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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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入围
资格审查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全部参加投标的,直接进入“6.招标文件发放”。
特别提示:
(1)特殊项目需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入围投标人的,建交科(2)根据招标人要求组织招标人、部门招标办到场,按招标人资格审查结果及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家数随机抽签确定入围投标人,形成由三方代表签字的《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入围确定表》(建表五),招标人按规定将抽签入围结果告知潜在投标人。
(4)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操作流程,待资格预审制度制定后明确。
(5)潜在投标人可以通过会员管理系统查询报名资格是否核验通过。
(6)报名结束后,潜在投标人需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应按规定办理,将经招标人、招标管理部门同意的变更申请(一式三份)送中心建交科(2)。
(7)资格预审结果因故发生变化的,招标人应通过会员管理系统将资格预审结果重新发送至中心。
6.3.2开具收据:交易员持投标保证金缴款回执在结算窗口2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6.3.3领取文件:交易员凭投标保证金收据、交易卡在中心内指定的招标人窗口领取招标文件,在建交科窗口(2)刷卡登记。
特别提示:
(1)招标人应派员在中心内指定窗口收取工本费,发放招标文件,核验投标人会员有效期限、交易员身份。中心视条件在招标人工作窗口统一配置电脑、刷卡机等设备,方便招标人刷卡发放招标文件。
(2)招标人出售资格预审文件的,应派员在中心指定的招标人工作窗口收取工本费,发放资格预审文件。
(3)招标人可通过会员管理系统查询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情况。
(4)因故需重新组织投标报名的,则招标人应重新发布招标公告,转入“1.交易受理”程序。
(5)采用资格后审的,在潜在投标人报名的同时,可直接进入“5.招标文件发放”程序。
6.招标文件发放
6.1开标预约:招标人在会员管理系统完成“开标预约”操作,并告知建交科窗口2,建交科窗口2在半个工作日内回复。同时建交科科长确定项目跟班责任人(以下简称“跟班人”),由跟班人负责做好开标、评标,场地的确认检查及与招标人的联络工作。
特别提示:
开(评)标会议一般每个工作日安排二场。如开标时间因故发生变化,招标人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2)招标文件发售联系在下午办理的,次工作日上午开始发售招标文件。
4.报名确认
招标人根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等要求,对投标报名单位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在《投标报名表》上进行登记,经部门招标办备案后向潜在投标人告知审查结果,通过招投标管理系统操作向中心数字交易服务系统上传资格审查结果。
特别提示:
(1)招标人对投标报名单位的相关证件资料等进行核验,应在招标公告事先告知核验内容、地点及时间安排等(核验时间不得少于一个工作日)。
特别提示:
(1)建交科(2)在受理公告后一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公告核对上午通过的,当日下午发布;下午通过的,则次工作日上午发布。招标信息发布至报名结束一般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
(2)根据《绍兴市招投标信息统一发布暂行规定》,公告如须在中心网站外的其他媒体发布的,由招标人自行负责同步发布。
(3)招标公告发布后,如因故需重新发布招标公告的,转入“1.交易受理”程序。招标人应提供经部门招标办备案且载明“重新招标原因的招标公告。招标人重新发布招标公告的,需提供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未作修改的,可不再提供。
特别提示:
(1)潜在投标人可通过会员管理系统查询招标文件领取通知。
(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
(3)因重新发布公告,上次公告时已报名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报名的,应退还其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向建交科窗口(2)递交保证金退还联系单,在会员管理系统进行投标保证金退还操作;继续参加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不必重新提交;投标保证金数额发生变化的,多退少补。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流程
(2010-1版)
(一)公开招标
1.交易受理
招标人(代理机构)(以下统称“招标人”)通过招投标管理系统操作向中心数字交易服务系统上传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电子文档,并将经部门招标办备案的《招标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见建表一)及招标文件送中心建交科(2)。
特别提示:
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招标的,须递交《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承接情况表》(建表二)。
2.发布公告
建交科(2)核对系统电子公告与纸质招标公告内容,若核对未通过的,向招标人即时反馈。核对无误报送建交科科长签字后在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发布后的公告由招标人在“3.受理报名”流程领取《投标报名表》时一并获取。
6.2招标文件发售联系:招标人将《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发售联系单》(建表六)、《投标保证金代收联系单》(建表七)送达建交科窗口2,办理招标文件发售(含开标场地确认)与投标保证金代收联系手续。
6.3发售文件:
6.3.1缴投标保证金:交易员按招标人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的通知到中心资金结算窗口1(以下简称“结算窗口1”)缴纳投标保证金。
(2)招标人应向投标报名单位告知核验结果。若审查通过的投标报名人数量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数量的,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转入“1.交易受理”程序。余同“3.受理报名”流程的特别提示(4)。
(3)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项目,招标人应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方法、标准进行资格审查,出具《资格预审报告》(建表四)送部门招标办备案。
3.受理报名
潜在投标人交易员(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下简称“交易员”)按公告约定的时间、要求在建交科窗口1刷交易卡(以下简称“刷卡”)自助报名,并领取报名回执。报名结束,招标人在建交科窗口1领取《投标报名表》(建表三)及公告。
特别提示:
(1)潜在投标人必须按中心网络会员管理规定具备中心建设项目交易网络会员资格,申请交易员。
抽签前,需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入围确定表》约定抽取方式:“抽中”还是“抽出”(“抽中”指抽出号码所代表的单位入围;“抽出”指抽出号码所代表的单位不入围)。
(2)潜在投标人可以通过会员管理系统查询是否投标入围报名项目。
(3)入围投标人发生变化的,招标人应告知中心,由中心在系统中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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