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房地产政策解读教学讲义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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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 号基
金 管 理 中 心
78
地三 址、 :浦 珠口 江区 镇社 珠会 江劳 路动 劳保 动险 大所 厦
21
地二 址、 :江 东宁 山区 镇社 竹会 山劳 路动
保 号险

地南一
址京、
:
水 西 门 大 街
市 社 会 保 险 费
主 城 区 ( 八 区
61

征 缴





在哪里开税务缴纳证明?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一览表 •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南京市山西路43号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一览表 • 白下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白下区龙蟠中路311号 025-84794162 • 玄武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玄武区珠江路306号 025-83281228 • 秦淮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秦淮区中华路534号 025-52260374 • 建邺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建邺区梦都大街160号 025-52309873 • 鼓楼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鼓楼区中山北路281号 025-86636821 • 下关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下关区姜家园8号 025-58591150 • 雨花台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雨花南路7号 025-52882190 • 栖霞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栖霞区幕府东路298号 025-85317234
南京限购新政下,我们怎么买房?
第三步:开发商代为送件鉴证 时需出示《新购房证明》
第二步:凭《新购房证明》 与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
第一步:购房者准备好身份 证件和相关证明到房产交易 中心开《新购房证明》
开具《新购房证明》需要什么?
本地户籍
1、开具《新购住 房证明申请表》 2、本人及家庭成员 的身份证原件和复 印件 3、结婚证或未婚证 明 4、户口本
小结:
是否具备买房条件
购房者
首套房 二套房 三套房
本地户籍家庭及个人
夫妻一方为南京户口 南京市集体户口
可以
可以
外地户籍家庭及个人
能够提供1年以上(含1年) 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 明的(包括夫妻双方中有一
个人可提供证明的情况)
不能够提供1年以上(含 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
纳证明的
可以 不可以
不可以 不可以
不可以 不可以 不可以
备注:
一、在主城八区购房的,由华侨路、中央门、大光路分中心 的查询窗口开具《新购住房证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在江宁、浦口、六合三 区购房的,由所辖区房屋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的查询窗口开具 《新购住房证明》。
第一章:南京市购房政策解读之“限购令”
对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1年以上( 含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 庭,可新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 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 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含1 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 区内向其销售住房。
2011年房地产政策解读
2011购房政策全扫描
1
第一章:南京市购房政策解读
2
第二章:新房及二手房税费解读
3
第三章:现行银行贷款政策解读
前言:
• 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出台"国八条",严厉出击调控楼市 ,“限购”成重点,强调省会城市、房价过高、过快上涨 的城市必须出台限购令;2011年2月9日央行年内首次加息 ,加剧了不少购房者的购房成本;2011年2月19日,南京响 应“国家政策”出台了地方版限购令,政策一出台,不少 业内人士将其称为“温柔版”。尽管如此,但重重调控让 南京楼市顿时“迷离”,我们从事房地产销售行业的人员 对政策产生了“不解”,就此我们着重了解、学习现行房 地产调控政策和银行贷款政策。
第一章:购房政策解读之调控政策
增加土地有效供应。积极完善待出让土地的基础设施,形成 有效土地供应,促进住房开发建设。充分保障土地供应,今 年计划供应商品住房用地500公顷。加强对企业土地市场准入 资格的审查。
继续加强土地供后管理。对已供房地产开发用地,超过两年 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的,必须按照闲置土地处 置的相关规定处置到位。依法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 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 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
外地户籍
1、开具《新购住房证 明申请表》 2、本人及家庭成员的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或未婚证明 4、户口本 5、一年以上(含)纳 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 纳证明
《新购房证明申请表》什么样?
在哪里开社保缴纳证明?
地四 社保中心开具的《南京社会 址 、 保险个人信息证明》(下图): 六
六合 合区 延社 安会 路保
第一章:购房政策解读之调控政策
进一步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对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 庭、能够提供1年以上(含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 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新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 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 上(含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 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各房地产开发 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在销售住房时,有义务向购房者宣传 限购政策。
第一章:购房政策解读之调控政策
继续加强商品房市场监管。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 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 销售房源,现场销售进度须与网上房地产信息一致。进一 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户、专款专用 ”,保护购房者权益和防范金融风险。
加强中介和租赁市场监管。加强价格秩序监管。新建商品 住房上市必须明码标价、“一套一标”;申领预售许可证 应当申报价格,且开盘价格应与申报价格一致,申报价格3 个月内不得调高,3个月后需要调高的必须重新申报。
第一章:购房政策解读之调控政策
坚决落实好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保障 性住房(含公共租赁房、拆迁安置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 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 70%。继续按“限房价、竞地价”方式落实中低价位普通商 品住房用地。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方式,积极开展普通商品 房项目配建保障房试点工作。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 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对擅自改变保障 性住房用地性质的,坚决纠正,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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