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医院无菌技术操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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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医院无菌技术操作制度

第一医院无菌技术操作制度

(一)在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时,必须严格区分物品的无菌区和非无菌区。

(二)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前,先戴帽子、口罩、洗手,并将手擦干,注意空气和环境清洁。

(三)夹取无菌物品,必须使用无菌持物钳。

(四)进行无菌技术操作时,凡未经消毒的手、臂均不可直接接触无菌物品或跨越无菌区取物。操作者应与无菌区保持一定距离,以免污染无菌区。

(五)无菌物品必须保存在无菌包或灭菌容器内,不可暴露在空气中过久。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应分别放置。无菌包一经打开,即不能视为绝对无菌,应尽快使用;凡已取出的无菌物品虽未使用也不可放回无菌容器内,超过24小时必须重新灭菌,不得继续使用。

(六)无菌包应按灭菌日期顺序,放在固定的柜内,并保持清洁干燥,与非无菌物品分开放置,每日检查无菌包和容器是否过期,过期物品重新消毒灭菌。

(七)无菌盐水和酒精棉球罐应每日消毒一次,容器内敷料不可装得过满,以免在取物时接触外部而污染。

(八)消毒灭菌物品要有明显的标识,要写明消毒灭菌日期,一般为7-14天,灭菌物品每月进行细菌微生物监测。

(九)新生儿、ICU、血透室、手术室、供应室等重点科室每月进行一次细菌微生物监测。

(十)持物罐干燥保存,干燥持物罐每4小时更换一次,遇有污染随时更换。

(十一)传染病和特殊感染疾病使用后的器械,应先浸泡消毒,再清洗后消毒灭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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