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信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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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侯败因鉴

湛韬“将百万之兵,战必胜,攻必取”,韩信当之无愧。第一个拍案而起,提出天下一统的战略蓝图。之后又身先士卒,涉西河、虏韩王、擒下悦、下井陉、破赵下齐、与刘邦用十面埋伏的计策逼得项羽自刎乌江,即使用“功高天下,略无出世”来形容他也毫不过分。从外在客观条件来说有以下两点原因。

其一兔死狗烹,鸟尽弓藏,刘吕二人虎夫狼妇的品性是韩信之死的重要客观原因。

刘邦这人典型的小混混成大混混。如果刘邦目光短浅,那他一定不会杀韩信。作为一个优秀的政治家,必须要有对当时形势宏观把握的能力。刘邦可谓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优秀政治家,他的优秀就体现在他的远见卓识上。

已而吕后问:“陛下百岁后,萧相国即死,令谁代之?”上曰:“曹参可。”问其次,上曰:“王陵可。然陵少憨,陈平可以助之。陈平智有馀,然难以独任。周勃重厚少文,然安刘氏者必勃也,可令为太尉。”吕后复问其次,上曰:“此后亦非而所知也。”《史记"高祖本纪》

看完这段刘邦对自己死后的人事安排,我们不得不被刘邦的知人善任和远见卓识所折服,刘邦既有如此政治远见,又岂肯留下韩信这颗“定时炸弹”来威胁其刘氏子孙,因此,从政治利益和刘邦对政治的谙熟方面考虑,刘邦要杀韩信。但此时又出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韩信与刘邦感情如此深厚,正如韩信所说:“汉王遇我甚厚,载我以其车,衣我以其衣,食我以其食。”那么刘邦下得了手吗?对于这我们就不得不看看刘邦的为人了。

汉王乃得与数十骑遁去。欲过沛,收家室而西。楚亦使人追之沛,取汉王家,家皆亡,不与汉王相见。汉王道逢得孝惠、鲁元,乃载行。楚骑追汉王,汉王急,推堕孝惠、鲁元车下,滕公常下收载之,如是者三。曰:“虽急,不可以驱,奈何弃之!”于是遂得脱。求太公、吕后不相遇。审食其从太公,吕后间行,求汉王,反遇楚军。楚军遂与归,报项王,项王常置军中。

当此时,彭越数反梁地,绝楚粮食。项王患之,为高俎,置太公其上,告汉王曰:“今不急下,吾烹太公。”汉王曰:“吾与项羽俱北面受命怀王,曰‘约为兄弟’,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则幸分我一杯羹。”项王怒,欲杀之。项伯曰:“天下事未可知,且为天下者不顾家,虽杀之无益,只益祸耳。”项王从之。——《史记》

将孝惠、鲁元推下车且“如是者三”是其不父;面对父亲快下油锅时,却无赖地说“必欲烹而翁,则幸分一杯羹。”是其不子,这样一个不父不子,连亲生子女和亲生父亲都可以抛弃的人,难道还会因为情义而放过韩信吗?因此,刘邦杀韩信是一种必然,韩信死后,刘邦“且喜且怜之”就是对此的最好例证。

然而,韩信毕竟没有死在刘邦手里,而是被吕后诱杀于长乐宫钟室的,可以说韩信的死是在刘邦的默许下,由吕后一手抄办的。那么吕后的个人品质又如何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

孝惠帝慈仁,知太后怒,自迎赵王霸上,与入宫,自挟与赵王起居饮食。太后欲杀之,不得闲。孝惠元年十二月,帝晨出射。赵王少,不能蚤起。太后闻其独居,使人持酖饮之。儣明,孝惠还,赵王已死。于是乃徙淮阳王友为赵王。夏,诏赐郦侯父追谥为令武侯。太后遂断戚夫人手足,去眼,辉耳,饮瘖药,使居厕中,命曰“人彘”。居数日,乃召孝惠帝观人彘。孝惠见,问,乃知其戚夫人,乃大哭,因病,岁余不能起。使人请太后曰:“此非人所为。臣为太后子,终不能治天下。”——《史记.吕后本纪》

韩信在陈被刘邦逮捕时,曾仰天叹曰:“果若人言:‘狡兔死,良狗烹;飞鸟尽,良弓藏;敌国破,谋臣亡’。天下已定,我固当烹!”。的确,从某种程度上说,韩信之语道出了自己之所以被杀的一部分原因,但我们又不得不承认不是所有的“主人”都会“烹狗藏弓”的。

提到吕后毒杀赵王如意、制造“人彘”等事件,很多人都会不寒而栗,然而这却是吕后的真实写照。吕后既有如此歹毒之心,杀一韩信又有什么奇怪的呢?但吕后能杀韩信不单因为其歹毒,更关键的是在于其处事的果断,说杀就杀!这连韩信自己都始料未及!可以说,吕后这种歹毒与果断的个人品质是造成韩信之死的直接原因。

其二“家天下”的趋势并未为韩信所认识,这也是韩信没能最终称王,雄霸天下而被吕后处以极刑的最根本的原因。简单的说,“家天下”,就是在封建帝王制度下,只有君主对国家具有绝对的所有权。可以说,在封建帝王制度的时期,就是君主对国家具有绝对的所有权的时期,也是“家天下”的观念被确立并严格执行的时期。在“家天下”的观念的确立下,引申出两个必然的、甚至合理的结果。只有君主对国家具有绝对的所有权,其他人不能对国家有一点点的所有权,而只有被所有权,或者说是被支配权。只有通过战争成为君主,才能对国家具有所有权。为了稳固君主对国家绝对的所有权,就不允许任何人威胁到君主对国家的所有权。那些曾经帮助君主夺取天下的“工具们”所具有的“夺取天下”的功能就要被彻底清除。

刘邦作为一个开国皇帝,就必须创设一定的制度来统治天下,并使后代子孙有所遵循。然而,当刘邦面对这个问题时,他却犯难了。刘邦很清楚,如果施行分封制,天下很可能重新出现战国割据、诸侯混战的局面,中央权利逐步瓦解,最后走上周朝的老路,这种情况我称之为“瓦解”;如果施行郡县制,则有很可重蹈秦朝覆辙,大泽乡义旗一举,天下云集响应,秦朝在很短的时间内就灭亡了,这种情况我称之为“土崩”。但无论是“土崩”还是“瓦解”都是刘邦不愿看到的。在这种两难的状况下刘邦选择了折中,来了个“一国两制”即在承袭秦朝郡县制的基础上将一些功臣分封到一些地方去做诸侯王。韩信就是在种郡国并行制下被封为楚王的。如过说刘邦施行的这种制度决定了韩信能成为一个异姓诸侯王,那么,刘邦“家天下”的计划则是刘邦要杀韩信的最重要的原因。

刘邦“家天下”的野心并不隐蔽。我认为他后来对异姓诸侯王的采取的实际行动就是最好的证据。刘邦得到天下后,一共分封了七个异姓诸侯王,他们分别是:楚王韩信、梁王彭越、淮南王黥布、韩王信、燕王卢绾、赵王敖和长沙王吴芮。下面,我们在来看看他们的结局:楚王韩信、梁王彭越皆被刘、吕以“谋反罪”杀害;淮南王黥布、韩王信因谋反被杀;燕王卢绾逃亡匈奴;赵王敖被废。也就是说汉初分封的七个异姓诸侯王中只有长沙王吴芮得以王终,但我认为这主要是由长沙王吴芮的封地远离中央且其能力较其他诸侯王低,对中央的威胁不大导致的结果。总之,我们从刘邦对待这些诸侯王的态度中已不难窥测到刘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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