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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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
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郑政办[2011]31号
【发布部门】郑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5.05
【实施日期】2011.05.05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2016)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政办〔2011〕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
郑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全市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郑发〔2010〕5号),现就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加快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综合改革,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原则。强化政府责任,实行全市统一领导,地方分级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多方共同参与,正确处理政府、卫生机构、医药企业、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实现改革成果共享。
2.坚持公益性质,注重社会效益。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放在首位,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公益性质,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扩大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让人民群众从改革中得到明显的实惠。
3.坚持从市情出发,统筹兼顾。结合我市实际,用好现有的各项政策,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解决好改革中的各种问题,推进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财政补偿、药物制度、保障制度和管理体制等综合改革,建立充满活力的长效机制。
(三)总体目标
到2011年6月底前,初步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管理体制和高效规范的运行机
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公平性和可及性显著提高,城乡居民医药费用负担有效减轻。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管理体制改革
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是落实补偿机制和推进综合改革的前提条件。要坚持公益性方向,把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明确定性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由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政府负责保障乡镇卫生院和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经费、人员经费和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各县(市、区)要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对政府投资所建的标准化村卫生室实行行政、业务、人员、药品、财产“五统一”一体化管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要逐步实行一体化管理。鼓励各县(市、区)积极探索,在政府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