法”的调整达到加快折旧的效果,由于设备的生产周期与经济效益实现期一致,不会发生购置设备的折旧不足问题,从而有利于企业及时进行技术改造,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发展。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租赁面临的问题

1.我国融资租赁业尚不成熟。我国融资租赁业起步较晚,发展尚不成熟,主要表现在融资租赁公司的正确运作观念没有建立;资金来源问题没有彻底得到解决;租赁物的同质化问题依然存在;租赁业的历史错误被不断重复;租赁业历史遗留的政策问题没有解决,过去对融资租赁业有利的政策也随着新法规的出台,逐步消失: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使得“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则附带了抵押登记的条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终结了通过融资租赁可以加速折旧最低可达三年的规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增值税抵扣政策,无意中把融资租赁业排除在外。

2.融资租赁双方权、责问题不明确。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初引进融资租赁至今,尚未制定一部较完善的融资租赁法。1999年10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4章规定了融资租赁合同问题。法律规范明确了融资租赁合同是由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供货商)和两个合同——购买合同(出租人与供货商签订)和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构成的新型的、独立的合同形式。承租企业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格外关注以下条款:租赁物交付条款、瑕疵担保免罪条款、禁止中途解约条款等。由此看出,该法并没有对融资租赁中租赁双方的权责进行明确规定,而中小企业在融资租赁中,对于租赁双方的责任,必须要明确,否则也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下面就四川某建材有限公司的实例进行分析。

该公司在2004年根据自己的生产需要对一台融资租赁的生产设

备进行了改造,但是在改造之前并未得到租赁公司允许。2006年6月改造的设备在操作的时候,工作人员受伤。该公司认为自己仅拥有对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所以应该由租赁公司负责。而租赁公司则认为建材公司的改造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对于受伤的员工不负责任,并且要求公司进行赔偿。在经过多次协商之后,租赁公司同意不再对该建材公司的私自改造租赁物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但是对于设备伤人的问题,租赁公司并不负责,由该公司自己负责。由此可以看出,该建材公司对于租赁双方的权、责在合同中并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对该建材公司来说,经常在合同上产生纠纷,影响了公司的发展。

3.融资租赁具有风险。本质上,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融物与融资相结合的特殊金融业务,它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一般金融风险的特征。信用风险是交易一方由于破产或其他严重财务问题不能或不愿履行交收责任而造成的风险。这种交易当事人双方由于信息不对称和信用信息系统缺失引起的道德风险,损害租赁当事人利益而最终导致项目失败的教训很多。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与汇率风险。利率风险是由于利率变动的不确定性导致的金融风险,企业在融资租赁中需交付的租金的定价是以利率为主要构成内容的,所以,承租方需承担利率变动带来的风险。汇率风险是当融资租赁项目的主体(出租人或承租人)以外币定值或衡量的资产与负债、收入与支出以及未来经营活动现金流的本币价值因汇率波动产生损益的可能性,涉及外币业务的中小企业在融资租赁中同样承担

汇率变动的风险。

4.我国缺乏高素质的专业人才。融资租赁具有综合性经营的特点,业务涉及金融、投资、贸易、运输、保险、企业管理、财务会计、税收和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要求高素质复合型专业人才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但我国目前这类人才较为缺乏,这成为制约融资租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融资租赁业务复杂,需要懂得专门知识的人才能顺利开展业务。

三、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对策

1.谨慎选择投资项目,审慎评估企业未来盈利能力。由于我国融资租赁业尚不成熟,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市场机制未健全,承租企业应谨慎选择投资项目,着眼于国家鼓励的重点发展领域、成长性产业和前景明朗的项目,避免盲目筹资,陷入产业周期或不可预测性危机。承租企业还应重点分析自身的财务状况,在此基础上,合理预测未来的盈利能力,审慎评估投资项目可行性。从企业长期目标和整体价值层面分析研究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2.完善融资租赁合同,明确划分当事人的权责。租赁双方在签定合同时要明确自己的责任,将双方责任问题考虑进去。比如,可以约定:承租人取得租赁物占有权期间,除当事人另有约定,融资租赁物毁损或者灭失的风险由承租人承担。融资租赁物毁损或者灭失后,承租人应当立即通知出租人并按照出租人的要求修复融资租赁物或者购买同条件的替代物,融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融资租赁物不可修复或者无法替代的,融资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应当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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