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物权法律制度-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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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资料
经济法(注会)
第三章 物权法律制度
知识点: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 定义:
(一)物权法定原则
(二)物权客体特定原则(即一物一权原则)
(三)物权公示原则
● 详细描述:
(一)物权法定原则
1.种类法定:如增加居住权、优先购买权为物权种类因违反种类法定而
无效。
2.内容法定:如设立质权可以不转移占有因违反内容法定而无效。
(二)物权客体特定原则(即一物一权原则)
1.一个物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
2.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个所有权人,如共有;
3.一物之上可以成立数个互不冲突的物权。
所有权+所有权 ×
所有权+他物权 √
抵押权+抵押权 √
质押权+质押权 ×
抵押权+质押权 √
(三)物权公示原则
1.公示的要求:一般情况下,不动产看登记,动产看交付。
2.公示的效力:
(1)物权移转效力:根据公示对于物权移转效力的影响程度不同,物权移转有公示生效主义与公示对抗主义两种立场。
(详见第二节)(2)物权推定效力:为法定公示方式所彰显的权利人,被推定为合法权利人。
(3)公信效力:法定公示方式为权利变动与享有的法律表征,第三人有理由对其表示信赖,因而公示能够产生公信力。
【示例】甲、乙共有一个房子,本该登记为甲乙共有,却登记成甲一人,若甲将房子转让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登记。
由于登记的为甲,所以这个转让就应当被承认,因此房子所有权属于丙。
事后乙发现后,不能向丙要求返还,只能向甲追偿。
例题:
1.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各项关于物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不动产发生的纠纷适用专属管辖
B.债权的客体往往是特定物;物权的客体可以是特定物,也可以是种类物
C.在法律或合同没有相反规定时,主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从物所有权也随
之转移
D.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
买受人所有
正确答案:B
解析:物权的客体往往是特定物;债权的客体可以是特定物,也可以是种类物。
2.甲、乙外出游玩,向丙借相机一部,用毕甲将相机带回家。
丁到甲家见此
相机,执意要以3000元买下,甲见此价高于市价,便隐瞒实情表示同意并将相机交付与丁。
不久,丁因手头拮据又向乙以2000元兜售该相机。
乙见此相机眼熟,便向丁询问,丁如实相告,乙遂将之买下。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此时,相机应当归()所有。
A.甲
B.乙
C.丙
D.丁
正确答案:B
解析:(1)丁基于善意取得制度依法取得了该相机的所有权;(2)丁作为所有权人将该相机卖给乙时,属于有权处分,与善意取得制度无关(无需考虑乙是否善意的问题),乙自“交付”之日起取得该相机的所有权。
3.甲公司开发写字楼一幢,于2010年5月5日将其中一层卖给乙公司,约定半
年后交房,乙公司于2010年5月6日申请办理了预告登记。
2010年6月5日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在乙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该层楼向丙银行抵押借款并登记。
现因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丙银行要求实现抵押权。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权设立
B.抵押合同无效,但抵押权设立
C.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未设立
D.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未设立
正确答案:C
解析: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在本题中,乙公司办理预告登记后,甲公司未经乙公司同意,以该层楼向丙银行设定抵押,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故抵押权末设立,但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
4.某房屋登记簿上所有权人为甲,但乙认为该房屋应当归己所有,遂申请仲裁。
仲裁裁决争议房屋归乙所有,但裁决书生效后甲、乙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1个月后,乙将该房屋抵押给丙银行,签订了书面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房屋应归甲所有
B.房屋应归乙所有
C.抵押合同有效
D.抵押权未成立
正确答案:A
解析:(1)选项AB: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生效时发生效力;在本题中,乙自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与是否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无关;(2)选项CD:以房屋设定抵押的,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在本题中,乙与丙银行之间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因此,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未成立。
5.甲、乙和丙于2012年3月签订了散伙协议,约定登记在丙名下的合伙房屋归甲、乙共有。
后丙未履行协议,甲、乙对丙提起诉讼。
2012年8月,人民
法院判决丙应当在2个月内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但丙仍未办理。
2012年9月,丙死亡,丁为其唯一继承人。
2012年12月,丁将该房屋赠给女友戊,并对赠与合同作了公证。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2012年3月,甲、乙按份共有该房屋
B.2012年8月,甲、乙按份共有该房屋
C.2012年9月,丁为该房屋所有权人
D.2012年12月,戊为该房屋所有权人
正确答案:C
解析:(1)选项A:2012年3月,丙未将房屋过户登记给甲、乙,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仍为丙;(2)选项B: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考生应准确区分的是,如果人民法院判决“该房屋的所有权归甲乙共有”(该判决直接导致物权变更),则无需登记即可发生所有权变动的法律后果;而本题则是人民法院判决“丙应当在2个月内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该判决并未直接导致物权变更,只是要求丙履行散伙协议),由于丙未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仍为丙;(3)选项C: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因此,2012年9月,丁成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4)选项D:丁将该房屋赠与女友戊,并对赠与合同作了公证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戊并未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6.甲将设备寄存在乙处,乙未经甲同意,擅自用该设备为丙企业出资,丙企业不知情的情况下接收设备并办理了登记。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有权取回设备
B.甲无权取回设备,可以向乙主张损害赔偿
C.甲无权取回设备,可以向丙主张损害赔偿
D.丙应将设备归还甲,可以向乙主张损害赔偿
正确答案:B
解析:乙是保管人,未经甲同意将设备对外出资属于无权处分。
丙企业接受出资并支付相应对价,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设备的所有权,甲无权要求丙归还设备,但可以向乙主张赔偿。
7.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能够成为所有权客体的有()。
A.土地
B.月球表面
C.药品
D.存有计算机程序的光盘
正确答案:A,C,D
解析:ACD
依据:《经济法》教材第34页
8.孙某将自己的笔记本电脑送到某电脑修理部修理,但由于电脑主板损坏,修理费用为800元,孙某认为修理费过高,在电脑修理好后不予支付修理费,于是该电脑修理部将孙某的笔记本电脑留置。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有()。
A.只能通过起诉来追讨修理费,不能留置电脑来追讨修理费
B.电脑修理部对该笔记本的占有是非法占有
C.只能留置笔记本电脑不能留置笔记本电脑的鼠标
D.留置后即可变卖电脑以充抵修理费
正确答案:A,B,C,D
解析:选项B:电脑修理部基于承揽合同关系对电脑合法占有;选项C:留置权的效力及于从物。
笔记本是主物,笔记本电脑的鼠标是从物;选项D:留置财产后应当给予债务人两个月的履行期限。
9.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地役权效力的表述中,错误的有()。
A.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限制
B.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且可以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限制
C.如果地役权人滥用地役权或者约定的付款期间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一次催告未支付费用的,供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合同使得地役权消灭
D.如果地役权人滥用地役权或者约定的付款期间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的,供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合同使得地役权消灭
正确答案:B,C
解析: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
过土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限制,所以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168条的规定,地役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地役权消灭:(1)违反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2)有偿利用供役地,约定的付款期间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
所以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10.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得作为注册商标的有()。
A.缺乏显著特征
B.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主要原料
C.动物名称
D.与“红十字”标志近似的标志
正确答案:A,B,D
解析:缺乏显著特征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主要原料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也不得成为注册商标。
11.甲借用朋友乙的电脑数月。
期间,甲因急需用钱,向同事丙借I000元,并就该电脑设定质押,但丙不知此电脑非甲所有。
后甲逾期未偿还债务,丙即变卖该电脑实现债权。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因丙不知甲无处分权,故适用善意取得,质权设定有效
B.因甲对该电脑无处分权,且质权不适用善意取得,故该质权设定无效
C.甲、丙应共同赔偿乙的损失
D.应由甲单独赔偿乙的损失
正确答案:A,D
解析: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法律保护善意质权人的权利。
善意质权人行使质权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本题中,甲向丙借款,并就其所借用乙的电脑设定质押,但丙不知此电脑非甲所有,该情形符合质权的善意取得。
12.某房屋登记的所有人为甲,乙认为自己是共有人,于是向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记。
甲不同意,乙又于3月15日进行了异议登记。
3月20日,丙打算买甲的房屋,但是到登记机构查询发现甲的房屋存有异议登记,遂放弃购买。
乙申请异议登记后,发现自己的证据不足,遂对此事置之不理。
根据《物权
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有()。
A.异议登记于3月31日失效
B.异议登记于4月16日失效
C.甲有权向乙请求赔偿损失
D.甲有权向登记机构请求赔偿损失
正确答案:A,C
解析:(1)选项AB:异议登记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的,则异议登记失效;(2)选项CD: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而非登记机构)请求损害赔偿。
13.吴某和李某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吴某名下。
2010年2月1日,法院判决吴某和李某离婚,并且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但是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3月1日,李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张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入住了该房屋。
4月1日,吴某又就该房屋和王某签订了买卖合同,王某在查阅了房屋登记簿确认房屋仍归吴某所有后,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5月10日前,吴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B.2月1日至5月10日,李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C.3月1日至5月10日,张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D.5月10日后,王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正确答案:B,D
解析:(1)选项AB:因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李某基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自2月1日起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2)选项C:张某未经登记,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3)选项D:4月1日吴某将该房屋卖给王某时,吴某属于无权处分,但王某基于善意取得制度依法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李某则丧失了所有权。
14.甲、乙、丙分别出资400万、200万和100万元,购买了一套海滨房产用于度假。
现三人同意分割该房屋。
下列关于分割方式的约定中,符合物权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将房屋作价1400万元,由丙单独取得房屋所有权,对甲、乙分别补偿
800万和400万元
B.将房屋作价1400万元,由丙单独取得房屋所有权,对甲、乙各补偿400万元
C.将房屋出售他人,甲、乙、丙按照4:2:1的比例分割价款
D.将房屋出售他人,甲、乙、丙按照1:1:1的比例分割价款
正确答案:A,B,C,D
解析:(1)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动产或者不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2)《物权法》并未规定必须按照当事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当事人自愿即可。
15.甲向乙借款,欲以轿车作担保。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甲可就该轿车设立质权
B.甲可就该轿车设立抵押权
C.就该轿车的质权自登记时设立
D.就该轿车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正确答案:A,B
解析:(1)选项AB:动产可以抵押、质押,但不动产只能抵押;(2)选项C:动产质权自质物“移交”给质权人占有时设立;(3)选项D;以动产设定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16.甲卖给乙一台设备,约定好了交货日期和地点,但是乙交货时,找不到甲,于是乙将货物提存,提存后发生洪水,货物毁损。
过了一段时间,甲出现,要求乙履行交货义务。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提存费用由甲负担
B.货物损失由甲负担
C.提存费用由乙负担
D.提存时乙的交货义务已完成,甲无权再要求乙履行义务
正确答案:A,B,D
解析:选项A、B、C,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费用由债权人承担。
选项D,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履行债务。
17.根据商标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有()。
A.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B.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C.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D.使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正确答案:A,B,C
解析:ABC
18.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的罚款数额为()。
A.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
B.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C.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D.3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
正确答案:B
解析: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19.恶意注册他人驰名商标且已获得核准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但是必须在该恶意注册人的商标获得注册之日起5年内提出。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申请撤销注册商标的规定”。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有关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的规定的,或者违反《商标法》有关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
,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
20.甲向乙借用一台机床。
借用期间,未经乙同意,甲以所有权人名义,以该机床作为出资,与他人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丙。
公司其他股东对甲并非机床所有人的事实并不知情。
乙发现上述情况后,要求返还机床。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和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出资无效,不能取得股东资格,乙有权要求返还机床
B.甲出资无效,应以其他方式补足出资,乙有权要求返还机床
C.甲出资有效,乙无权要求返还机床,但甲应向乙承担赔偿责任
D.甲出资有效,乙无权要求返还机床,但丙公司应向乙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C
解析:出资人甲以不享有处分权的机床出资,如果符合《物权法》第106条规定的善意取得条件,丙公司有权主张该机床的所有权。
因此,甲的出资有效,乙无权要求返还机床,但可以向甲主张损害赔偿。
21.黄河公司以其房屋作抵押,先后向曱银行借款100万元,乙银行借款
300万元,丙银行借款500万元,并依次办理了抵押登记。
后丙银行与甲银行商定交换各自抵押权的顺位,并办理了变更登记,但乙银行并不知情。
因黄河公司无力偿还三家银行的到期债务,银行拍卖其房屋,仅得价款600万元。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关于三家银行对该价款的分配,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曱银行100万元、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200万元
B.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100万元、丙银行500万元
C.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
D.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2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
正确答案:C
解析:(1)如果不变更抵押权妁顺序,乙银行作为第二顺位的抵押权人,可以得到清偿的数额为300万元;(2)甲银行和丙银行交换抵押权的顺位时
,未经乙银行的书面同意(乙银行并不知情),不得对乙银行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乙银行可以得到清犊的数额仍为300万元,剩下的300万元给丙银行(丙银行通过交换,其抵押权的顺位已经优先于甲银行)。
22.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栋房屋,份额相同。
为提高该房屋使用价值,甲向乙、丙、丁提议拆旧翻新。
在共有人之间未就该事项做出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下列表述中,符合物权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即使乙、丙、丁不同意,甲仍可以拆旧翻新
B.只要乙、丙、丁中有一人同意,甲就可以拆旧翻新
C.只要乙、丙、丁中有二人同意,甲就可以拆旧翻新
D.只有乙、丙、丁均同意,甲才可以拆旧翻新
正确答案:C
解析: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拆旧翻新)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23.甲拟移民国外,遂与乙订立合同出售其房屋,并约定乙应当在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支付价款。
后甲取消了移民计划,并向乙表示不再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合同尚未生效
B.合同生效,但是甲有权解除合同
C.合同生效,乙有权要求甲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D.合同生效,但乙只能请求甲赔偿损失
正确答案:C
解析: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24.甲向乙购买房屋一套,并已支付一半价款,剩余价款约定在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2个工作日内付清。
乙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前反悔,要求解除合同。
甲诉至法院,要求乙继续履行合同。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房屋产权未过户,合同尚未生效.
B.房屋产权未过户,合同尚未成立
C.合同已经生效,但法院应当判决解除合同,乙赔偿甲的损失
D.合同已经生效,乙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正确答案:D
解析: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25.甲在上班途中遗失手机一部,被乙拾得。
甲发布悬赏广告称,愿向归还手机者支付现金1000元作为酬谢。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返还手机是乙的法定义务,故甲虽承诺向归还手机的拾得人支付1000元酬金,乙仍无权请求甲支付该酬金,仅有权要求甲支付因返还手机而发生的必要费用
B.若乙将手机以3000元的市场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则甲除非向丙支付3000元,否则无权请求丙返还手机
C.若乙将手机送交公安机关,而甲未于公安机关发出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认领,则乙取得该手机的所有权
D.若乙欲将手机据为己有,则甲有权请求乙归还,乙既无权请求甲支付1000元酬金,亦无权要求甲支付必要的返还费用
正确答案:D
解析:(1)选项A:拾得人享有费用返还请求权,在遗失人发出悬赏广告时,归还遗失物的拾得人还享有悬赏广告所允诺的报酬请求权(2)选项B:丙直接从乙手中购买手机(而非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无权要求甲支付购买手机的支出的费用;(3)选项C: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而非乙)所有;
(4)选项D:拾得人拒不返还遗失物,按侵权行为处理;拾得人不得要求支付必要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该规定2014年教材未提及)。
26.甲、乙系多年同窗,二人共同购买了一套住房。
甲出资90万元,乙出资60万元,双方未约定共有类型。
一年后,甲利用乙出差之机,请丙装修公司对房屋重新装修,并告知丙,该房屋由自己与乙共有,但装修费用由乙一人承担。
乙获悉装修事宜后,表示反对,并拒绝向丙付款。
后乙欲将(整个)房屋所有权(全部)转让给丁。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乙对该套房屋形成共同共有关系
B.甲对房屋重新装修,不必征得乙的同意
C.乙转让房屋所有权,须征得甲的同意
D.对于丙公司的付款请求,乙无权拒绝
正确答案:C
解析:(1)选项A: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夕卜,视为“按份共有”;(2)选项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题中,甲、乙之间并无特别约定,甲重新装修房屋应当取得乙的同意,未取得乙的同意且乙事后亦未追认的,甲、丙之间的装修合同对乙不具有约束力;(3)选项C:处分共有物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
,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27.中州公司依法取得某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办理报建审批手续后
,开始了房屋建设并已经完成了外装修。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中州公司因为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B.中州公司因为事实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C.中州公司因为法律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D.中州公司尚未进行房屋登记,因此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正确答案:B
解析: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和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28.乙购买甲的一套房屋,已经支付1/3的价款,双方约定余款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付清。
后甲反悔,要求解除合同,乙不同意,起诉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转移房屋所有权。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合同尚未生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B.合同无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
C.合同有效,甲应继续履行合同
D.合同有效,法院应当判决解除合同、甲赔偿乙的损失
正确答案:C
解析: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口在本题中,尽管尚未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但该房屋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