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医保费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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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医保费用管理制度

为严格收费管理,减少患者医药费用预付,方便患者就医,规范医药医保、新农合账目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

1、住院

1.1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诊疗过程中,向患者介绍基本医疗保障支付项目供患者选择,优先推荐基本医疗、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确需使用目录范围外的药品和诊疗项目时,要及时告知患者并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由患者或家属在《不予支付表》上签字认可。

1.2认真执行“一日清单”制度,由科室向患者发放名称、规格、单价等细目齐全的一日清单。

1.3各科室要定期分析医保、新农合患者的医疗费用,对照科室定额指标、医药比,查找超标原因,及时采取措施,合理控制住院患者医疗费用。

2、押金收取

2.1医保、新农合病人住院押金的收取总原则:按比例收取押金,住院患者缴纳相当个人自负部分的押金。医院根据以往各类医保患者实际报销比例确定押金比例。目前各类医保缴费比例如下: 2.1.1职工:按预计总费用的35%收取;累积超过20万按50%收取。 2.1.2居民:按70%收取;累积超过12万全额收取。 2.1.3新农合:按预计总费用的80%收取。

3、出院

3.1认真审核统筹费用结算单和住院病人费用明细,保证结算正确率。及时催促出院参保、参合病人进行个人自负费用结算,并完善一切结算手续。

3.2及时整理结算材料,按规定时限上交,减少垫付资金。 3.3每个统计月份将医院垫付资金、回收资金与各级医保、新农合统筹地区管理架构对账,做到账、账相符,账、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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