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殡葬改革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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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半年殡葬改革工作总结

2016年以来,我县殡葬改革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玉溪市殡葬管理办法》、《**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意见》,围绕《玉溪市殡葬管理管理目标责任书(2016-2020年)》,认真贯彻落实殡葬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市、县殡葬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殡葬改革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措施,攻坚克难,切实抓紧抓实,整体推进,实效明显。现将2016年上半年殡葬改革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殡葬法规政策。2016年2月29日,县民政局组织县发展改革局、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和国土资源局等九个部门,在县民政局会议室观看了民政部等九个部门联合召开全国推进节地生态安葬暨2016年清明节工作视频会,并对《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进行了解读。2016年4月27日,**县殡仪馆举办首届“殡仪馆开放日”活动,活动邀请了相关部门代表及普通民众等社会各界代表,到**县殡仪馆实地参观。工作人员还积极向活动参与者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和绿色环保、生态节地、文明节俭的殡葬方式,通过举办此次“殡仪馆开放日”活动,促

进了社会各界对殡仪服务和殡葬改革的认知和理解,体验殡葬员的工作环境,消除对殡葬行业的神秘感,加强与社会大众的沟通,增进社会对殡仪工作的了解,开门纳谏,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接受群众监督。2016年发放《殡葬改革法规汇编》1000册,要求共产党员、广大干部群众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投身殡葬改革,带头执行殡葬法规政策,带头实行火化,带头节俭办丧事,带头做好亲属的思想教育工作,营造殡葬改革良好氛围。通过宣传各项殡葬改革的法规政策得到贯彻落实。

(二)认真开抓专项整治,确保殡葬改革措施到位。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破除丧葬陋习,杜绝乱埋乱葬现象,保护土地资源和自然环境,**县紧紧围绕《玉溪市乱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认真开展乱埋乱葬清理整治工作。我县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各乡镇、街道在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安排下,充分调动村、社区和小组干部的积极性,对辖区内进行了调查摸底和排查工作。对群众举报和监督员发现的违法偷修建坟墓行为予以及时制止;对修建的坟墓予以平毁。对在县城区举办丧事违反相关规定的,及时告知丧属让其改正。

(三)积极起草殡葬改革方案。为实现2020年末火化区100%覆盖,农村公益性公墓100%覆盖的目标。是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在

深入调查研究、反复论证和广泛征求各乡镇(街道)及县直各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起草了火化区扩大方案及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方案,已提交县政府研究确定。

(四)积极推行惠民殡葬。按照《**县遗体火化及补助实施办法》规定。对具有本县户籍,且不享受国家规定丧葬费、抚恤金的城乡居民,死亡后遗体进行火化,进入骨灰公墓或生态安葬的,免除火化费、运尸费的基础上并给予一次性补助3500元。2016年1—6月,根据**县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补助办法给符合条件的215个丧属发放补助资金万元。遗体接运费万元。墓碑款万元。

(五)妥善答复信访。依据国务院、省、市县的殡葬法律法规政策答复群众的来信来访,使群众明白政府都是依法办事,法律神圣不可侵犯,让群众满意而归。为维稳做出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工作。根据《**县殡葬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6)》文件精神,我县共建成51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其中:乡镇级公益性公墓10个、村级公益性公墓41个)和1个经营性公墓,并于2016年1月1日全部投入使用。但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意见》(元政发﹝2016﹞237号)关于“到2020年末,实现农村公益性公墓覆盖所有村委会的目标”要求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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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差距,目前还有40个村委会、社区没有农村公益性公墓。

(二)火化区划定的问题。目前我县的火化区已覆盖23个村(居)委会158个村(居)民小组、**农场和原红光农场,占全县753个村民小组的%,覆盖人口数为74095人,占全县总人口217000的%。火化区覆盖率相对较小。

(三)殡葬执法的工作。殡葬改革涉及千家万户,殡葬传统习俗根深蒂固,极少数火化对象不愿火化进公墓进而暴力抗法的情况时有发生,在县城区占道摆丧宴、吹奏丧乐、燃放鞭炮扰民等违反殡葬政策行为没有完全杜绝,对此曾有网民质疑政府推进殡葬改革的决心。目前,我县还没有建立殡葬执法队伍,县民政局社会事务与社会福利股加上殡葬管理所只有3名工作人员,要开展执法工作非常困难,殡葬执法严重滞后。

(四)殡葬用品市场管理工作。一是墓碑市场管理混乱,存在恶意竞争、质量参差不齐、群众不满意的现象。二是群众普遍反映经营性公墓价格过高,部分公职人员不愿进经营性公墓安葬,希望能在当地农村公益性公墓安葬,为能到没有墓穴费、管理费较低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安葬,部分丧属才信件、上访等方式到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多次反映能到农村公益性公墓安葬。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完善现有管理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建

立联动机制。按照元政办发〔2016〕68号文件提出的“充分发挥**县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和工商、公安职能,依法开展殡葬管理执法工作;加快建立殡葬服务机构,健全完善殡葬服务机制”的规定。对县城区内游丧行为开展集中执法。组织力量,强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殡葬改革。开展声势浩大的殡葬改革宣传动员活动,使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火化区群众)对殡葬改革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自觉遵守和执行殡葬改革政策法规,自觉参与殡葬改革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积极推行惠民殡葬。根据《**县殡葬管理办法》、《**县殡葬改革发展规划》、《**县火化区划定方案》指导我县殡葬改革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把建立健全基本殡葬服务体系和殡葬补助作为重点,加大殡葬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惠民殡葬。

(四)持续开展治理乱埋乱葬防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定期上山巡查,对群众举报和殡葬信息员发现的违法偷修建坟墓行为予以及时制止;在重要路口、山口对上山群众进行宣传、劝导,加强防范和监管,严禁和防止个别群众新建“活人墓、圈地墓、超标准墓”。加大植树力度,在非丧葬区域坚决杜绝增量,还山、水、林、田、路的干净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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