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质量监控标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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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建立物料质量监控标准操作规程,保证物料的质量,从而保证最终产品的质量。

2.范围:
本厂所使用的所有物料。

3.责任:
仓库保管员、质量管理科授权的现场质检员。

4.内容
4.1 质量管理科授权的现场质检员
◆物料接收前质检员应检查物料供货方是否为企业定点采购单位,否则应拒收.
◆检查物料是否有供货商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本公司是否有物料接收记录,仓库保管员是否有上岗培训合格证。

◆检查该物料是否有国家质量标准。

没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企业内控标准。

◆检查仓库保管员对来料进行初验,要求外包装无破损、无受潮、无变质、无污染等,并做好检验记录。

并对有污染的外包装应及时更换或处理,并作记录。

◆检查物料外包装标记,应有品名、批号、规格、产地、供货方单位名称等。

标记内容应与实物相符。

◆检查物料外包装取样证、取样件数是否符合规定取样标准。

◆必须时检查物料外包装入库前清洁工作的执行情况。

外包装未经清洁不得入库,清洁符合要求后置于待验区。

◆物料取样地点应具备与生产要求相适应的洁净级别。

◆经检验合格后,发放检验报告单,准予接收该物料。

4.2 物料贮存检查
◆贮存区房屋、环境、设施符合所贮存物料的规定要求,温湿度合格,通风良好,有适当照明,有防虫、防鸟、防鼠类等设施。

◆检查库区温、湿度原始记录。

抽查现场实际温、湿度示值。

特别是需低温贮存或吸湿性强的物料,其温度、湿度监控需重点检查和控制。

◆检查物料贮存状态标记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分区贮存,有无隔离措施,有无醒目的色标状态。

黄色代表待验绿色代表合格红色代表不合格。

◆检查物料快到贮存期前一个月,是否有醒目的复验标志。

到期未复验的物料不得发放。

◆规定有效期的物料要有特殊的状态标记,贮存到期满前一年,应挂上醒目的使用标记,通知生产部门尽早使用。

◆毒性药品、易燃易爆物料要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收,专柜贮存,双人双锁保管。

◆不合格物料应专区存放,并挂有醒目标记,有物理隔离措施。

不合格品不得用于生产,应及时退货。

◆因变质而需销毁的物料,质量管理科应出示不合格证,办理销毁手续。

在质量管理部门签字同意和现场监控下,两人以上监督销毁。

◆合格物料应放于垫托板上,堆码整齐,分区管理。

◆物料堆放距离应规定要求,并能执行“先进先出”原则。

◆库内干净、卫生、清洁,人员着装符合规范要求。

◆有异常情况处理记录。

4.3 物料发放
◆待发放的物料,必须有质量管理科QA发放的合格证方可发放,否则不准发放。

◆物料外包装标记完整。

◆物料外包装要清洁。

发放的物料执行先进先出、近期(指效期、复检期)先出的原则。

4.4 以上检查均要有检查项目、频次,记录要归档备查。

5.文件变更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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