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论文丛】明代辽东都司卫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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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本文对人们习惯以军事组织对待的明朝辽东都司及卫所进行分析后认为,除军事性质外,都司卫所还具地方行政职能。

在州县普遍改为卫所后,明朝并没有将辽东民户尽行编入军队,而是让民户继续其农、工、商、渔等各业。

都司及卫所实行的是一种较为特殊的军政合一统治形式。

对于民户,都司卫所所施行的农业经营管理主要有四项:劝督农桑、征赋派役、管理农贸,赈灾救荒。

在军政合一体制下,辽东农业经济是在军政官员督耕、管理下,对保障边地社会安定,使各族经济、文化交流的有序化,具有积极意义。

另一方面,农业经济效益为军队驻防提供了粮饷,免于转输等中间损耗。

作者还指出,集军、政、财权于一体,失控会产生军阀割据。

在传统的边疆危机时期,只能慎重地、少量地使用于边地,不宜普遍地、长久地施行。

关键词:辽东都司卫所军政合一征税派赋农贸
长期以来,人们一直习惯地认为,明朝的都司(都指挥使司)和卫所皆为军事组织或军队编制,纯属军事活动的范畴。

其实,根据各种史料的记载可知,其时的都司、卫所,特别是辽东等九边的都司、卫所,除了具备军事性质之外,还兼有一般地方衙门的行政职能,就像内地的府、州、县各级政府一样,具有劝农课田、减灾济荒等责任,它是一种较为特殊的军政合一的封建主义统治形式,它的存在,曾对关外的农业经济产生过相当大的影响和作用。

洪武初年,明朝中央政府设置了定辽卫,旋即改为辽东都司,下设25个卫,卫下分别设千户所、百户所。

辽东都司或辽东镇之区域为古代幽州、营州之范围1,方圆数千里,西起山海关,东到鸭绿江;北自开原城,南到旅顺口。

在这一带,都指挥使司不仅是统军驻防,而且是以地为治,分疆辖土,全面管理辽东地区。

这样把前代的各个行政区——州、县一概划归都司,改称卫所。

明人述称:辽东为“形势之区也,历代以来皆郡县,我朝尽改置卫,而独于辽阳、开原设安乐、自在二州”2。

开始时还保留原来的行政区划,各州各县的名称未改,机构未变。

这分明是让都司来代管这些州县,而行使行政权力。

到了洪武“十年,革所属州县,设卫25,永乐七年,……复设安乐、自在二州”3。

即后来仅剩下两个纯行政区域——州,隶属于辽东都司4。

虽然普遍改州县为卫所,但不是把辽东所有的民户都编入军队,尽废原来的农、工、商、渔、学各业,而恰恰是保存旧业,继续施行此地过去州县衙门的
________________
1.王琼:《王晋溪槟敷奏》,卷1,辽东类。

2.许论:《许恭襄边镇论》,卷1,辽东。

3.魏焕:《巡辽总论》,卷1,辽东。

4.(康熙)《开原县志》,卷上,建置沿革。

规章,只不过是军事与行政特别是民政同为一体了,即由军队代理过去府以至州县衙门之事务,或代行其行政职能而已。

首先,辽东镇的人民是多数为民,少数为兵。

明嘉靖时,辽东全镇(包括定辽中卫、定辽左卫、定辽右卫、广宁中屯卫、广宁左屯卫、宁远卫、广宁前屯卫、三万卫、辽海卫、铁岭卫、沈阳卫、海州卫、盖州卫、复州卫、金州卫、定辽前卫、定辽后卫、东宁卫、广宁卫、广宁中卫、广宁左卫、广宁右屯卫、义州卫、广宁后屯卫、广宁右卫共25个卫及安乐、自在两个州),总共有27.5155万户人1,每户以4口人计算,当有100多万人口,而其中编为官军者仅为9万名2,占不到全辽人口的1/10。

尽管有不少人家是被编为军户的,可实际上只有1-2人参军,其它家庭成员都是种地的农民或是操持各种技艺的手工业、商业劳动者。

并且,朝廷不允许有全家充伍而完全脱离耕稼的现象存在。

如明太祖朱元璋在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时,“诏兴州,营州(属辽东镇)、开平等卫军,全家在伍者,分房回籍。

天下各卫军营(依户)放一人为氓(民)”3。

在此地的矿民、盐民、渔民等各类民户中,农民为数最多。

嘉靖时,辽东镇有屯田316万亩4,按庞尚鹏:《庞中丞奏疏·辽东屯田》讲,成化后屯军尽改为操军,田土全归百姓耕种。

如此则当需10万户人耕种,在屯田上的农民起码有40多万人口。

屯田之外,又有民科田约300万亩,食其田利之农人也接近40万口。

其中有一部分人,分别是从山东及蒙古族、女真族来的垦田者。

由于辽东的农业人口多,农田面积广,所以在关东的地方经济中,农业占主导地位,农村问题成了其时影响颇大的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

这就使得辽东都司及其所属卫所不得不把军事以外的行政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及其有关的农贸活动方面。

根据有关辽东镇的文献史料记载可知,该地的都司、卫所,除了组织军事活动、整饬社会秩序、
处理民间词讼等职责之外,所进行的农村管理或农经督导事务主要有四项:劝督农桑、征赋派役、管理农贸、赈灾救荒。

一、劝督农桑。

明初洪武帝为了缓和阶级矛盾(减轻人们负担),稳定政局,加强边防,极力倡导和推广军屯,特别强调在辽东等九边发展屯政。

并决定由国家负责解决牛犋和籽种问题,以为鼓励和支持。

农业的设备问题是其关键问题,其中耕牛供应一项则更为重要,它是封建社会包括明、清时期农村生产力的必要的基本成分或基础性内函。

朱明政府施行的配备官牛的助屯措施,实在是切中要害(只可惜单靠官方的调拨还不能完全满足客观的需求)。

洪武末年时,军屯规模有了较大扩展,成效显著。

屯军由开始的1.8万人增加到4.54万余名,垦种屯田由起初的90万亩发展到了253万亩5。

建文帝时,朝廷又采纳黄福于辽阳广泛屯耕之请求,在辽东扩大屯垦,并遣人征牛于朝鲜,实力支农。

其时又依照朝廷的政策精神,“令各荒屯旷土,能自开垦者,悉蠲其赋”6。

在这一政策的鼓励下,辽东垦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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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嘉靖)《辽东志》,卷3,兵食志,武备。

2.庞尚鹏:《庞中丞奏疏》,卷2,辽东屯田。

3.谈迁:《国榷》,卷11,洪武三十一年。

4.(嘉靖)《辽东志》,卷3,财富。

5.田方、陈一筠主编:《中国移民史略》(知识出版社,1986年6月版),页25。

6.叶向高:《苍霞正续集》,卷1,屯政。

成绩进一步提高,产粮颇多,跃居九边各镇第一位。

丰年时,辽东镇的粮食自给(兵饷与民食)有余,往往以商品粮的形式输入山东。

辽东的农业发展是与当地军管部门的重农措施分不开的。

明代的辽东,号称沃野千里,土民以力农为业,耕稼为塞上特大之利,是关外军民生存和发展的第一要素,是巩固东部边疆基本的物质基础。

所以上自都司下至卫所,无不讲求“劝农”。

从《广宁左屯等各卫填报军器城池公廨印信庙宇囚犯等各种事项》的两份文册中,可以看到,各卫皆有专管粮禾桑麻事务的官员,统称为屯田吏,或分别叫屯田百户、屯田千户、营田指挥等。

在该文册的填报呈文中,发现有以下一些类似的记载:“查得本卫关行管屯指挥韩辅,时常劝谕,但有荒田旷土,如令军余(操军以外的人)开垦,趁时布种,依限满日科征,并无抛荒,理合回报”1。

又如“关行管屯指挥徐卿,遇有荒田,就便设法召人开垦,趁时布种,候列限满日,计亩征科,理合回报”2。

并且,每年要由各卫的管印官、管屯官等人亲去各处勘踏农田,清丈地土,调查荒熟程度,组织人们佃种官田3。

自宣宗宣德时开始,因太监、豪绅等势要人物侵占屯田等,军屯逐渐废弛,故到成化以后,军屯之田率归农户,农业生产者全是农民了。

其时边地因有警报影响生产,再加上官府征收税粮过重,每亩高达1.2斗,使得在武宗正德年间,当地农民因赋役负担过重而无力垦种原额田土,有不少人逃到关内,关东地方出现了旷土,农业经济滑坡了。

此乃是明代辽东农业生产发展过程中的一次少见的低潮。

对此,辽东都司予以全力整顿。

广招民人来辽定居、垦田,极力解决劳动力问题。

因为人是农业活动的进行者或操作者,是最重要的生产力,是农村经济中最为活跃的能动性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对农业的兴衰成亡起着主导性作用,所以军管部门奏准朝廷,尽量优待耕者,使其人口集结,安心生产。

即“宽召种之令,人皆翕然,就耕之始,知有生民之乐”4。

所谓“宽召种之令”,则是讲少扰农人,轻徭薄赋。

如此方策,曾起到了疗贫扶弱的效果。

嘉靖年间,辽东已见富庶之像。

那时名宦庞尚鹏巡行其地,看到官勤政,民勤耕,获悉:该镇普遍向民户批垦,“查拨耕种”。

总的印象是:“耒耜遍野,则蓄积富饶。

军士折色而籴买供家,商人以盐粮报中规利,皆随在各足,不待远求”5 ,以至日用丰足,民生康乐。

为了保证辽东农业的持续发展,巩固东北边疆的繁荣富庶局面,都司、卫所互相配合,打击危害农业的地方豪霸和军中贪吏,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改善农村劳动环境。

各级军管部门在督促生产的同时,依照既定章程、法规,严行禁止和严励惩办“惑乱屯民”和私自“索要屯民米□豆银”等行为6,不断消除种种扰民伤农等弊端。

这对于稳定和发展当地的农业经济形势,具有积极的作用和意义。

二、征赋派役。

辽东有数百万亩土地,又有绵长的海岸线和广阔的芦荡,每年额征税粮36.49
万石,额草377.04万多斤,鱼税银635两。

各种课税的征榷全由卫所承当。

其时各卫,有的是由千户官、百户官经征课税,也有的是特设税课司,专理赋税事宜,如辽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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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辽宁省档案馆等:《明代辽东档案汇编》(辽沈书社,1985年6月版),页229、236、625~635。

2.3.《明代辽东档案汇编》,页229、236、625~635。

4.5.《庞中丞奏疏》,卷2,辽东屯田。

6.《明代辽东档案汇编》,下册,页665。

课司和广宁税课司就是专门经征和清查税务的1。

在辽东的档案材料中发现有正德十一年、十六年和嘉靖三十四年、隆庆五年的有关卫所征税的3个文件,分别为《金州卫关于网户拖欠鱼课事呈文》、《巡按山东监察御史查勘复州卫委官征鱼课银弊端的宪牌》和《岫岩抚民通判清查定辽左中前后东宁五卫及安乐自在州各项钱粮收欠支用请册》2,皆为卫所清查呈报农业税目、税额的内容,卫所经理榷税,掌握当地财权已成明验。

在《辽东都司各州卫官员考核评语名册》中,讲到卫所官员能否尽职尽责的问题,征收赋税也是作为一项考核内容,用以衡量其官员之优劣的。

在上述文册里曾记有:广宁右卫官员“李勋,私自下乡,科索米、麦”;金州卫官员“姚勋,委收钱粮,查算欠明”;辽海卫官员“□□,征收官钱,需索利息”;复州卫官员“崔世武,委收粮食,多索斛斗尖”3。

都指挥司衙门对这些军官的税收问题或不良行为,皆分别给予惩处,这是因为农业税收工作的确当与否,会直接影响到财政计划,影响到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前途。

卫所官员既征税又派役,他们清查户口,审定贫富,依次将百姓编为9个等级——三等九则,酌量轻重派征徭役,分别力差、银差而征发。

当时农民承担的差徭主要有3种,第一,军事类的,如养军马、修边墙、制造兵械和军装、修筑火烟墩台、修军仓等。

第二,是服务于官衙的,如斗级、狱卒、典吏、书役、衙用工匠等力差;乡饮、酒礼、祭祀、庆贺、印刷历、济斋夫、帖文等银差。

这两类差役皆是农村人力、物力和金钱的单纯的付出,它是久成惯例的农经范畴的被动性耗损。

第三种是具有公益性差徭,如修筑道路、桥梁,治理河渠、支应养济院等。

特别是有关交通和水利方面的活动,是农业经济建设的一部分,也是农民们最感兴趣的主动参与的。

在《广宁左中等卫填报军器城池公廨印信庙宇囚犯等各种事项文册》中记到:“仰本府州县提调官常川体勘,境内应有圩岸坝堰坍缺,陂塘沟渠壅塞,务要趁时修筑坚完,以疏浚流,以备旱涝,毋致失时,有伤禾稼”4。

在其它的卫所,也有与此相似的规定和要求,百姓予以积极响应。

该文册又这样写到:广宁各卫,“仰本府州县提调官常加点视,……查得本卫该管桥梁、路道,但有损坏去处,委官督夫修理,并无阻碍径行”5。

这类徭役不同于前两项,它虽然也是百姓的一项经济负担,但由于它是与农民与公众与地方的总体利益相关的,对社会具有相当的实用性和一定的合理性,从而决定了它有较强的生命力。

三、管理农贸。

在辽东各卫,就像关内各地的州县衙门一样,不时派出官员胥吏巡查市肆,管理民间商务特别是农贸市场活动。

其做法大致是:疏通交换,校正和检查度量衡,估定物价,抽收商税等。

广宁左、中卫等在呈报文件中写到,奉令:“所管城市乡村商贾人民,务要疏通,毋致阻滞。

前件,依蒙,本卫遵行所属,严加省谕,所管商贾军民,并无违例阻滞。

乞赐榜示,理合回报”6。

又记到:“奉令:斛斗秤尺,“依原降式样,校勘相同,管民通行,仍将官降式样,常于街市悬挂,听令比较,毋容贪利之徒,增减作弊。

……查得斛斗秤尺,现设广宁税课司(据嘉靖《辽东志》讲,这个税课司是广宁卫的下属单位),官吏遵依悬挂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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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嘉靖《辽东志》,卷2,建置。

2.3.《明代辽东档案汇编》,页385、402、415、346、357。

4.5.同上书,页236。

6.《明代辽东档案汇编》,页234。

勘。

时常比较外,理合回报。

……依蒙将本卫所管地方诸物时估,按月较勘开报,并无高抬少估,亏官损民,理合回报”1。

通过这两段文字,可以看出当时东北的卫所对民间贸易的态度及其干预的程度。

其时辽东民间贸易的范围很大,既有摆摊集市,又有较大的店铺,既有北方商人,又有来自南方的客商。

粮棉丝布茶盐油等各货时积,甚为繁华。

最大的是农贸市场,尤其是粮食贸易。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学者张养蒙说:“近日辽阳一带,已经官籴转运,而广宁以西之粟,尽由山海关前来永平转售,车骡驮载,每日不下四五百石”2。

辽宁都司常常委官估价,或招商籴买军粮。


多的是,农民运粮入市直销,以米、麦、豆为主,也有卖面者。

据称,军管部门对与民生关系甚密的粮食交易活动十分重视,投入管理的人数及所费功夫最多。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辽东还有由蒙古人、满族人参与的贸易市场,称之为“马市”,尽管交换内容很复杂,不仅仅限于马匹交换,但则是以牲畜、皮张、农具及农产品棉、茶、丝等交易为主的贸易。

马市的固定地点,先是在永乐三年和四年(1405~1406年),朝廷批准开辟了开原马市、女真马市和广宁马市3。

其后又分别在天顺、成化、万历诸朝年间相继开了抚顺马市、达达马市、宽甸马市、云爰阳马市和清河马市。

各卫奉都指挥司之命,直接派出官吏去马市维持秩序,按日登记买卖双方的人数、姓名及其纳税情况。

按嘉靖三十九年(1550年)八月的马市资料讲,经常性的贸易内容大致是:种马、驮骡、驮驴、耕牛、肉猪、生羊、狐皮、鹿皮、獾皮、骆驼、驼绒、松子、蜂蜜、鲜肉、艹麻、毡、铧(犁头用)、镰刀、斧头、鸡、鹅、鸭、蛋、柴、人参、陈皮、桂皮、枸杞、棉花、棉布等4。

交易内容很丰富,规模相当可观。

万历元年(1572年)九月十八日,辽东镇的一个小马市,在一天之内就交易种马143匹,耕牛38头。

当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买卖生猪117头,买卖佟天汉牛、金五牛、铁六牛等农用牛43头5。

马市上,既有中间商、小贩做生意,也有很多农户直接入市购牛、铧,售猪、羊及麻、棉、螃蟹者,或是牧民卖马牛羊者,各方之人各行之民聚集一起,号称人山人海。

马市或农贸市场的一切交易活动大都在各卫、所等军管部门的控制范围之内进行。

各卫所依例派专人常驻市上,依照章程划定各商各贩的交易位置、处理买卖纠纷,按比例抽收税银,并定期汇报。

如定辽后卫的一个经历使,在万历六年(1578年)给上级一份报告中讲到:八月“初六日,夷人曹乃奇等七十八名,到市与买卖人(指汉族商人与小贩)化鲜羊等交易,行使猪牛等物,换过麻布、粮食等货,一号起,三十一号止,共抽税银八两二钱一分五厘。

初九日,落雨,夷人失刺八等一百三十名,到市与买卖人袁国忠等交易,行使猪、牛等物,换过人参、木耳等货,……共抽税银五两一钱四分”6。

掌握买卖情况可谓详细备致。

马市上的管理费标准一般是:嘉靖年间交易一头牛,抽税银3分~7分;肥猪一头,征税银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明代辽东档案汇编》,页234。

2.张养蒙:《张毅敏集》,卷1,议陆运疏。

3.林吉:《全辽备考》,卷下,马市。

4.辽宁省档案馆存档案《□□□指挥佥事完仁呈报马市抽分与抚赏夷人用银物清册》,嘉靖二十九年八月。

5.辽宁省档案馆存明代档案《抽收马市牛猪等商税银两清册》,万历元年。

6.辽宁省档案馆存档《定辽后卫经略司呈报马市抽分与抚赏夷人用银物清册》,万历六年八月。

分~5分;驮骡一匹,征税银8分;售一车泥鳅或虫旁蟹,征银2钱;一车花椒或红枣征税银3钱;1。

到万历时,抽收税银比例略有提高。

不过,与内地税率相比,还是较低的。

明政府在辽东马市如此实行轻税制,含有鼓励边地农贸、促进交换之用意。

兴办农贸是发展农经的一项重要措施。

按经济学的观点讲,生产决定交换,交换影响生产。

正是这样,农贸活动虽然不能创造价值,但它可以通过调节供求关系,促进或刺激农业、畜牧业和渔业的生产,即人们可以借用市场补充和强化农业生产力(如耕牛、驮骡)、休整和改善农耕设备,发掘农、牧业生产的潜力等等。

在边疆辽东,农贸活动显得更为重要,它除了刺激和影响农牧渔业生产之外,还可以促进汉族与蒙、满等各少数民族之间的经济交流、文化交流,改善民族关系和边疆政治形势与环境,真正起到巩固边疆、发展边疆的作用。

所以,明朝廷与辽东都司对马市极为重视,称马市为“抚夷”——缓和或解决民族问题的场所2,属于定边之所为。

四、赈济灾荒。

在洪武、正统、成化、正德、嘉靖、万历年间的辽东历次水旱蝗各种自然灾害中,都司、卫所都依朝廷的旨意,对灾民进行抚慰和救济。

或缓征、宽征,或减免赋粮,或发运赈粮、赈衣,以免边民饿殍载道,流离失所,导致关东局势动荡。

在历次灾荒中,要数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内最大,田畴鲜收,赤地千里,朝野瞩目。

辽东署都指挥佥事刘印,曾奉皇命负责调运赈粮,救济灾民。

他发放库银,雇用民船63只,装载官米3765石,约70多万斤,派金州卫指挥张国体、复州卫指挥李良臣、盖州卫指挥卢沛、旗甲王仲贤等官吏押运到灾区各州卫,供给饥民食用3。

并会同辽东巡抚、山东道监察御史等官员组织向民间发放衣物、药品,助民抵御凶荒。

在此次灾歉以外的一些荒年中,都指挥使,同知等官员还曾奏准朝廷,打开常平仓、义仓,就地放粮赈灾,又多次号召商贩或鼓励大贾,从山东等地大批量地运粮出关,救济辽东灾区4从哲理上讲,救荒不仅仅
是一个普通的民政工作范畴,而且是国民经济特别是农业经济活动的一项必要内容。

它是在农田歉收、农村经济遭受打击的情况下,及时有效地保护百姓、挽救劳动力,以企恢复农业生产活动,维持耕作局面,为农村再发展、再创造提供可能性的一种物质手段。

辽东都司、卫所通过赈灾救荒,修补农业生产设备,医治灾伤,休整农村劳动大军,暂时地调整农业政策、调整生产关系和生产秩序,为日后重整旗鼓、再搞稳产、再创丰收制造条件、奠定基础。

因此,赈灾救荒是一项很有意义的颇为重要的农业经济之措施。

救荒是以备荒为基础的,它是备荒活动的发展或最终目标。

在平常年景,都司、卫所官员往往组织动员农民及士绅输粮入常平仓、义仓、社仓,长期储积,以防灾患。

并鼓励和引导民间多栽种救荒作物,诸如蔓菁、番薯、土芋(土豆)、荞麦等。

特别是番薯(也称红薯或白薯)与土芋,即为蔬菜,又有淀粉;既可佐食,也可为主食。

并且稳产、高产,是一种救荒的好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辽宁省档案馆存档案《□□□指挥佥事完仁呈报马市抽分与抚赏夷人用银物清册》,嘉靖二十九年八月。

2.《□□□指挥佥事完仁呈报马市与抚赏夷人用银物清册》。

3.辽宁省档案馆存档《金州卫管屯指挥同知呈报为救济边镇灾荒用所雇船只及装用粮食数目清册》,嘉靖三十九年二月。

4.参考《魏敬吾文集》,卷1,休养辽东。

食物1。

而荞麦较少季节性,春夏秋三季都可以播种,在早稻苗死时,可种荞麦予以补救。

同时,各卫所官员还动员人们除蝻灭蝗,预防减产歉收。

凡此种种,皆对明代辽东农业经济不断克服重重困难、稳步发展起到过积极的作用。

就总体而言,辽东军政合一体制下的农业经济曾表现出区别于内地的特点。

由卫、所军政官员直接督饬耕作活动,管理农副产品贸易,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即对于时有警报和衅事的边疆农村及边地集市起到了很大的保护作用,维持了大规模、大范围的交换秩序,保证各民族之间经济交流、文化交流的正常进行,给关东农村和城镇造成了一个安定的环境,为辽东的农业经济包括农贸活动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稳步发展的机会。

但是,就封建主义的统治策略而言,军队理民政、督农征赋是于集权体制不适应的,即军权、政权、财权汇于一体是会产生军阀割据之危险的2。

这种军政合一的形式,只能慎重地少量地使用于边地,使用于出现边疆危机的时候,不宜普遍地长久地施行。

所以,到了边疆危机(传统的)有所削减的清朝,边地的军政合一制度便被立即废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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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徐光启:《甘薯疏》;王象晋:《群芳谱》,蔬谱。

2.拙作《顺治初年鲁王“监国”政权在浙江失败的内因》,见《浙江师范大学学报》1988年第3期(哲学社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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