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理论知识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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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
指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和各种心理因素的总称。这些心理因素包括:
认识、情感、意志、气质、性格、能力
兴趣、需要、动机、理想、信念、世界观
价值观以及心理状态等
犯罪行为
指犯罪人在一定的犯罪心理影响和支配下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触犯刑事法律的、应受刑罚惩罚的各种行为的总称,包括刑法中规定的故意犯罪行为和过失犯罪行为两大类。
犯罪心理学的定义
主张犯罪心理学是研究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心理结构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以及犯罪对策的心理学依据的一门学科。(广义定义)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
犯罪心理学以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作为研究对象。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大致包括以下几种人的心理和行为:
1.犯罪人(主要研究对象)
2.一般违法人(犯罪行为往往是由一般违法行为演变而来的)
3.虞犯
——最有可能犯罪的人。
Ⅰ.经常与有犯罪习性的人交往者。
Ⅱ.经常出入不良场所者
Ⅲ.经常逃学或离家出走者
Ⅳ.参加不良组织者
Ⅵ.无正当理由经常携带凶器者
Ⅶ.人格有严重缺陷者
4.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
(为了预防他们重新犯罪,犯罪心理学有必要把他们作为研究对象)
5.揭露与惩治犯罪的有关人员(提高办案质量)
6.监管矫治罪犯的人员。(直接影响罪犯犯罪心理矫治的成效)
犯罪心理的研究目的
1.更好地培养和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有效地预防、控制和减少犯罪,为保证社会安定作出贡献。
2.提供揭露和惩治犯罪以及矫治罪犯等犯罪对策的心理学依据和方法。
智能型犯罪
传统智能犯罪与现代智能犯罪:
传统智能犯罪:指诈骗、招摇撞骗等不依赖高科技而实施的犯罪行为
现代智能犯罪:又称高科技犯罪,这种犯罪人一方面依赖计算机等高科技工具或先进技术;另一方面要运用脑力操纵计算机程序或其它程序,才可以完成犯罪行为。
智能犯罪的定义:指在现代高科技条件下,行为人借助高科技工具和先进技术,实施的危险社会的犯罪行为。
暴力犯罪
1.指强暴的力量,武力
2。特指为本阶级的利益而对敌对阶级使用的力量。
暴力犯罪心理机制的主要理论
关于暴力犯罪的心理机制的研究,研究者一般是从攻击行为发生机制的角度入手。
几种关于攻击行为的重要理论
1、本能论(佛洛伊德)
佛洛伊德将人的心理分为三个层次:
意识、前意识、潜意识;
与之相对应地提出超我、自我、本我三个概念。
本我:
最原始,处在最难接近的底层,但它极有力量。本我不考虑客观现实环境,只一味追求满足。
佛洛伊德将人的心理分为三个层次:
意识、前意识、潜意识;
与之相对应地提出超我、自我、本我三个概念。
本我:
最原始,处在最难接近的底层,但它极有力量。本我不考虑客观现实环境,只一味追求满足。
自我:
处在本我与超我之间,协调自身和外部世界的关系,使本我获得满足。
超我:
高居自我之上,是社会道德的代表,和本我处在直接冲突中。
2、阿德勒的“追求优越论”:
攻击行为的内部动力主要来自于人自身“追求优越”的动机,而不是佛洛伊德的“本能”。
3、“挫折---攻击”假说。(美国心理学家多拉德与米勒、杜布、希尔斯提出)
假设认为,个体遭受挫折后,其朝向目标前进的行为受到阻碍,目的不能实现,动机不能满足,将必然引起个体对挫折来源予以攻击。
4、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
他认为攻击行为不是与生俱来的,是通过后天的学习获得的。
暴力犯罪人的心理特点
性格特点:
多具有典型的负向性格,例如:固执、任性、敏感、爱钻牛角尖;易受暗示、易冲动、易激惹、自制力较差;
冷酷、残忍、缺乏同情心;
爱面子、虚荣心强、自我中心、唯我独尊。
几种常见的产生暴力犯罪动机的情形:
1.矛盾激化。
2.情感挫折。
3.物质需要。
4.不良的人际交往需要。(义气、帮会观念)
5.安全需要。(流窜犯罪人,当其行踪被人察觉,往往杀人灭口,掩蔽行踪。)
6.精神障碍。(精神障碍)
暴力犯罪人的行为特征
1.主体多为青少年。
2.预谋性与情境性并重。
3.残忍性、疯狂性。
4.游戏性。
犯罪心理形成的一般过程
(一)强烈欲求与满足方式的选择
比较弱的需要——一时难以产生活动动机
强烈的欲求——唤起人的行为动机
只有在欲求十分强烈,满足欲望的冲动迫不及待,并且选择了侵犯他人的社会利益去满足欲望的道路或方向时,才会启动形成犯罪心理的初始环节。
犯罪人的需要的两个特点:
1.个人需要与社会需要处于对立地位。
2.畸形的、膨胀的需要。
犯罪心理与守法心理的界限,并不单纯取决于欲求的强烈与否,还在与个体最终做出了何种满足需要方式的选择。
犯罪行为发生的模式
一、常见模式:
1.渐变型:
由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渐进性);
由部分质变到整体质变(渗透性)
由朦胧意向到犯罪心理(自觉性)
从产生需求到犯罪决意(预谋性)
2.突变型:是指行为人事先并无劣迹和预谋,因突然发生对个人至关重要的情况、时间或受外在环
境、气氛的刺激而卷入犯罪。
三种具体种类:
1).由人际冲突引起的突发型。(恶语相加发生口角、婚恋不成反目成仇) 2).由回避危险引起的突变型。(防卫过当、某些渎职犯罪)
3).由特定气氛引起的突变型。(足球场上的暴力事件,街头暴力事件,不合法的游行示威等)
3.机遇型:行为人在接触有利于实施犯罪之机遇前并无犯罪意图,接触此种机遇后,或渐次产生犯
罪心理,或突然起意而犯罪。
1).机会型:犯罪机会对行为人具有强烈的诱惑与刺激性。(金钱外露——抢夺机会;室内无人——盗窃机会;单身妇女路过偏僻昏暗处——强奸机会)
2)境遇型:出现了诱发犯罪行为的环境和气氛,并具有行为人预料不到的偶然性、突发性、与巧合性
分三种类型:
Ⅰ.刺激型(出言不逊等)
Ⅱ.胁迫型(威胁利诱OR处于从属关系被迫参与)
Ⅲ.从众型:(偶然机会参与一团火的活动,从众气氛感染下,参与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