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公文,票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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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公文,票拟
篇一:古代十二种公文文体的含义
古代十二种公文文体的含义
制,古代帝王的命令:制诰。
诏,帝王所发的文书命令:诏书。
书,古代皇帝的诏书或奏章,文书。
表,给皇帝上的奏章。
露布,古代臣民上书于君主,不缄封的都称为露布。
檄,古代官府用以征召或声讨的文书。
箴,古代用以告诫规劝为主的一种文体。
铭,古代刻在器物上用来警戒自己或者称功德的文字。
记,古代主要是记载事物,并通过记事、记物,写景、记人来抒发作者的感情或见解的一种文体。
赞,用于颂扬人或的物一种文体。
颂,用以歌颂功德的一种文体。
序,古代一种临别赠言性质的文体。
随着最古老的文字——甲骨文的出现,公文也随之产生,据史料记载,中国最早具有公文性质的文体是诰,典,谟等,最典型的载体便是近代出土的商代大鼎司母戊鼎,其上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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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古人民占卜、祭礼、打仗、赏赐、惩诫等活动,被称之为金文,是古老文体中一种。目前
为止较为完整的公文典籍当属文字古奥典雅的《尚书》,阅读时虽有佶屈聱牙之苦,但是较为真实的再现了古代人民的用语习惯和思维模式。
篇二:古代公文
我国古代公文的保密制度最
早可追溯到夏朝。据史书记载,太史令将“图法”( 即国家的重要典志、档案)’宫藏”,这表明,夏朝史官已经开始对公文进行收藏、保管,注意公文的保密。商朝更加注重文书档案的收藏与管理。设立守藏史一职,专门负责保管政府公务文书和典册,并且将甲骨公文收贮于王室的宗庙、社樱。由于这些场所都有专人严加守护,一般臣民无法进人,所以,保存于此的档案安全且不易流散和外传。周朝继承商朝传统,将文书正本收藏于天府—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中央档案机构,并派“守藏史”专门负责守护。为了公文保密和辨别真伪,还创立了公文的封泥及用印制度。周王、国君及卿大夫在发出的公文上用印以证实其真实,在捆扣公文竹简的绳子打结处粘上泥块,以防伪造或泄密。还创制了金属封缄的ft 子,用来收藏一些最重要、最机密的档案,这成为以后历代重要机密档案的收藏之所。春秋时期,各国国君和卿大夫在文书上用玺印封缄以示慎重,防止传递时泄密。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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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在文书传递过程中使用“封泥”的方法。秦朝的保密制度以法律的形式予以规定,以刑法的手段强制执行和遵守。为了保证文书安全、迅速、及时送达目的地,朝廷选派专门人员传递特别重要或机密的文书,如军事命令、报告等,而且“所载传到军,县勿夺。夺中卒传,令、尉货各二甲”( 《佚名律》) 。这一方面表明统治者对保密制度的高度重视,另一方面也说明了秦朝的公文保密制度已初步成型。到了汉代,出现了公文密级,机密文书即封事、合檄、飞檄都由专人封送。另外,汉代统治者也认识到了保密的重要性。如汉明帝刘庄曾对重操机要的
尚书官员说“机事不密则成害”,所以,任用机要人员很强调身份,即必须是“士子”,因为“士子”更忠于封建地主阶级。唐王朝在借鉴历代公文保密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公文保密制度。第一表现在盗窃文书的处罚条律上。据《唐律疏议?卷十九?贼盗律》规定: “诸盗制书者,徒二年。官文书,杖一百; 重害文书,加一等;纸券,又加一等。”第二表现在私拆公文的处罚条律上。据《唐律疏议?卷二十七?杂律》记载,“诸私发官文书印封视书者,杖六十; 制书,杖八十;若密事,各依漏泄坐减二等。即误发,视者各减二等;不视者不坐。”严厉、细密的刑法条律为唐代的公文保密制度提供了保障,它使公文保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而保证公文
的安全。唐朝的保密制度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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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明清等朝代得到沿用并发展。宋朝边关战事繁多,辽、金、元先后攻击,千方百计搜集宋朝情报,为此宋朝对公文的保密制度作了更加严格的规定。首先是对失、泄密行为的处罚。例如,“诸举人程文辄雕印者,杖八十,事及敌情者,流三千里”。其次是实行印行制度。主要规定禁榜示和严雕印。据《庆元条法事类》等史籍记载,宋朝规定边防要事应当”密行下则不得榜示“;宋朝还规定对有关边防政治、军事及时事的公文要严加控制,禁止复印,以免外传泄漏,并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处罚条律。宋朝的各种保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对保守秘密、防止泄密起到了较好的作用。元代的保密制度借鉴唐宋模式,基本沿袭宋代,也很严格。如规定不准将文书带回家中,发现有盗窃文书或擅自改动文书年月字迹者,受杖刑或答刑。明代出现了由内阁直达皇帝的机密文书“揭贴”,而且随着中央集权的加强,又根据实际需要不断增补保密条律,逐步实现了制度化与法律化。《明律集解》卷三规定: “凡闻知朝廷及统兵将军,调兵讨袭外蕃及收捕反逆贼机密大事,而辄漏泄于敌人者,斩。若边将报到军情重事,而漏泄者,杖一百,徒三
年。”朝廷还规定,“密旨”、“密疏”必须在御前密封和开拆。另外,在《明律?吏律?职制》中还规定: “诸衙门官吏,若与内官及近侍人员互相交结,泄漏事情,黄缘作弊,而扶同奏启者,皆斩妻、子,流二千里。”清代的公文保密制度集历代之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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臻于完备,形成了适应封建制度特别是皇权高度集中需要的一套保密制度,创设了“实封进奏”、廷寄等文书保密方法,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雍正时建立的密折制度。密折,亦称密奏,只有指定的官员才有权上呈,并由皇帝亲自启封、阅看、批复。清代的公文保密制度还体现在清朝机要机构严格的保密纪律上。军机处作为机要核心机关,所办之事多属朝廷的核心机密,对保密更为重视。嘉庆帝曾严令: “军机处为办理枢务、承写密旨之地,以严密为要,军机大臣传述联旨,令章京缮写,均不应有泄漏。”并且制定了周密、繁细、严格的保密纪律。如,“机密公文,指定一、二章京承办,誊清后密封呈递,由军机大臣用印密封后交兵部发出,底二是传递中的保密措施。春秋战国时期,为使机要文书传递安全保密,采取了一项重要措施:上下官署传递公务文犊均须用官印予以
“封泥”,即在传递前将公文装入特制的匣子 ( 或布袋、竹筒) 内,匣外面用绳捆绑,于绳子打结处或开口处皆填进胶泥,盖上官印缄口,交邮骤部门传递。晋以后的纸质文书则用专门的封皮折角密封,并于封皮两端加盖印章或署上姓名,以防泄密。秦朝制定了具体、详细的公文传递制度,特别重要或机密的文书由专人传送,所经各县不得查问和阻拦,违者受罚。宋朝新创了军邮制度。由军邮局传递公文,既迅速又保密。为了防止泄密,军事文书还采用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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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押封存记待事毕后才澎许拆封登档,其间如有泄漏,缮写的章京要受严厉处罚”; 军机处的办公地点专派监察御史值班看守,严禁无关人员进人等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