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区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盐城市市区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一、哪些人能参加市区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

1、驻盐高等院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

2、学籍在亭湖区五星街道、大洋街道、毓龙街道、新洋街道、先锋街道、文峰街道、亭湖经济开发区、盐都新区,以及盐都区张庄街道范围内的学校的学生儿童;

3、户籍在上述范围内的其他未成年人。

二、参保一年要缴多少钱?

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70元,其中:城乡低保、特困家庭和重度残疾的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每人每年缴纳10元,财政补助360元;其他学生和未成年人,每人每年缴纳50元,财政补助320元。

三、参保手续怎么办理?

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的基本医疗保险年度为当年的9月1日至下年的8月31日。

1、在籍学生于7月1日至9月30日前到所在学校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2、市区户籍未入学的未成年人由家长于每年7月1日至8月31日携带户口簿到所在街道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缴费登记手续。

3、新生幼儿(出生28天内)携户口簿到医保中心及时办理登记缴费手续。

低保、特困家庭和重度残疾的学生儿童须提供低保证、特困证和二级及以上残疾证复印件。

四、参保后有哪些待遇?

参加学生和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后,在当年的保险年度内享有如下待遇:

1.住院医疗费用补偿。年度内发生符合政策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分段累进补偿。起付标准以下(含起付标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全年累计在300元(在全部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的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起付线为200元)至5000元(含5000元),补偿65%;5000元至10000元(含10000元),补偿70%;10000元至30000元(含30000元),补偿80%;30000元至300000元(含300000元),补偿90%。经批准转外就诊人员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以上规定补偿标准的95%予以补偿。

2.大病门诊医疗费用补偿。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肾功能不全、恶性肿瘤以及器官移植后发生的专项门诊费用,属于大病门诊医疗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一样,实行分段累进,按比例补偿。

3.普通疾病门诊医疗费用补偿。参保学生儿童年度内发生符合政策范围的普通疾病门诊医疗费用,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刷卡,补偿比例为50%,年最高补偿420元。

4.医疗救助。符合救助条件的,可以申请医疗救助。

五、就医手续怎么办理?

1.住院。①凭医保定点医院的入院通知单,到学校开具身份证明;②凭身份证明、医疗保险卡到医院住院治疗,划卡结算住院医疗费用。急诊住院的可在就近医院就医,但应在3个工作日内补办住院登记手续。

2.大病门诊。大病门诊医疗费用原则上一个季度结算一次,需持下列资料到市医疗

保险基金中心结算补偿费用:①医疗诊断书;②门诊处方;③在市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有效票据;④身份证件。

3.普通疾病门诊。凭本人医保卡到基层定点卫生服务机构就诊,划卡结算医疗费用。

4.转外地治疗。①凭市一院或市区二级以上专科医院(含二级)开具的转诊证明。

②到市医疗保险基金中心办理转外诊批准手续。省内可转市外上级医院或医学院附属医院。特殊病例需转省外诊治的,可转上海市所属的医疗保险定点三级医院。③凭转院证明、结算凭证、出院小结、费用清单、参保凭据和身份证件到市医疗保险基金中心结报费用。

六、既参加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又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的学生儿童,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同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的学生儿童,在市区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划卡结算,而后凭医院的有效票据等相关资料到商业保险公司理赔。如果发生大病门诊和转外就诊的医疗费用,可以凭有效发票的原件等相关资料到商业保险公司办理理赔。商业保险公司赔付后,凭发票的复印件(加盖商业保险公司的理赔章)、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清单到市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商业保险赔付、医保中心报销总额不超过发票票面金额。

户籍在农村且学籍在市区参保范围内的学生,可选择参加市区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同时参保的,不重复享受待遇。

七、哪些人可以申请医疗救助?

1、城镇低保家庭的学生、未成年子女;

2、特困家庭的学生、未成年子女;

3、持有二级及以上残疾证的学生或未成年人;

4、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0%以内、患有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肾功能不全、恶性肿瘤疾病以及进行器官移植的中小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

5、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救助对象。

八、医疗救助怎么申请?

1、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在校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医疗救助申请;市区户籍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未成年人,向本人住所地社区居委会提出医疗救助申请。

2、申请时需提供下列资料:①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②医疗诊断书、病史资料、有效票据、门诊处方、出院小结、费用清单等相关资料。

九、医疗救助一年有多少?

1、城镇低保、特困家庭的学生、未成年子女,二级及以上残疾的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全年个人负担的大病门诊医疗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合计在200元以上的部分,可申请享受医疗救助,医疗救助不高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90%,全年不超过2万元;

2、其他学生和未成年人全年个人负担的大病门诊医疗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合计在2000元以上的部分,可申请享受医疗救助,医疗救助不高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80%,全年不超过1.2万元。

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中心地址:建军中路258号

咨询电话:居民医保科88329975、88160023 医疗管理科88329952 社区医保科81601112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