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优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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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优先权声明请按照本表背面“填表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
填表注意事项
一、本表应使用中文填写,字迹为黑色,文字应打字或印刷,提交一式一份。
二、本表第①栏所填内容应与该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内容一致。如果该申请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应按照专利局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三、本表第②栏所填申请人应为全体申请人。
四、本表第③栏的三项内容应填写完整。
五、本表左上方及第④栏中的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的,应在方格内作标记。
六、本表第⑤栏,申请人要求撤回优先权要求的,应当提交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撤回优先权声明。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撤回优先权要求的手续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并附具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意撤回优先权要求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