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在华社会责任问题研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外资企业在华社会责任问题研究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外资企业蓬勃发展,他们的到来,不仅为我国注入了先进的生产力,还有利于促进我们的商业文明。但是近年来的社会责任履行统计指标显示,其在华社会责任履行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在外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相关对策,旨在促进其在华和谐发展。
【关键词】外资企业;社会责任
一、外资企业社会责任概述
(一)社会责任
社会责任是指一个组织对社会应负的责任,一个组织应以一种有利于社会发展的方式进行经营和管理。如果一个企业不仅承担了法律上和经济上的义务,还承担了“追求对社会有利的长期目标”的义务,我们就说该企业是有社会责任的[3]。
按照sa8000: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sa8000)社会责任标准体系依据国际劳工组织条例所建立的国际性社会责任标准,社会责任包括企业环境保护、社会道德以及公共利益等方面,由经济责任、持续发展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等构成[2]。
(二)外资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不能将利润作为唯一的目标,还应强调在生产过程中对员工的关注,强调
企业对消费者、对环境、对社会的贡献[2][4]。。
外资企业作为我国企业的一种特殊形式,随着wto的加入和全球经济的发展,在我国已经占据相当的份额。外资企业社会责任包括社会对外资企业法律和道德层面的要求,在外资企业按照国际和我国法律法规及合同要求履行应尽的责任的前提下,还应对法律法规之外的和非合同的我国环境问题、道德问题以及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履行其责任。如何融入我国社会责任评价体系,严格履行其在华的社会责任,是为自身谋发展,为我国谋福祉的重要环节。二、外资企业在华社会责任履行的现状分析
(一)表现突出,带来国外先进的社会责任理念
企业社会责任最先从国外兴起,因此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方面都比较先进。许多外资企业在华期间能够循规蹈矩的履行社会责任,并成为此方面的榜样,进一步带来国外先进的社会责任理念,对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总体发展有很大的帮助。例如在2012年11月21日发布《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2012)》中,佳能(中国)有限公司的企业社会发展责任指数获得64.2分,整体排名第29位,在外资企业中排名第2位,在电子行业中排名第3位,位列“领先者”榜单。其中,《佳能(中国)2011-2012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作为首份外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评级报告,被作为经典案例写入蓝皮书[1]。
(二)表现不佳,社会责任缺失严重
相当一部分外资企业在华的社会责任表现不佳,《中国企业社会
责任研究报告(2012)》显示,2012年度我国外资企业100强的社会责任整体水平较低,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平均分仅为13.2分。处于领先者和追赶者阶段的外资企业仅有6家,15家处于起步者阶段,79家处于旁观者阶段。更甚者,松下、家乐福等知名跨国企业在华侵犯专利权、价格欺诈、收取高额“入门费”的行为,成为业界反思企业社会责任践行的案例[1]。
1、非法避税,影响财政
相当数量的外企通过转移利润的方法,将本来盈利的情况,做成亏损状态,逃税漏税,为我国财政收入造成巨大的损失。
2、违反职业操守,行贿违规
国内贪官将不义之财向国外引流,是一个逃避追查的渠道,因此许多外资企业在权钱交易时惯用此项手段。在我国近十五年查处的贪污腐败问题中,有60%以上与国际贸易和外商有关,数字惊人,影响恶劣。
3、员工权益受损
外资企业的劳动关系普遍存在劳动契约内容不对称、克扣工资现象严重、劳动强度大、忽视劳动保护等问题,缺少对员工的爱护和培养。
4、环境保护意识较差
外资企业在华的环境信息披露相对较好,但其投资规模的扩大并未降低我国工业”三废”综合治理率和综合利用率,也就是说外资企业在环保方面的社会责任履行尚需进一步努力。
5、产品问题层出不穷
假冒“绿色猪肉”的沃尔玛,“苏丹红”事件的肯德基……产品“质量门”问题警示着外资企业,社会公益和社会道德直触底线。
三、外资企业在华社会责任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外资企业在华社会责任履行质量的高低主要受到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的影响。
(一)促进外资企业在华社会责任履行的外部对策
1、从自身做起,建立良好的法律规范和社会责任履行氛围
俗话说:“其身不正,难以正人”。若想让外资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我国要从自身治理做起,形成规范的社会责任履行氛围,宣扬社会责任履行风气,这样身在其中的外资企业自然也会行动起来,以适应这个环境。
2、完善适合外资企业特点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
当前,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和内涵以及理论基础尚未得到统一,不同国家地区,不同的行业对企业社会责任有着不同范围的要求。建立适合外资企业特点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加强社会责任理论的完善程度,可为外资企业在华社会责任履行提供保障。
国家相关部门可以参照全球报告倡议组织的指标体系(gri)、kld 的社会指标体系、道琼斯可持续发展指数(djsi)的标准,以及我国的上市公司年报准则、深圳交易所企业社会责任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编制指引和上海银监会推出的上海银行业企业社会责任指引,为外资企业量身定做的制定
一个社会责任评价体系,使其能够在华入乡随俗的履行社会责任。
3、加强政府监管和非政府组织的“软法”监管
外资企业在华经营中的相关问题,需要政府部门和非政府组织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并可以适当的利用社会舆论进行引导和观测。另外不可以盲目引进外资,引进后监管力度不够甚至疏于监管。要注意对外资企业的优惠政策和监管监察的有机组合。
(二)促进外资企业在华社会责任履行的内部对策
1、鼓励外资企业建立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
企业家和高层管理者的社会责任意识、企业的竞争意识和行为、企业文化等都是促进外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先进因素,建立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正是这些先进因素成长的土壤。另外,股权结构、董事会以及内部监督机制若能顺利履行其职责,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可以起到驱动的作用。
2、建立健全外资企业内审制度
设立独立的外资企业内部审计部门,主要审计其利润、税务等方面的事务,并与政府审计部门直接对接,形成一个特殊的审计渠道和方式,利于政府的监督和管理。
3、强化外资企业工会的作用
从制度上要求各外资企业必须设置工会,且将其置于较高的地位,从监督员工利益的保障、规范和协调人事体制等角度促进外资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如果外资企业来华经营,只是来抢夺蛋糕的,而不做出贡献和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