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徒带教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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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师徒制实施办法

为完善对公司新进员工的培养体系,实施“师傅带徒弟”的培养模式,明确培养责任,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各门店带教师傅、新员工均适用本师徒制实施办法。

二、“师徒制”定义

“师徒制”:由各门店选拔出的优秀人员(即师傅),带教新员工(徒弟)以促使新员工能够尽快胜任岗位工作的模式。

三、管理内容

(一)师傅资格要求

1、资历要求:

(1)带教师傅一般工作岗位服务满1年以上。

(2)有过成功带新员工经验者、评选为优秀员工/店长的优先。

(3)特殊情况依据门店具体详情而定。

2、能力要求:

工作技能优秀,善于表达沟通、责任心强、具备言传身教的能力,德才兼备。

3、每位带教师傅的带教新员工不能超过2人。

(二)师傅职责

1、根据培训计划实施带教,安排实习进程,向新员工解答工作技能上的相

关问题。

2、每天做好实习进度跟踪,并依据实际情况填写跟踪表。

3、每月要对本月所学的岗位进行实操考核。

(三)合格新员工的确认和评定

符合本师徒制出师的新员工,由所在门店店长与门店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评

定,确认是否合格。

(四)师傅奖罚规定

新员工带教期满后, 经综合评定合格的,即对师傅、店长进行奖励,在次月工资中发放,新员工门店实习10天以上90天以内因不合格或被辞退/离职则对师傅、店长进行处罚,在次月发放工资中体现。带教师傅是店长,则带教师傅与店长的奖励或处罚合在一起。

说明:

1、新员工考核(3个月)合格后,原师傅有责任继续指导帮助。

2、新员工离职/辞退是指除不可控因素(如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之外的原因离职或被辞退。

3、未明确为新员工指定带教师傅则带教师傅即为店长。

4、新员工中途调离门店,则带教责任同时转移到新员工的工作门店,原门店带教师傅及店长履行新员工在本门店带教期间的权益和责任(如:新员工在本店实习20天调走,则履行的奖励和处罚为:20/90 *奖罚基数),新门店则是履行剩余部分的奖励和处罚。

*********公司

201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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