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管理和保险规划(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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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自由灵活,具有万能的特点
变额寿险
投资灵活,保险金额可调整
分红保险
红利来源:死差益、利差益、费差益
管理课件
2
2.健康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 个人医疗费用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 伤残收入保险
管理课件
3
3.年金保险(养老保险) (P.189)
按照购买方式:趸缴年金和分期缴年金
按照年金给付频率:按年给付年金、按季给付年金、 按月给付年金
按照年金给付日期:期初给付年金、期末给付年金 按照年金给付起始时间:即期年金、延期年金 按照年金给付期限:终身年金、定期年金 按照年金领取人数:个人年金、联合年金 按照保费有无返还:无返还年金、返还年金 按照年金数额:定额年金、变额年金
管理课件
4
(四)人身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P.185)
四、人身保险产品介绍(P.184)
(一)定义
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二)特点
保险标的的不可估价性 保险金额的定额给付性 保险期限的长期性 生命风险的相对稳定性 人身保险的储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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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三)人身保险的主要险种
1.人寿保险——以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P.187)
定期寿险 终身寿险 生死两全保险 万能寿险
(二)特点:
对象范围上的广泛性 财产保险合同的损失补偿性(适用损失补偿原
则) 保险期限短(一般不超过1年) 经营内容的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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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产保险的主要险种(P.194)
火灾保险
包括企业财产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 运输工具保险 工程保险 责任保险 信用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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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可抗辩条款 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违反告知义务,保险
人可以主张合同无效或拒绝给付保险金的期 限(抗辩期)仅限两年。 满两年后,保险人不得对合同效力提出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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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年龄误告条款
年龄超过规定限制: 解除合同,退还保费 满两年的除外
年龄未超过限制: 造成保费少交的——补交保费或比例赔付 造成保费多交的——退还多余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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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3.自杀条款
死亡保险中,被保险人自杀
保险合同生效不足两年——不赔 保险合同生效满两年——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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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4.共同灾难条款
第一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同死于一次事故中, 如果不能证明谁先死,则推定第一受益人先 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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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五、财产保险产品介绍(P.192)
(一)定义:
广义:一切非人身保险业务 狭义:指财产损失保险
10
(四)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与赔偿处理 (P.182-184)
1.保险金额的确定 固定资产
按账面原值投保 按账面原值加成数投保 按重置重建价值投保 流动资产 按最近12个月平均账面原值投保 按最近账面原值投保 账外财产 由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协商பைடு நூலக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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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足额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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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赔偿处理 视同足额投保情况:
在保险金额的限度内足额赔偿
其他情况:
足额(超额)保险:全赔 不足额保险:按保险金额与实际价值的比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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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额寿险
投资灵活,保险金额可调整
分红保险
红利来源:死差益、利差益、费差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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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健康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 个人医疗费用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 伤残收入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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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金保险(养老保险) (P.189)
按照购买方式:趸缴年金和分期缴年金
按照年金给付频率:按年给付年金、按季给付年金、 按月给付年金
按照年金给付日期:期初给付年金、期末给付年金 按照年金给付起始时间:即期年金、延期年金 按照年金给付期限:终身年金、定期年金 按照年金领取人数:个人年金、联合年金 按照保费有无返还:无返还年金、返还年金 按照年金数额:定额年金、变额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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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身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P.185)
四、人身保险产品介绍(P.184)
(一)定义
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二)特点
保险标的的不可估价性 保险金额的定额给付性 保险期限的长期性 生命风险的相对稳定性 人身保险的储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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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身保险的主要险种
1.人寿保险——以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P.187)
定期寿险 终身寿险 生死两全保险 万能寿险
(二)特点:
对象范围上的广泛性 财产保险合同的损失补偿性(适用损失补偿原
则) 保险期限短(一般不超过1年) 经营内容的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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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产保险的主要险种(P.194)
火灾保险
包括企业财产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 运输工具保险 工程保险 责任保险 信用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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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可抗辩条款 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违反告知义务,保险
人可以主张合同无效或拒绝给付保险金的期 限(抗辩期)仅限两年。 满两年后,保险人不得对合同效力提出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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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龄误告条款
年龄超过规定限制: 解除合同,退还保费 满两年的除外
年龄未超过限制: 造成保费少交的——补交保费或比例赔付 造成保费多交的——退还多余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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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杀条款
死亡保险中,被保险人自杀
保险合同生效不足两年——不赔 保险合同生效满两年——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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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共同灾难条款
第一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同死于一次事故中, 如果不能证明谁先死,则推定第一受益人先 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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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财产保险产品介绍(P.192)
(一)定义:
广义:一切非人身保险业务 狭义:指财产损失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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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与赔偿处理 (P.182-184)
1.保险金额的确定 固定资产
按账面原值投保 按账面原值加成数投保 按重置重建价值投保 流动资产 按最近12个月平均账面原值投保 按最近账面原值投保 账外财产 由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协商பைடு நூலக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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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足额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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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赔偿处理 视同足额投保情况:
在保险金额的限度内足额赔偿
其他情况:
足额(超额)保险:全赔 不足额保险:按保险金额与实际价值的比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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