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口腔健康状况及危险因素调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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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儿童口腔健康状况及危险因素调查方案
一、背景
我国儿童口腔疾病患病率较高,其中龋病和牙周疾病是儿童最常见的口腔疾病。2005年第三次全国口腔健康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我国5岁乳牙和12岁儿童恒牙的龋病患病率分别高达66.0%和28.9%,12岁儿童牙龈出血检出率高达57.7%,但是一年内的口腔就诊率只有15%和21%,龋齿的治疗率只有2.8%和10.6%。
掌握儿童口腔健康状况、发展趋势和口腔疾病危险因素,是有效控制儿童口腔疾病,改善儿童口腔健康的基础和保障。儿童口腔健康水平与社会、经济、生物学等诸多因素相关联,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儿童生活习惯、营养环境、医疗服务利用等情况也将不断发生变化,有必要对我国儿童口腔健康状况、危险因素、口腔疾病的发生发展变化规律、医疗服务利用情况等进行动态监测和调查。为了有效开展儿童口腔健康状况和危险因素调查(以下简称“儿童口腔健康调查”)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二、目的
(一)了解我国儿童口腔健康状况,重点调查儿童
乳、恒牙健康情况和牙周健康情况。
(二)掌握我国儿童口腔健康状况的变化趋势,分析影响儿童口腔健康的主要因素。
(三)为制订我国儿童口腔疾病防治对策,强化儿童口腔保健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三、对象及方法
2010-2012年,在选定的调查点内建立3岁、6岁及12岁三个年龄组的城乡常住儿童口腔健康调查队列,连续调查3年。通过进行口腔健康检查和问卷调查,连续采集对象的口腔健康知识信息、相关生活习惯信息、就医行为信息、牙齿生长发育和口腔疾病患病情况信息等,观察和分析调查对象口腔疾病、医疗服务利用和相关行为的动态变化以及影响因素等。
四、调查点的确定和样本量
将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地理区域分为东、中、西三类地区。东部地区选择北京、上海、广东三省(市),中部选择黑龙江、湖北、江西三省,西部地区选择广西、四川、陕西三省(区)作为调查省(区、市)。每个省(区、市)将辖区内所有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市、县、区)按照经济状况高、中、低分成3个层次,每个层次抽取1个城区、1个县分别作为城市和农村的调查点。每个省(区、市)需要确定3个城区和3个县作为城
市和农村的调查点,共计6个点。全国共计选择54个调查点,其中城市27个,农村27个(推荐名单见附件1)。
每个点随机选择一所幼儿园、一所小学、一所中学(初中)作为儿童口腔健康调查机构,以新入园、入学的学生为对象,在获得调查对象的知情同意后,建立队列。以年级为单位,分别建立幼儿园小班队列(代表3岁组,简称幼小班队列)、小学一年级队列(代表6岁组,简称小学队列)和初中一年级队列(代表12岁组,简称初中队列)。幼小班队列每机构60人,全国54个点共计3240人。小学队列每机构80人,全国54个点共计4320人。初中队列每机构100人,全国54个点共计5400人。
五、内容及要求
(一)口腔健康指标。
每年由专业口腔医生对调查对象进行口腔健康检查,包括乳恒牙的萌发、生长、替换情况,龋齿发生、充填情况,牙周健康状况(不包括3岁幼小班队列)以及牙齿非正常脱落情况等有关儿童口腔健康状况的指标(附件2)。口腔检查由当地经过培训的专业口腔医生完成,要在统一人工光源下进行。牙列状况以视诊结合探诊,采用平面口镜和探针进行。牙周健康状况检查以探诊为主,结合视诊,采用统一配发的社区牙周指数(CPI)探针和平面口镜进行。视诊和探诊均采用一次性口腔检查托盘。
(二)危险因素调查。
所有进入调查队列的儿童,每年由家长(初中学生自填)协助完成一份有关口腔健康危险因素的调查问卷,问卷的内容主要涉及针对不同调查对象年龄特征的饮食习惯、自我口腔保健行为、口腔医疗服务利用情况以及口腔健康相关知识等内容(附件3)。
六、组织实施
(一)组织管理。
卫生部疾控局负责调查工作的总体领导和协调,组织对调查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疾控局成立儿童口腔健康状况及危险因素调查专家工作组,负责审定调查方案和工作手册,提供技术培训和质量控制,参与对调查点的技术督导和指导以及全国调查报告的撰写等(名单见附件4)。
省(区、市)卫生厅(局)疾控处负责领导和协调本辖区儿童口腔健康调查工作;确定负责本省儿童口腔健康调查工作的省级口腔卫生机构;审定本省儿童口腔健康调查点及调查机构;确定承担调查点口腔检查和问卷调查任务的口腔卫生机构;对本辖区调查工作开展督导和检查。省级口腔卫生机构负责协助省卫生厅(局)确定调查点及调查机构;负责本省儿童口腔健康调查的技术培训、质量控制和随机复核工作;成立由专人负责的调查工作小组,组织、落实各年度儿童口腔健康调查工作;负责本省调查
资料的汇总上报,为各调查点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承担调查点口腔检查和问卷调查任务的口腔卫生机构负责完成现场调查任务和调查资料的收集与核对。
卫生部疾控局委托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负责调查方案和工作手册的起草;参与技术培训;负责建立数据库、调查资料录入与分析;负责资料收集的质量控制;负责调查报告的撰写等。
卫生部疾控局对儿童口腔健康调查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不足部分由各省卫生厅(局)协调解决。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省级儿童口腔调查骨干培训:2010年11月中旬完成。各省调查点人员培训班:2010年11月底完成。2011年和2012年,将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相应的培训。
2.资料收集:每年10月-12月开展儿童口腔健康检查和问卷调查工作。按照《儿童口腔健康状况及危险因素调查工作手册》(省级骨干培训时下发)的要求收集资料和信息。
3.国家专家组和省级口腔卫生机构现场质控及数据复核时间:对调查点进行现场抽查及数据复核工作与调查现场工作同期安排。
4.资料上报:调查点收集的数据于调查工作完成后及时报省级口腔卫生机构,省级口腔卫生机构在第二年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