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三包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办法

门前三包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办法
门前三包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办法

东政三包办[2011] 4 号

关于印发《东西湖区门前三包管理工作

检查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园区)门前三包管理办公室:

现将《东西湖区门前三包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东西湖区门前三包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管理工作,加强“门前三包”管理员队伍建设,确保“门前三包”工作质量,实现道路精细化管理工作目标。现就“门前三包”检查考核工作制定本办法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实现道路精细化管理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强化“门前三包”管理员工作职责,落实“门前三包”管理工作任务,巩固“双创”成果,提升管理水平,完善考核机制,严格奖惩制度,真正发挥好“门前三包”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基础作用。

二、检查考核范围

检查考核范围为:吴家山街、长青街、将军路街、金银湖街、径河街、走马岭街、新沟镇街、慈惠街、东山办事处、辛安渡办事处、柏泉办事处、高桥物流保税区、台商密集区、东流港牧业园、海景管理处。

三、检查考核内容、标准及方法

检查考核内容:

(一)“门前三包”管理员到岗落实情况

各街按照定路段、定人员、定时间的“三定”要求,将“门前三包”管理员安排在主要道路上,并排出路段人员到岗点位表,区、街“三包”办根据点位表,检查人员到岗情况,并按有关标准检查评分。

(二)“门前三包”管理员行为规范

按照“门前三包”管理员行为规范要求,检查在岗期间“三包”管理员行为是否合符规范要求,并按有关标准检查评分。

(三)“门前三包”管理工作效果

按照“门前三包”工作目标责任要求。重点检查“门前三包”管理员作为情况及道路管理效果。

检查考核标准:

检查满分值为100分,其中“门前三包”管理员到岗落实情况、行为规范和管理工作效果各占30分,各级领导检查评定占10分。

检查考核办法:

各街道(办事处、园区)自查。各街道(办事处、园区)“三包”办要实行领导带队每日检查的工作制度,并将检查情况进行

汇总后每周报区“三包”办备查。

交叉互查。区“三包”办每月组织两次交叉检查。即由区“三包”办组织各街“三包”办主要负责人,分东、西两片交叉互查,从中交流信息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专班日查。即将“门前三包”纳入城市综合管理检查,检查成绩纳入城市综合管理考核总成绩之中。

区“三包”办根据以上检查情况,在分析汇总后每月通报检查情况。

四、奖惩办法

(一)每月“门前三包”检查考核成绩作为城市综合管理评比排名的内容和依据。对连续3次检查排名前3名的单位,在城市综合管理考评中给予加分;对连续3次检查排名滞后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责任单位迅速整改。

(二)年终总评。区、街组织的月度检查和专班日查成绩作为年终总评的重要依据,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奖励。

(三)日常检查中出现的问题,按照检查标准,区分责任,由区对街道(办事处、园区)及其所辖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层层实行责任追究。凡因不作为或作为不力,致使市民满意路连续2次未达标或全年累计3次未达标,以及因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环境保障或受区领导点名批评的,将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并在全区通报批评,该路段“门前三包”管理员应予以辞退。

(五)检查中,凡区专班发现有违反《武汉市“门前三包”管理员辞退暂行规定》条款之一者,予以辞退。

五、工作要求

(一)各街道(办事处、园区)“三包”办要完善“三定”工作方案,认真做好定路段、定人员、定时间的“三定”基础工作,以“三定”为抓手,抓好“门前三包”管理员的管理工作。

(二)各街道(办事处、园区)“三包”办要把检查考核管理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基础管理工作,花大气力,狠抓落实,要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程序到位、检查标准到位、奖惩责任到位。

(三)要组织“门前三包”管理员学习检查考核奖惩方案,准确把握要求规范,严格执行要求规范,全面提高全区“门前三

包”工作质量,努力推动“门前三包”工作跨越式发展。

(四)要深入开展争创优秀“门前三包”管理员活动,引导“三包”管理员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立足岗位创一流,努力建设一支过硬的“三包”管理员队伍。

主题词:门前三包考核办法

抄送:市城管局、市“门前三包”办、市“三乱”专班

区委常委、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办、区政协办

各街道(园区)办事处

东西湖区“门前三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3月18日

共印40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