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床施工质量控制要求及交验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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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床施工质量控制要求及交验实施细则为保证路床的整体稳定性和强度,确保路基工程质量,同时能够及时将路床移交给路面施工标段,最终确保年度进度目标的顺利实现。结合现场施工实际,特编制本细则用于A1 项目经理部的路床施工质量控制及交工验收。

编制依据

1、《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 第3 号)

2、《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 号)

3、云交质监[2018]125 号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关于贯彻落实《加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交工验收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4、《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关于加强高速公路竣(交)工验收质量检测管理的实施意见》(云交质监[2019]118 号)

5、宜宾至昭通高速公路彝良(海子)至昭通段第A1 段

(K213+850~K237+600)《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

6、《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

7、《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06)

8、《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 )

9、《云南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实施要点》第 2 册工程施

二、路床填筑施工质量控制要求

1、全线路基路床采用碎石土填筑,填筑材料应符合设计文件及规范要求。0~80cm路床范围内填料最大粒径不得大于10cm, 上路床

(0~30cm)填料最小强度(CBR)8%,下路床(30~80cm)填料最小强度(CBR)5%。优先选用级配良好、强度高、透水性好、承载力强的砂砾、碎石土填筑,不得使用含有草根、有机质的腐质土。

2、路床压实度对路面结构的影响很大,故要求路床0~80cm 范围内压实度检测采用灌砂法,路床0~80cm范围内压实度≥96%。检测频率为每200m 每压实层测4处。

3、路基顶面表层的修整,应根据质量缺陷的具体情况采用合理的方案、工艺进行。补填的土层压实厚度不小于10cm,压实后表面应平整,不得松散、起皮。

4、为保证底基层边缘的压实度,路基边坡超宽填筑部分暂不进行刷坡处理。待底基层施工完毕后进行刷坡并进行路基边坡验收(不含挖方段路堑边坡)。

三、路床交验必须具备的条件

1、所有交工路段的路基宽度、压实度、弯沉、中线位置、路床顶面高程、横坡度、平整度必须满足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2、填方路基需碾压补强,并经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验收

认可,边坡坡面具有防冲刷的临时排水设施。

3、结构物台背回填符合质量要求,资料齐全,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

4、涵洞洞口必须完成,路基防护、排水等工程尽可能实施到位。

5、路基边坡稳定,没有亏坡。

6、根据《云南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实施要点》(第 2 册

工程施工)第一篇“路基工程”第7 章“路基整修与中间交工” 7.2 条“路基交工检测”要求:每个建设项目路基中间交工集中检测次数原则上不宜超过两次,其余零星段落(预制场、桥头及其他特殊路段)应一次合并进行;根据云交质监〔2018〕125 号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关于贯彻落实《加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交工验收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每次申请路基工程中间交工检测段落里程应不小于合同里程的30%。一般

情况下,各项目路基单位工程中间交工质量检测次数不应超过3 次,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预制场占用段落、特殊地质边坡处治段落等可另行安排检测。

7、申请交工路段的自检、评定资料必须齐全完整。

四、交工验收检测项目

1、依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的规定,路床交验的实测项目包括:压实度、弯沉、纵断高程、中线偏位、宽度、平整度、横坡、边坡和路基外观质量鉴定。

土方路基实测项目详见下表:

2、外观鉴定

(1)路基表面平整,边线直顺,曲线圆滑。

(2)路基边坡坡面平顺,稳定,不得亏破,曲线圆滑。

(3)取土坑、弃土堆、护坡道、碎落台的位置适当,外形整齐、美观,防止水土流失。

五、交工程序

在完成路基施工后,按规范和有关技术文件要求的项目和频率进行自检,自检时需通知现场监理参加。具备交工路段,由项目部向驻地办递交书面交工申请,驻地办收到交工申请后及时审查交工路段的施工资料、自检评定资料是否齐全,并派人现场查看,确认符合交工条件后签署交工申请表,并组织路床交工检验,按评定标准的有关规定对各检查项目进行复测并对交工路床打分评定。

六、路床交工前的准备工作

(一)资料准备测量队准备好水准点一览表、导线点一览表、逐桩坐标表、路床顶面高程计算表(纵向按10 米间距,并加设ZH、HY、QZ、YH、HZ点,横向按高程检测布设点进行计算)等资料,并准备足够的空白检测表格,供路床交工验收时使用。

(二)现场准备工区、测量队及路基施工标段须对拟交工路段全面恢复路线中桩、边桩,包括整公里和百米桩,中桩埋设必须牢固,确保能重复使用。供交验时使用的中桩间距为10m,ZH、HY、

QZ、YH和HZ点各加设一桩,横断面按设计车道线布设高程测点,断面布设点为1.5m,5.25m,9m,11.25m ,同一断面左右幅各至少四点加中桩总共9 个点),路基加宽段落根据加宽宽度相应1-2 个测点。分离式路基同一断面左右幅各至少三点。须提前放线,用石灰线明确标识上述线位和点位。

(三)仪器及试验设备准备

1、导线及中线等放线仪器,水准测量(全自动水准仪)仪具或全站仪(含标尺等)。

2、弯沉测试设备,弯沉仪及弯沉车由项目部提供。

3、压实度检测仪具,试验室准备灌砂法现场检测压实度的

设备2 套(含辅助材料)

4、其它测量设备:准备30m钢尺、5m钢卷尺、3m直尺、塞尺、坡度尺、水平尺等测量设备。

5、其它要求

(1)所有仪器、仪具须按规定经检验单位校验合格,并提供校检合格证。

(2)上述的试验检测设备独立检测,经总监办、驻地办检查认可后方能用于检测工作。

(四)主要工作人员准备项目部成立路基交工小组。路基交验的各项检测、记录人员以项目部为主,路基施工标段人员为辅,共同开展工作;具体由项目部统一协调安排。

七、路床交工验收

(一)路基施工单位自检交接路床之前,项目部和路基施工标段应首先对拟交验路段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 -2004)要求的项目和频率进行自检,并做好相应记录,现场监理人员参与自检并实施抽检。

(二)现场交接验收现场进行路床交工验收时,检测工作按驻地办、监管办要求组织实施,并采集汇总相关数据。数据采集完毕后,组织召开交接验收小结会议。对存在的问题,原则上24 小时内处理完毕。路床现场交验分三个小组,即试验组、测量组和内业组;具体工作内容为。

1、试验组主要工作是负责检测压实度和弯沉,具体由质量管理部、试验室负责,工区及路基施工标段有关人员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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