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汽车保险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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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汽车保险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聂耳双
来源:《神州》2011年第05期
摘要:汽车保险是财产保险中的重要险种, 其保费收入占整个财产保险保费收入一半以上, 2007年车险保费收入是1484亿元,占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的71.10%。我国汽车保险市场不断发展壮大,特别是我国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颁布 , 标志着我国汽车保险已经进入了新的阶段。由于我国汽车保险起步较晚,汽车保险业尚不成熟和完善,多种因素制约着汽车保险业的发展。本文对我国的汽车保险市场的现状进行分析,开发完善汽车保险与理赔业务,针对目前汽车保险及理赔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研究。
关键词:汽车保险;问题;对策
一、我国汽车保险存在问题的分析
1 保险公司与客户之间信息不对称
目前我国保险条款已经越来越完善,特别是免责条款的详细列明。汽车保险合同当中已经明确汽车保险的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这对汽车保险客户及整个保险业发展都是非常有利的。但仍无法完全做到明确说明与明确列明相结合,且个别保险公司连最起码得明确列明也做不到。由于保险条款是保险公司制定的,而且作为被保险人权益的保障。保险条款的解释是非常重要的,保险公司方面在制定保险条款时是不需要与投保人协商的,这就造成了保险公司方面信息的不对称。
从汽车保险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到费率厘定、定损理算,这所有的方面都关系到保户的利益,但由于保险合同是附和性合同即,不是由缔约双方充分协商而订立的,而是由一方提出合同的主要内容,而另一方只能做“取与舍”的决定。所以保险公司具有对保险合同的制定、解释权利。如果在保险合同的签订过程中保险公司不能做到明确说明及明确列明,保户自然对条款了解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存在疑虑、分歧、误解就在所难免了。
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的另一方是投保人,作为投保人的客户在购买保险的过程中对车辆的情况很清楚,但保险公司对投保车辆的信息并不能完全掌握,这就又造成了信息的不对称。这种不对称使保险公司处于被动地位。如果投保人不能对车辆情况如实告知或者保险公司不细致
核保,在事后的理赔过程中会存在过很多麻烦。也会诱发道德风险。例如车辆在多家保险公司重复投保、出险后再投保、套牌车投保就可能因此而产生。
2 汽车保险公司内部业务不完善
2.1 汽车保险核保工作存在的问题
汽车核保是汽车保险合同签订的基础,核保能防范道德风险,如果汽车核保不严格,就会出现套牌车、黑车以及事故车都能购买保险,这为事后理赔增加难度。目前我国汽车保险公司主要力量用来提高保险销售业绩,增加保费收入。保费的增加并不代表利润率的增加,有些保险公司在扩张车险业务的同时,出现了经营亏损状况。
我国核保工作还仅限于审核投保材料,通过投保单及相关证件复印件的审核来确定是否承保,这是不全面的。核保人员不足也是目前汽车核保面临的重要问题。
2.2 汽车保险查勘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汽车的现场查勘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查勘人员不足,很多保险公司的查勘人员甚至24小时开机待命,使得查勘人员非常疲惫,最近全国就出现多起查勘人员驾车出现交通事故的现象。很多骗保事故的发现是需要查勘人员的细致和认真的,如果经常处在疲劳状态那么势必会影响查勘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积极性,进而影响汽车保险的查勘工作。查勘人员的素质也是影响汽车保险理赔工作的重要因素,因为查勘不仅需要专业的技能而且需要查勘人员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和敬业精神。我国查勘员的学历普遍在大专以下。有些车险案件的定责及骗保案件的分析都需要查勘员的不断学习和提高。
2.3汽车保险核赔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汽车保险业中20%以上理赔款是赔付给那些汽车骗保事故的,这是一笔相当大的数目,所以防范骗保是大势所趋。这就需要查勘员及汽车保险的核赔人员努力配合,我国汽车保险的核赔工作中也存在一些漏洞,主要集中在以下2个方面:
1)沟通不畅。核赔人员与查勘定损人员沟通不够,核赔人员与政府职能部门沟通不畅包括交通管理部门、医院、公安机关,核赔人员与维修厂沟通不够。
2)核赔人员专业技能及个人素质不高,特别是专业技能。
3)核赔人员数量达不到要求。通过最近国家查出较大的几起汽车团伙骗保案件可以看出许多核赔人员没有到位,简单的核赔工作没有完成。
二、汽车保险存在问题的对策研究
1 针对保险公司与客户信息不对称问题研究
1.1 我国全民应普及汽车保险知识。各汽车保险公司应协助社会开展保险宣传教育方面的工作。现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已经成为强制险种,但真正懂得保险条款的人很少。所以应加强汽车保险及理赔知识的宣传。这对汽车保险业乃至整个保险业的发展都有重要意义。
2.2 保险公司应真正做到明确列明与明确说明相结合,首先应在汽车保险合同中明确列明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及理赔、理算。并附有更详细的解释说明。其次注重汽车保险条款的明确说明,加强汽车保险销售过程中保险条款的解读,特别是免责条款。
2.3 保险公司之间应建立互通机制,严格防范和打击以骗保为目的重复投保。以及一年内多次出险导致拒保的客户。这种互通机制的建立需要保险公司之间的配合以及良好的竞争环境。
2 针对汽车保险公司内部业务问题研究
2.1 保险公司应做好汽车保险的核保工作,道德风险的控制与严格核保是密不可分的。投保时应确定查看保险标的车,了解车辆的实际状况,核对车辆行驶证及VIN码等信息。严格核保是准确理赔的前提条件,只有真正做到核保认真准确,才能使理赔工作更加真实有效。汽车企业应建立更完善的核保部门,核保部门应与销售部门和理赔部门良好沟通,互相配合。严格的核保工作能减少汽车骗保,防范道德风险,促进汽车保险业的长远发展。
2.2 加强汽车骗保的打击力度。由于我们国家汽车保险起步比较晚,汽车保险骗保的法律法规不很健全和完善,这给很多汽车骗保人员提供了可乘之机,有很多车主也是抱着侥幸心理,触碰法律底线。
2.3 核赔人员应尽量全面的对汽车理赔工作调查了解并掌握,核赔人员应与维修厂、车辆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交通管理部门及医院保持良好沟通。在选拔核赔人员时,应注重以下3个方面:首先,汽车保险核赔人员应具有较好的汽车知识、保险知识及法律知识;其次,汽车保险核赔人员应具有现场查勘与定损的丰富经验;再次,汽车保险核赔人员应具有较高的道德素质和文化修养。
参考文献:
[1] 高飞,李政. 浅谈汽车保险与理赔[J].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200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