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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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最新)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县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按照《X 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X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X-X年)>的通知》(X教〔X〕11号),结合我县特殊教育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在中央、省、州的关心支持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通过大力实施第一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X-X年),特殊教育事业得到较快发展,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明显提高,特殊教育条件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由于我县人口总数仅14万,不具备开设特殊教育学校的条件,所有残疾儿童少年均通过随班就读、送教上门、依托县外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等入学方式完成学业任务。我县现有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183人(其中小学114人、初中69人),送教上门20人(其中小学17人、初中3人),外县特殊教育学校入学6人。全县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82.21%。

总体上看,虽然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已经达到国家、省定的要求,但我县特殊教育发展较发达地区仍然相对滞后,特殊教育发展水平仍然偏低,特殊教育条件保障机制不够健全,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教师数量不足、专业水平有待提高。

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X-X年),是巩固第一期成果,加快特殊教育发展,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受教育水平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我县教育公平、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是加快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转型升级的需要,是增进残疾人家庭福祉、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重要举措,更是满足残疾人受教育需求,彰显教育公平的生动体现。

三、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办好特殊教育的要求,全面落实省、州关于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决策部署,本着统筹推进、普特结合,尊重差异、多元发展,普惠加特惠、特教特办,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的基本原则,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发展,保障残疾人平等接受教育权利,增进残疾人家庭福祉,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使广大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国梦进程中实现幸福人生。

四、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儿童少年都能接受合适教育,力争到X年,我县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全县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85%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入学率逐步提高。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爱心的教师队伍。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的运行保障能力显著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提升。

(一)完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围绕残疾学生成长需要,科学布局特殊教育资源,完善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依托外县特教学校为辅的特殊教育发展格局,全面推进融合教育,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和巩固水平,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残疾学生。

(二)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落实各部门发展特殊教育职能职责,统筹财政、教育支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发展。改善随班就读办学条件,加强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无障碍设施建设。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为残疾学生的学习生活提供必要帮助。建立随班就读激励和保障机制,健全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教师培训机制和待遇保障机制,建立健全融合教育工作运行制度、政策保障机制。

(三)提高特殊教育教学质量。贯彻落实国家盲、聋、智三类残疾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标准要求,促进残疾学生个性化发展,为其适应社会、融入社会奠定坚实基础。促进医教结合,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加强专业人员的配备与合作,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有效性。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

六、主要措施

(一)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1.落实“一人一案”教育安置工作。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县残联、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逐一核实本县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共同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要做好县内残疾儿童少年的筛查、诊断等工作。县残联要通过“X省残疾人个性化服务信息平台”,逐人核对、更新、补录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身份证号码、残疾类别、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并于每年X月X日前,将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及时送达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要与县民政局、县残联密切配合,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外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落实“一人一案”,做好教育安置工作,并及时为已入学残疾学生(含接受送教上门服务)建立电子学籍,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2.采取多种形式因人施教。对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就读管理要求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其接受义务教育。适合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征求家长意愿依托县外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不能到校就读、需专人护理的,征求家长意见采取送教进家庭、进村组的方式实施教育。按照省、州管理指导意见,由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牵头,联合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残联专业力量,完善送教上门制度,为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开展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医教结合实验。

3.完善融合教育配套政策。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要分片区选择部分普通学校建立资源教室,配备专兼职从事残疾人教育的教师(以下简称“资源教师”)指定招收残疾学生。其他招收残疾学生5人

以上的普通学校也要逐步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配备专兼职资源教师。片区资源教室,要加强对辐射周边农村随班就读工作指导。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可以按照相关程序申办特教班。

(二)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

1.因地制宜发展学前阶段特殊教育。积极为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创造条件。已建立资源教师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附设幼儿班招收学龄前残疾儿童,并配备所需人员力量。

2.加快发展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要研究、鼓励、支持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残疾学生实施意见,通过随班就读方式招收残疾学生。招生考试机构要为残疾学生参加中考、高考提供便利。

3.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各相关部门要配合残联要做好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依托职业培训机构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拓宽和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加强就业指导,做好残疾人教育与就业衔接工作。实施《“十三五”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行动方案》,多种形式精准开展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

(三)健全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1.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在现阶段执行的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基础上,可适当提高拨款标准。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特殊教育学校标准执行。针对残疾学生类别多、程度重、教育成本高等特点,在安排学前和高中阶段财政预算时,向特殊教育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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