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商铺,开发商说要到办房产证再提供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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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开发商不能办理房产证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开发商不能办理房产证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义乌资深房产纠纷律师表示,房产证作为房子产权的法律凭证,在保护房子持有人合法权益上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有关开发商不办房产证的报道却时有发生。接下来,法律直通车小编将为您介绍开发商不能办理房产证的法律责任。

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90日内,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根据该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履行的是一种协助义务,即房地产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必要的证明文件包括土地使有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综合验收合格证明、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建筑测绘成果报告及房屋分户平面图等。如因土地使用手续不合法等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仍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专业人士表示,迟办或者不办房产证对购房者保护自身的权益是非常不利的。从根本上来说,在没有拿到房产证之前,购房者还不能算是该房产的法律意义上的拥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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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不及时办理房产证购房者可要求赔偿

义乌在线家庭房产律师表示,房产证是购买房产有效、合法的证明,是构成完整房产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房产在解决分家析产、权属纠纷呢等问题是的有效法律证件。

许多开发商都在预售时承诺可以办理房产证,而这一点也是使购房者下定决定买房的重要因素,也让购房者吃了一颗定心丸,但是开发商延期办理房产证,可以向开发商追偿吗?另外,购房协议中的面积和房屋登记不一致,可否退定金?本文为大家解答这两个问题希望能为大家释疑解惑。

案例一:

开发商不及时为业主办理房产证,应予赔偿

网友提问:我于2008年3月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购房时签订合同约定,开发商在规定期限办理房产证,否则要赔偿,但是拖了很久才拿到,我觉得侵犯了我的权益,可否要求赔偿?

律师回复:你与开发商对于迟延办理产证的违约责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可以直接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但是如果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关于延迟办理产证的违约责任时,业主该如何维权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业主可以根据此条规定的标准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案例二:

房子比预定面积多7平方购房者可要求退定金预定的购房协议中明明写着所购房屋面积为51.98平方米,但没想到签订正式合同时,开发商却以工程师测量有误为由,将房屋面积增加到58.82平方米,对于凭空多出的6.84平方米,购房者罗女士感到不能接受,多次要求开发商退还预付的7.4万元购房定金,并赔偿损失,但遭到开发商的拒绝。

无奈之下,9月7日,罗女士投诉至开发区消协,经消协工作人员多次调解,10月8日,开发商终于将7.4万元定金及利息退还给罗女士。

罗女士说:“去年12月初,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将其开发的一栋住宅楼提前预售。我当时看好了一套面积为

51.98的房屋,并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购房协议,对方先后收取我7.4万元购房定金。但没想到去年12月底,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时,开发商却以工程师计算有误为由,将房屋面积从51.98平方增加到58.82平方米,我当然不能接受。没想到要求退款却遭到开发商的拒绝,还说内部有规定,购房定金概不退还。这又不是我先违约,我肯定不会同意。”

对此,开发区消协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的有关规定,商品房没有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是不允许对外公开销售的,也不允许以内部认购的形式对外销售房屋;此外,预购房屋面积与实际交房面积上下浮动不得超过3平方米,否则,购房者有权提出退房或退款要求专业人士表示,由于房产证记载的内容与登记簿的内容具有一致性,因此,房产证起到一种备忘的作用。权利人可以根据自己持有的房产证内容,掌握自己的财产情况,而不必每每去查阅登记簿。房产证最重要的作用还是保证登记活动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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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开发商要申请市建设委员会进行竣工验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这大约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其次,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发商要聘请有资质的测绘机构进行实测,出具测绘报告和图表。根据项目大小和户型的复杂程度,大约需要两个星期到一个月时间不等;

第三,到国土资源局申请核实地价款,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补充协议,即核实项目的实际面积是否超出了土地出让合同中批准的规划设计,应补缴或退还多少土地出让金。

第四,开发商凭“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到房管部门申请大房产证。

开发商如何办理房产证

1.权属登记通常先由开发商完成初始登记,之后才由各个买受人分别办理商品房买卖登记。初始登记主要系由开发商向权属登记机构提供立项批文、土地使用权证、测绘资料等证明文件,在此过程中开发商可要求买受人配合提供相应材料。在开发商完成初始登记后买受人可自行申办产权,其间需开发商提供相应材料(如单元测绘图纸等)的,开发商负有相应协办义务。因此,开发商负有的办证义务主要分两部分:一是初始登记时以其为主的办理义务;二是买受人申办产权时其所承担的协办义务。

2.当开发商将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各项规定资料(共约计13件)备齐交给权属登记部门进行初始登记,并取得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的收件单,应视为开发商已完成初始登记办证义务。在合同无特别约定时,且买受人未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申办产权,开发商即完成其办证义务。

3.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双方约定办证义务的,从双方当事人约定。如合同约定“开发商在交付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备齐资料,为买受人向登记机构办理权属登记手续,买受人应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开发商应在完成整个房地产项目的初始登记后,还负有为买受人主动办理单元权属证书的义务,买受人应按开发商要求及时提供有关证件,开发商承担办证义务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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