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质量安全责任与义务

建设单位质量安全责任与义务
建设单位质量安全责任与义务

建设单位质量安全责任与义务-----------------------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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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

1、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

2、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八条》)

3、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条》)

4、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的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5、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6、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建设工程质量管

理条例第十四条》)

7、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设计原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8、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容;

(1)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2)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3)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4)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9、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供

水、排水、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条》)

10、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

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七条》)

11、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

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八条》)

12、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

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电、消防设施和器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九条》)

13、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

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条》)

罚则

1、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

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2、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

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

(二)、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擅自施工的;

(四)、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五)、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3、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

4、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2Z201110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Z201111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如果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

二、法律责任

同步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某酒店项目经公开招标,由某施工单位承建,包工包料。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要求更换外墙保温材料。根据《条例》规定,以下不属于建设单位质量责任的是( B )。 A.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格竞标 B.对更换后的外墙保温材料进行检验 C.不得擅自改变主体结构进行装修 D.未取得保修书,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2.下列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作出的意思表示中,为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是( D )。 A.明示报名参加投标的各施工单位以低价竞标。 B.明示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应优化工期。 C.暗示施工单位不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定合同。 D.暗示施工单位在非承重结构部位使用不合格的水泥。 3.( D )未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不得使用。 A.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B.施工组织设计 C.勘察文件 D.施工图设计文件 4.下列关于建设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D )。 A.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B.建设工程发包方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 C.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缩合同工期。 D.涉及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施工期前,只能委托原设计单位提交设计方案。 5.下列关于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C )。 A.建设单位不得暗示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B.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缩合同工期。 C.建设单位进行装修时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D.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格竞标。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但并不是一定不可以变动。 二、多项选择题 1.建设单位拟装修其办公楼,其中涉及承重结构变动,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BC )。 A.建设单位将装修方案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B.建设单位在委托原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后,方可施工。 C.建设单位在委托相应资质等级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后,方可施工。 D.建设单位提出装修方案后,即可要求承包单位施工。 E.建设单位可直接将装修任务发包给劳务公司。 2.某建设单位在其新厂房建设工程中出现了下述行为,其中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有(ABCD )。 A.暗示承包人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B.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 C.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D.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就擅自施工。 E.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件取样检测。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体系(20200520020901)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体系 为规范参建各方质量管理行为,明确质量管理职责,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实现工程质量目标,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建各方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或自控体系),按照投标 承诺和合同约定,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设置 现场质量管理机构,落实质量管理人员,明确质量责任,完善质量管 理制度。 二、参建各方应主动接受业主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建设工 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质量岗位的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三、质量目标 1、勘测、设计质量优良,监理程序符合规定,质量管理达标、内业 资料规范。 2、工程实体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及设计文件要求,其 施工过程或实体工程质量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按照验收标准要求,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100%; (2)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3)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工程结构的施工质量,应满足 设计使用寿命期内正常运营要求。 (4)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 二、建设单位管理人员职责

1. 总工程师 (1)负责对公司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督促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单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或自控体系),确保建设 工程质量; (2)负责成立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工程 质量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3)组织制定、审核、审查参建各方的质量管理体系及有关质量制度、文件等。 (4)组织调查处理工程质量事故。 (5)组织召开工程质量管理专题会议,协调部署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2. 项目顾问 (1)协助总工程师做好工程质量管理的领导工作。 (2)指导项目部全体工作人员做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3、项目部 (1)负责编写质量管理制度和办法; (2)负责施工监理的管理工作,审核施工监理规划; (3)参加审批咨询单位的咨询大纲; (4)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的审核,重点审核安全质量措施;(5)建立健全本部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检查 咨询、监理、监测机构的资质及业主现场管理人员的质量执行情况;(6)定期组织施工质量大检查。 4、业主现场管理人员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责任制

工程质量责任制 (一)、项目部经理的工程质量责任制 项目部经理是项目部工程质量的第一管理者和组织者,对本项目部的工作质量、工程质量负主要领导责任。 1、组织和检查本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工作,协调项目部各质量保障部门的工作,制定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和创优措施。 2、组织实施对部属的质量意识教育,落实开展创优工程活动。 3、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4、正确处理工程质量与施工进度的关系,对因单纯抢工期而造成的质量事故承担责任。 5、掌握工程质量情况,抓好样板工程施工,以样板带动全面施工,批评忽视质量的不良倾向,定期主持召开质量活动分析会。 6、支持质量管理部门和质检人员的工作,严格按章办事,落实质量奖罚措施。 7、主持组织定期质量大检查,参加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工作,并签字。 (二)、工程处工长的工程质量责任制 工程处工长是工程施工操作第一线的领导者和直接组织者,对工程质量负有直接责任。 1、对职工经常进行“质量第一”的教育,不间断的进行“三工”教育,具体组织职工参加创优活动。 2、组织领导全队各班组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质量保证措施等进行作业,并经常检查督促落实。

3、检查督促各班组开展“三检”活动,对工程存在的质量通病,组织QC小组进行攻关,认真落实措施,提高工程质量。 4、参加隐蔽工程检查鉴定,组织主持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并签字。 5、坚持奖罚分明,及时表彰质量好的班组和个人,对质量低劣、 违章、违标者要给予惩罚。对质量事故必须认真追查处理,对不合格工序承担经济责任。 6、检查督促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原始记录的填写和整理归档工作。 (三)、施工班、组长的工程质量责任制 班、组长是施工操作的具体组织者,对施工操作质量负直接责任。 1、对本班组人员经常进行质量意识教育,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 2、认真贯彻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和各项技术规定,组织好本班组的自检、互检和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 3、在施工操作前,必须检查施工放样,弄清施工图的结构尺寸、标高和技术要求。施工中带领本班、组人员,严格按图纸、按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按规范施工。 做到一次达标成优,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做到:属于上道工序的不接,属于本道工序的不往下道工序移交,返工合格达标再交,班组长应对工序移交的质量负责。 4、把好材料和各种配合比的使用关,对不合格的材料有权拒绝使用,对未经审查核定的施工配合比有权拒绝采用。 5、组织QC小组成员,搜集数据的问题。 6、参加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工作。 (四)、项目部总工程师的工程质量责任制

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及制度

附件1:工程质量机构岗位责任制 一、项目部职责及权限 1)负责在本项目部内部范围内贯彻落实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管理总体目标,贯彻落实项目部年度质量目标,落实公司制定的具体工程质量目标,负责制定项目部阶段质量目标; 2)负责将项目部的职责权限分配到职能岗位,以保证产品实现各个阶段质量目标的实现和安全、质量、工期责任得到落实; 3)负责在合同、公司和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工程安全质量保证措施、作业指导书、相关施工规范、验收标准、业主代表和工程监理、监督要求的约束下组织施工,实施对施工全过程的有效控制,以确保产品的实现并使顾客满意; 4)负责对一般不合格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置,负责对严重不合格品和各类安全、质量事故按照上级制定的处置方案实施纠正,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5)负责对供方提供的产品(包括劳务分包)进行验证、复试、监视; 6)负责对自身使用的各种质量文件、记录在相关程序或其它支持性文件的指导下实施控制; 7)负责本项目环境因素识别和危害因素辩识,编制项目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实施计划,警项目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8)负责协调解决施工现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实施中防线的问题; 9)负责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贯彻执行和项目部内、外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协商与交流; 10)负责对工程劳务分包方监督管理,施加有效影响; 11)负责施工现场环境委外监测; 12)负责本项目部节能降耗、施工机械、防护设施、临时用电,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油、废水、废物、噪声和扬尘等控制管理; 13) 上报培训需求,参加公司组织培训,组织实施本项目部的培训; 14) 负责本项目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中不符合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二、人员职责及权限

建筑工程岗位质量责任制

技术负责人质量责任制 1、负责工程项目的技术质量工作,对工程质量技术方面的责任,并协调项目经理搞好质量工作。 2、坚持全面质量管理的观点,认真执行企业的质量保证手册,发挥技术的先导作用,在施工工程中优化技术方案,努力提高工程质量。 3、负责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贯彻落实工作,确定过程质量控制点,处理项目中发的技术质量问题。 4、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确保工程质量。 5、技术负责人应当参加设计图纸会审,制定施工方案,按照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组织施工,工程竣工后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图。 6、施工中不得随意更改图纸,如有设计文件上的矛盾应同设计单位一起协商,并经设计单位同意后方可更改设计文件。 7、不得违反施工规范施工,必须认真按施工规范的技术要求控制质量关。 8、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提出处理质量事故的意见或方案,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会同设计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同意后才能实施。 责任人: 南昌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华洋新世界国际广场项目部 2012年3月22日

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制度 项目质量控制全面质量管理的思想和方法为其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原则,项目的质量目标管理是项目经理(管理)部管理人员依靠一致确认的共同目标,规定每个人或项目系统内每一个因素的职责范围,按照确定的标准或规定指导质量目标的实践。 1、项目经理要对项目内所有单位工程的质量负责,技术负责人要协助经理搞好质量工作:技术员要对其分管的单位工程质量负责:分包单位,班组要对分部分项工程工序质量负责:现场施工员,工长,质量检查员和关键工种工人须经过考核取得岗位证书后方可上岗:全体项目经理部成员必须按所在企业规定(包括国家、地方法规)对各自的工作质量负责。 2、实行总分包工程,分包单位要对分包工程的质量负责,总包单位对承包的全部工程质量负责。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进行详细的质量技术交底,分包单位要在施工前向总单位提为供详细的质量控制方案和方法,经总包单位审批通过后方能予以实施。 3、总承包单位应要求分包单位做好每道工序的质量自作,凡未经总包单位签证认可的分包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都必须有可靠的质保书或送试验室检验,并经试验室主任签字认可后,方可使用。对于外加工材料,分包单位应向总包单位事先报告加工单位,通过考察与调研确认其有可靠的质量技术能力,并对委托加工的半成品材料予以全过程动态控制,以确保外加工材料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 5、总包单位必须对分部分项予以全过程全面检验,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必须进行返修。返修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并在确保结构安全和满足使用功能条件下方能予以签证认可。 责任人: 南昌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对因本人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工程建设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建设项目相关的原始材料。 2、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 不将建设工程违法发包、肢解发包,对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招标,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对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依法委托监理。 3、及时办理项目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监督、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等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开工建设。向施工现场提供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章的施工用图和设计变更等相关设计文件。 4、不得以任何理由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降低工程质量。 5、工程竣工后,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方交付使用,并在工程验收合格十五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建设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根据住建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相关规定,现委托我单位员工(身份证号:为(工程名称)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代表本单位认真履行项目负责人相应职责,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并对因其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法人:(签章) 被委托项目负责人:(签章) 委托单位或公司盖章: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一、建设单位工作人员组成和职能分工 1、人员组成: 2、职能分工: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派驻的工程师,负责全面工作,对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工程师代表,负责工程施工进度、质量、材料设备采购验收、投资计划完成、安全等工作。 :工程师代表,负责工程施工进度、质量、材料设备采购验收、投资计划完成、安全等工作,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外部协调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土建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协助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外部协调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工程施工中的水电暖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编工作,做好施工日志、会议纪要及有关材料的起草工作。 二、工作制度 1、建设单位实行每周一工作例会制度,总结上周工作,安排部署本周任务。同时,每周五下午派人参加监理周工作例会。 2、建设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职能分工开展工作;工作

要积极主动,并要搞好协调配合。 3、日常工作中,工作人员要严格考勤制度,每天要亲自到施工现场,搞好巡查监督工作,并做好有关记录。在隐蔽等关键工程施工时,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期间,工作人员要做好记录,协助监理和承包人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4、对于工程管理、施工中的关键技术和关键问题,要集体商议处理方案,并向局里做好汇报工作。 三、工程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 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三方要密切配合,全力搞好工程建设工作。 2、及时办理和协调处理与工程有关的外部事宜,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3、及时安排和处理合同条款中的未尽事项,与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协商,尽快定出处理意见或达成协议,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4、杜绝肢解工程、转包工程等现象发生。 (二)工程材料、设备管理 1、严把材料入场验收关。对承包人采购的钢筋、水泥、砂、石子、电器材料、装饰材料等,要抽检其供货严格守法、定货合同(或协议)、产品质量证明书、发货明晰表等证件是

施工质量责任制

质量责任制 第一条项目部质量责任 一、认真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有关上级质量工作的指示和精神。认真落实建设单位技术管理办法、施工承发包合同中有关质量的承诺,落实公司技术、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组织管辖范围内的质量大检查,检查施工过程中质量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和质量隐患,负责督促、整改、落实。 三、了解、掌握管内质量动态,收集、处理各参建单位生质量情况和信息,及时对质量形势进行分析判断,制定阶段工作重点和措施。 四、编制管内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并报公司审批。 五、针对管辖范围工程特点,组织编制、下达专项质量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六、参加管辖范围各类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及时赶赴现场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七、参加参建工程的竣工验收,并完善交验手续。 第二条项目部有关人员质量职责: 一、项目经理质量责任制 (一)主持管辖范围内质量管理工作和管内质量管理目标及对策措施的制定;建立健全本单位各部门、人员质量责任制及各项规章制度。 (二)牵头组织好项目部质量领导小组和管内质量活动的开展,了解、掌握管内质量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和办法。 (三)对管内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单位或集团公司确定的重点、控制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进行审核,并报公司审批。 (四)参加管辖范围内各类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五)组织编制、下达有针对性的专项质量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进行演练。 (六)负责对所属各部门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价。 (七)牵头组织对管辖范围委外工程和协作队伍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对分包、委外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力度。 (八)正确处理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关系,重视和控制质量成本,减少质量损失,不断改进工程质量,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效益。

施工单位质量责任制度

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确定每个部门的职责,最后落实到项目每个管理人员,并签定相应的质量岗位责任状,形成一个由项目经理为主负责,项目技术负责人领导监控,项目部及工区各职能部门执行监督,施工班组严格实施的网络化项目组织体系。 一:施工单位项目质量责任制度 1、项目工程中标后,组建由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材料员、测量员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套的项目部,并具有相应资格及上岗证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2、有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能贯彻执行。 3、参加图纸会审,组织施工技术交底,按程序进行工程变更及设计变更。 4、所有进场材料必须分批分次报监理审核,经监理审核同意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5、对建筑材料、构配件有能保持其质量的存入条件;计量器具精度符合要求,材料、构配件和商品混凝土按规定进行进场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时,不得使用。 6、执行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做好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项目检查评定记录,记录要及时、真实。进行单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自检、自评。按程序进行单项、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 7、严格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8、整理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要及时、真实、完整。 9、按有关规定进行各种检测,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事故按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如实上报和认真处理。 10、无违法分包、转包工程项目的行为。 11、遵守其它法律、法规。 二:施工管理体系 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框图 三:主要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1项目工程部质量管理职责及权限: 调 度 水 电通 工 长 技术员 材 料 员 保 管 员 机 械 师 土 建 工 长 资 料 员 计 量 员 试 验 员 测 量 工 程 师 内 业 技 术 员 方 案 工 程 师 质 量工 程 师 程 项目各专业队 施工生产班组 各分承包方 质量部 项目经理 机电部 物资部 技术负责人 工程部 技术部

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制度 一、建设单位工作人员组成和职能分工 1、人员组成: 2、职能分工: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派驻的工程师,负责全面工作,对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工程师代表,负责工程施工进度、质量、材料设备采购验收、投资计划完成、安全等工作。 工程师代表,负责工程施工进度、质量、材料设备采购验收、投资计划完成、安全等工作,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外部协调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土建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协助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外部协调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工程施工中的水电暖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编工作,做好施工日志、会议纪要及有关材料的起草工作。 二、工作制度 1、建设单位实行每周一工作例会制度,总结上周工作,安排部署本周任务。同时,每周五下午派人参加监理周工作例会。 2、建设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职能分工开展工作;工作要积极主动,并要搞好协调配合。 3、日常工作中,工作人员要严格考勤制度,每天要亲自到施工现场,搞好巡查

监督工作,并做好有关记录。在隐蔽等关键工程施工时,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期间,工作人员要做好记录,协助监理和承包人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4、对于工程管理、施工中的关键技术和关键问题,要集体商议处理方案,并向局里做好汇报工作。 三、工程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 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三方要密切配合,全力搞好工程建设工作。 2、及时办理和协调处理与工程有关的外部事宜,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3、及时安排和处理合同条款中的未尽事项,与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协商,尽快定出处理意见或达成协议,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4、杜绝肢解工程、转包工程等现象发生。 (二)工程材料、设备管理 1、严把材料入场验收关。对承包人采购的钢筋、水泥、砂、石子、电器材料、装饰材料等,要抽检其供货严格守法、定货合同(或协议)、产品质量证明书、发货明晰表等证件是否一致齐全。对于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及设备,要责成承包人退货、调换或重新采购。 2、严把材料价格关。检查审定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价格,并具有最终否决权。 3、严把材料使用安装关。抽验钢筋、水泥等施工材料能否满足施工质量要求,督查承包人严格按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进行施工;对于电器、装饰等材料,督查

工地质量责任制

工地质量责任制 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会签栏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岗位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责任制 ⑴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在管理中贯彻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和标准;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维护企业整体利益和经济权益。 ⑵签订和组织履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⑶主持组建项目经理部和制订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 ⑷组织项目经理部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⑸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⑹在被授权范围内沟通与承包人、协作单位、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联系,协调和处理好各咱关系,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⑺加强成本管理,搞好经济核算,及时回收工程款,按企业的《施工项目管理制度》正确处理与国家、企业,分包单位以及职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 ⑻加强现场文明施工,及时发现和处理例外性事件。 ⑼工程竣工后及时组织验收,结算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 ⑽做好项目经理部的解体与善后工作。 (11) 协助企业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12) 参与企业进行的施工项目投标和签订施工合同。 (13) 决定项目经理部的组织结构形式,选择聘任有关管理人员明确其

职责,根据其任职情况定期考核、评分和奖惩,期满辞职。 (14) 在企业财务制度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工程需要和计划安排,对 资金投入和使用作出计划决策,对项目经理部的计酬方式、分配办法,在相关规定条件下作出决策。 (15) 按照企业的规定选择使用企业和管理人员和作业队伍。 (16) 根据《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和《施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组织,指挥项目经理,进行工作部署,检查与调整。 (17) 以企业法定代表人代理的身份处理、协调与施工项目有关的内 部与外部关系。 二、专业工长(施工员)质量责任制 ⑴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所施工的单位工程质量负有直接责任。 ⑵认真学习设计图纸及有关设计说明,严格按图施工,严格按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质量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要求进行施工。 ⑶组织分项工程技术复核工作,并对单位工程的方位,轴线,水准,标高的测量及定位放线等直接的技术责任。 ⑷参加单位工程图纸自审、会审;参与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填写施工日记,在施工过程中按要求认真填写、收集、整改、分类,保管好各项原始记录等技术资料。 ⑸组织公司专职质检员,建设(监理)单位,工程质量监督站等部门代表,对单位工程隐蔽,结构分部验收评定,会同有关竣工验收备案,并作出记录签证。

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0000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技术、质量管理 一、责权划分 (一)建设单位 1、协调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的关系。 2、根据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承包合同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和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国家规定和设计的行为提出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均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改进工作。 (二)施工单位 1、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国家标准、规范、规程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 2、及时按建设单位和监理的指令改进工作。对建设单位及监理的书面指令应在建设单位及监理指定的期限内完成书面答复。施工单位有权拒绝建设单位、监理不正确的指令。但必须陈述“拒绝”的正当理由,并得到建设单位和监理的确认。在建设单位、监理坚持其指令必须执行时,其后果由坚持人负责。 (三)监理单位 1、根据国家标准、规程、规范、规定、设计文件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理。对违反国家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行为发出整改指令。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监理指令。监理可发出停工

令。复工令亦由监理发出。 2、确认施工质量。并对已确认的施工质量负责(但并不免除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的责任)。 二、技术质量管理方针 三全管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预控为主、确保质量。 三、技术质量管理体系 (一)建设单位、施工、监理都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质量管理系统。 (二)管理系统的人员必须到岗,职责必须划分明确、管理到位。 四、图纸收发和审核 (一)工程图纸及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一律由建设单位档案员分发给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或档案员)以及监理工程师。 (二)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审查图纸。 (三)图纸审查要点: 1、要尺寸、标高、位置、预留孔洞埋件是否正确。 2、重要构造是否合理。 3、图纸、文件是否互相矛盾。 4、执行标准、规范是否明确。 5、土建与安装的衔接有无问题。 6、现在施工技术、装备、供应条件是否适应技术难点的特殊要求。

施工单位质量责任制度1

毕节一中新校区 工 程 质 量 管 理 责 任 制 度 编制:毕节一中项目部 重庆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

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确定每个部门的职责,最后落实到项目每个管理人员,并签定相应的质量岗位责任状,形成一个由项目经理为主负责,项目技术负责人领导监控,项目部及工区各职能部门执行监督,施工班组严格实施的网络化项目组织体系。 一:施工单位项目质量责任制度 1、项目工程中标后,组建由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材料员、测量员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套的项目部,并具有相应资格及上岗证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2、有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能贯彻执行。 3、参加图纸会审,组织施工技术交底,按程序进行工程变更及设计变更。 4、所有进场材料必须分批分次报监理审核,经监理审核同意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5、对建筑材料、构配件有能保持其质量的存入条件;计量器具精度符合要求,材料、构配件和商品混凝土按规定进行进场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时,不得使用。 6、执行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做好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项目检查评定记录,记录要及时、真实。进行单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自检、自评。按程序进行单项、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 7、严格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8、整理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要及时、真实、完整。

9、按有关规定进行各种检测,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事故按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如实上报和认真处理。 10、无违法分包、转包工程项目的行为。 11、遵守其它法律、法规。 二:施工管理体系 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框图 三:主要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1、项目工程部质量管理职责及权限 1.1参与编制本项目《项目策划书》。 1.2按照项目经理的安排及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项目管理手册》、《项目策划书》、《工程创优策划》等要求,组织 调 度 水 电通 工 长 技术员 材 料 员 保 管 员 机 械 师 土 建 工 长 资 料 员 计 量 员 试 验 员 测 量 工 程 师 内 业 技 术 员 方 案 工 程 师 质 量工 程 师 程 项目各专业队 施工生产班组 各分承包方 质量部 项目经理 机电部 物资部 技术负责人 工程部 技术部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体系(20200420174159)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体系 为规范参建各方质量管理行为,明确质量管理职责,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实现工程质量目标,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建各方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或自控体系),按照投标 承诺和合同约定,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设置 现场质量管理机构,落实质量管理人员,明确质量责任,完善质量管 理制度。 二、参建各方应主动接受业主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建设工 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质量岗位的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三、质量目标 1、勘测、设计质量优良,监理程序符合规定,质量管理达标、内业 资料规范。 2、工程实体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及设计文件要求,其 施工过程或实体工程质量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按照验收标准要求,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100%; (2)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3)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工程结构的施工质量,应满足 设计使用寿命期内正常运营要求。 (4)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 二、建设单位管理人员职责

1. 总工程师 (1)负责对公司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督促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单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或自控体系),确保建设 工程质量; (2)负责成立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工程 质量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3)组织制定、审核、审查参建各方的质量管理体系及有关质量制度、文件等。 (4)组织调查处理工程质量事故。 (5)组织召开工程质量管理专题会议,协调部署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2. 项目顾问 (1)协助总工程师做好工程质量管理的领导工作。 (2)指导项目部全体工作人员做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3、项目部 (1)负责编写质量管理制度和办法; (2)负责施工监理的管理工作,审核施工监理规划; (3)参加审批咨询单位的咨询大纲; (4)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的审核,重点审核安全质量措施;(5)建立健全本部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检查 咨询、监理、监测机构的资质及业主现场管理人员的质量执行情况;(6)定期组织施工质量大检查。 4、业主现场管理人员

建设单位质量责任制度

建设单位质量责任制度 工作制度 一、单位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二、工作时间按规定要求着装,仪表整洁,各种办公用品摆放统一整齐。 三、工作时间内,单位职工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串门、闲聊;因工作需要进入其他办公室,必须先轻敲门,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 四、上班时间内,单位职工在接待和办理过程中热情服务、文明礼貌、语言规范、耐心解答。严格按工作流程和要求操作,做到准确、快捷、避免出现差错。 五、单位职工在进行工作协作中出现分歧或发生冲突时,单位领导必须及时妥善处理。 六、单位职工必须以良好的工作态度、工作方法、工作效率及时完成各项工作。 廉洁自律制度 一、为了保证单位职工廉洁奉公和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要求全体职工做到:八小时以内和八小时以外一样。工作时间以内和以外都不得接受施工方的宴请、高消费的娱乐和接受钱物。 二、不管在工作时间内外,都要严格要求自己,言行举止都要注意,不要说出和做出不符合一名工程监督人员身份的言论和举止。 三、不得向监管的工程参建方或其他人员借钱、借物或托其购物办事。 四、严禁在工作日中午喝酒。严禁与施工方和工程其他人员喝酒。 五、禁止在办理工程监督过程中,设置障碍,对施工方进行“吃、拿、卡、要”等违反规定的行为。

六、不准单位职工在建设系统内为个人利益或直系亲属推销或介绍质次价 高的产品。 七、监督管理: 1、由站委会、综合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公布监督电话,监督电 话为站长、办公室电话,接受上级和群众的监督检查; 2、单位领导以身作则,带头遵守本制度,凡违反者,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 批评教育、写出书面检查,违反国家法律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学习制度 一、学习组织及组织人员 学习由站领导安排,综合办公室统一组织。学习的组织形式及地点由办公 室在下发学习计划时明确。站领导不在时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如有事不能安 排由监督室负责组织学习。 二、学习时间 每周三、五上午9点至11点为固定的学习时间。每年2月下旬对单位的制 度进行集中学习一天,年底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要求新调入人员认真学习 单位工作制度。 三、学习内容 1、政治学习主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下发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报刊杂志上的有关文件;国内外时事政治等。 2、业务学习主要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条例和建筑业务知识;窗口行业文 明规范标准;计算机专业知识和相关业务操作技能;其它县市工程监督方面的 先进经验。党员主要学习党的历史、党的宗旨和党风党纪等基本知识。 四、学习的形式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检查制度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检查制度项目法人质量责任制度 1、项目法人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项目质量管理有关文件,组建相应的建设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开发项目质量管理责任制。项目法人是开发项目质量的全权负责人,必须亲自抓质量管理工作。 2、项目法人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组织制定项目施工招投标制度、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奖惩制度等制度的编制并组织实施。 3、项目法人要组织制定开发项目的质量模板和质量计划。把质量目标、质量计划进行层层分解,按质量计划和实施步骤层层落实,一直落实到末端。每一层次职责、权限、资源分配以及保证质量的措施都予以明确。质量管理计划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具有可操作性。 4、项目法人要建立开发项目工作成果的质量评审制度。建立评审制度是保证和提高开发项目管理成果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对下属及合作单位的奖惩依据。 项目直接主管负责人质量责任制度 1、项目质量主管负责人是项目质量主管直接责任人,在区城建局授权范围内组建项目质量管理班子。

2、项目主管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召开本单位和监理单位、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小组会议,将每一项质量管理工作直接划分到责任人,确保各分部分项质量合格。 3、组织项目全体人员制定质量策划,制定项目质量目标,执行质量体系文件,负责对施工单位申报的各种质量文件的审查。 4、负责指导和监督对不合格报告、各种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 5、负责组织新技术、新工艺在项目上的实施和推广应用,及时作出科学的总结。 6、加强工作专班内外协调,加强甲供材料、设备的供给,保证工期和质量要求,满足合同需要。 7、制定战略性计划,确保项目安全、质量、工期关键目标的实现。 8、完善内部基础管理,指导下属员工工作,分配合理,奖优罚劣。 项目质量管理机构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监督,保证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文件,制定本规定。

建设单位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障建设过程中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工程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河南省等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 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总工程师、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由总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建立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考核公司内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审定公司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三)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协调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四)组织编报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五)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积极配合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

第五条工程管理部是安全生产的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工作,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督、检查及管理责任。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安全生产监督手续,组织审核安全生产管理手册、确定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目标,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条其他各业务部门及各岗位人员,按安全生产责任制,承担相应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八条安全生产监督制度 开工前施工单位负责办理安全生产监督手续,依法接受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 第九条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是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安全生产保证能力的企业。 第十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措施,明确各级负责人和部门的安全职责。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十二条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工程施工前,工程管理部要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

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附件5: 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建设单位:湖南华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云峰湖莲花安置区B5-B10栋

精心整理 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在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承揽工程后依法签订承包合同,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进行施工。 2、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随意分包。不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或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严格按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并确保所有人员到岗履职。 4、严格按照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章的工程设计文件以及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精心组织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并对施工中采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严格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验,检验后应有书面记录,并有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使用于工程。 5、建立、健全质量的检查验收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及时通知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检查验收。 6、资料收集真实、准确完整,签章手续齐全,并及时整理移交建设单位归 档。 精心整理

7、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负责返修。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保修书中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严格依法依规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建设工程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提交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份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保存于各自责任主体单位备查。 法人代表签章:年月日

施工单位质量责任制度

1、所承担的任务与其资质相符,项目经理与中标书相一致,有施工承包手续及合同,并办理报建手续。 2、项目部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套,并具有相应资格及上岗证书,并办理报建手续。 3、有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能贯彻执行。 4、参加图纸会审,组织施工技术交底,按程序进行工程变更及设计变更。 5、所有进场材料必须分批分次报监理审核,经监理审核同意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6、对建筑材料、构配件有能保持其质量的存入条件;计量器具精度符合要求,材料、构配件和商品混凝土按规定进行进场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时,不得使用。 7、执行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做好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项目检查评定记录,记录要及时、真实。进行单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自检、自评。按程序进行单项、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 8、严格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9、整理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要及时、真实、完整。 10、按有关规定进行各种检测,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事故按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如实上报和认真处理。 11、无违法分包、转包工程项目的行为。 12、遵守其它法律、法规。

1、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审查、上岗验证手续,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质量行为的监督管理。 2、组建以项目总监为首的项目监理部,并入驻现场。 3、编制包括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质量管理工作程序在内的监理大纲,并报建设单位。 4、按程序进行图纸会审、工程变更、设计变更,并在相应资料上签署意见。 5、对材料库房、堆场,每天上、下班作库存记录和使用记录,确保对每批每次进场材料的审查验收。 6、按程序进行分项工程检查验收,在相应资料上签署检查意见。 7、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并参加单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检查验收,出具单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8、对混凝土浇筑、幕墙节点封闭等隐蔽施工,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必须旁站监理,并作好记录,不得脱岗。 9、对桩孔、基坑、基槽、钢筋制安、重要设备管线安装等分项工程,监理工程师必须进行隐蔽前检查,并作记录,不得放弃职责。 10、向建设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监理资料。 11、对工程进行暂停、复工或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应及时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送暂停令、复工报审表、事故处理报告及相关资料。 12、不得指定或暗示施工单位采购、使用指定建筑材料。 13、接受建设单位关于工程检测见证人的委托,并指定工程技术人员履行有见证取样送检职责。 14、协助建设单位确认分包单位资质。 15、遵守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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