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4压力容器产品设计控制程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兰石重装企业标准LSZB
LSZB/QM07-04第2版/0
压力容器产品设计控制程序
2011-05-27发布2011-05-27实施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QM0401-03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修改控制页
序号修改标记修改通知单号修改人修改日期
兰石重装企业标准
LSZB/QM07—04
压力容器产品设计控制程序
1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压力容器产品的设计策划、产品设计、设计评审、设计验证和确认的控制要求以及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管理等要求。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压力容器产品的设计控制,以确保设计输出满足设计输入规定的要求。
2引用文件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LSZB/QM07-05压力容器产品设计修改和图样重复利用控制程序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了GB/T19000-2008idt IS09000:2005《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的定义和以下定义:
3.1压力容器
指属于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或指定按压力容器规范(或标准)设计的容器。
3.2同类产品
采用相同设计方法、同类结构型式的产品,可视为同类产品。但对新设计的产品还必须采用已经设计过并使用过的材料,且设计压力应不高于经过证实的同类产品时,才能视为同类产品。
3.3相同设计方法
采用同一法定规范进行设计的产品。
3.4同类结构型
分为管壳式换热器类、卧式容器类(包括具有不同内件的卧式容器)、直立设备类(包括具有不同内件的直立设备)、球形容器。
3.5重大新产品
列入国家重大化工装备项目的新产品。
3.6一般新产品
列入省级以下(含省级)的新产品。
4职责
各级人员在产品设计工作中的技术职责。
4.1批准
a)重大新产品、系列产品的产品设计计划、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总图以及自行设计的一般新产品总图由兰石公司压力容器技术负责人批准。
b)一般产品的三类容器总图由设计技术负责人批准。
c)公司压力容器技术负责人主持新产品设计原则和设计方案的论证和审查,对产品设计原则和方案是否符合国家的技术政策、经济政策和公司的技术方针,产品设计是否做到切合实际、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等重大问题负主要责任。
d)设计技术负责人负责一般产品的设计原则和设计方案的审查,对产品设计是否符合国家的技术政策和工厂的技术方针,产品设计是否做到切合实际、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等重大问题负主要责任。
4.2审核
审核人员应对产品设计的主要技术问题和方案的正确合理性负主要责任,保证产品设计符合容器规范并满足设计条件书和(或)设计合同的要求。
4.3校对
校对人应参加所承担产品的设计条件书、设计方案等的制订工作,对产品正确遵循设计原则并保证满足规范要求负责。
4.4设计
承担产品设计任务人员,对所承担的设计图样和文件的设计质量和进度负责。
4.5标审
承担产品的标准化审查任务。对产品设计是否符合容器规范及相关标准负责。
4.6外来图审查
对外来图应进行必要的公司审查,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审查者应按公司的有关程序规定对原设计单位的设计错误所引起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技术责任。当涉及结构变动,主要技术条件变动,主要受压件代料等情况应通过工作联系单经经销部门取得原设计单位同意的书面文件。
4.7各级人员按签署的文件应负的技术责任
a)自行设计产品的技术责任按表1“自行设计产品签署人员的技术责任”;
自行设计产品签署人员的技术责任表1责任项目设计校对审核批准
1、产品设计计划
2、重在新产品、系列产品初步
设计总图及部件图
3、强度计算书
规范、公式、参数选用的正确性
计算结果的正确性
4、施工设计
(1)总图
结构(总体结构和主要零部件结构)选料主要零件
一般零件
制造工艺性(总体及主要零部件)技术要求重大产品
一般产品
装配(及相关)尺寸、尺寸链、标高一般尺寸
管口方位
零部件标准化、通用化
设计参数栏
零件明细栏
名称、规格、图号
材料、数量
重量
坡口
视图与节点
(2)零部件图
部件结构
尺寸、公差、表面粗糙度
技术要求
材料
重量
视图
制造工艺性
零件结构要素
(3)图面质量
(4)各类施工用表
零件综合明细表
其余用表
(5)装车设计
(6)包装设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②
*
*
注:①表中“√”为负有责任,“*”者为负主要责任。
②批准仅对总体结构负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