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职业病防治法修改的2个重大案例共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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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稿增加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职业病医疗康 复机构的建设。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案例1:张海超事件(三)
• 单位私扣“尘肺”复查通知 • 张海超是新密市刘寨镇老寨村村民,2004
年6月,他到新密曲梁乡的郑州振东耐磨材 料有限公司(下称振东公司)上班,先后 从事过杂工、破碎、开压力机等有害工种 。2007年下半年,他感到身体不适,主要 表现为胸闷、咳嗽,他也没太在意,一直 当做感冒来治,但效果不好。
案例1:张海超事件(二)
• 一方面,职业病诊断机构过少;另一方面,劳动 者往往无法掌握职业病诊断需要的资料,例如职 业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等 。
• 针对这两个难题,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一审 稿修改了相关规定,一方面明确职业病诊断机构 应当具备的条件,同时规定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 均可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
导致职业病防治法修改的2个重大案例
56、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 57、春秋多佳日,登高赋新诗。 58、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晨兴 理荒秽 ,带月 荷锄归 。道狭 草木长 ,夕露 沾我衣 。衣沾 不足惜 ,但使 愿无违 。 59、相见无杂言,但道桑麻长。 60、迢迢新秋夕,亭亭月将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范围 用人单位的职责与前期预防 职业病预防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
病病人保障 请在此添加段落内容……
请在此添加段落内容……
导致职业病防治法修改的 2个重大案例
职业病防治法修改的背景
1、职业病诊断难 、鉴定难、维权难 2、职业危害调查、取证、监管难 • 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 3、职业危害事故处理、处罚、执法难 • 福建省仙游县外来农民工患矽肺病事件
• 对此,新密市卫生防疫站耿站长接受记者 采访时称,职工体检是受企业委托,检查结果 也只对单位,不对个人。
案例1:张海超事件(六)
• 郑州市职防所鉴定为“肺结核” • 据了解,按照国家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职业病
的鉴定由当地职业病防治所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 需要用人单位出具相关证明,譬如,组织机构代码、 职工工作时间、从事工种等。
• 由于振东公司单方不配合,张海超无法到职防所进行 鉴定,而其他综合类医院又无权对职业病进行鉴定, 无奈,张海超于2009年2月7日到新密市政府有关部 门求助。“直到今年5月,新密市信访局终于表态,由 郑州市职防所为我的病情进行鉴定。”张海超说,5月 25日,郑州市职防所出具了诊断证明,让他震惊的是 ,鉴定结果是“无尘肺0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 。给出的意见是:进行肺结核诊治,建议到综合医院 进一步诊治。
案例1:张海超事件(五)
• 这个不幸的消息让张海超回忆起了2007年1月 单位曾在新密市卫生防疫站为职工做过体检, 还拍了胸片。“今年1月6日,我到新密市防疫 站查询,防疫站说2007年拍胸片时就发现我的 肺有问题,并通知单位让我去复查,但单位并 没有通知我。”张海超说,他又找到单位询问 ,才知道单位私自扣下了复查通知。
案例1:张海超事件(四)
• 2007年10月,张海超从振东公司离职不久 ,又到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检查,医生怀 疑他是肺结核,但不能确诊。此后,意识 到问题严重性的张海超先后去过郑州市二 院、省胸科医院、省人民医院、北京协和 医院、首都医科大学朝阳医院、北京大学 第三附属医院等数家医院检查,医生们都 给出了一致的结论:职业病——尘肺。
案例1:张海超事件(一)
• 新密市一企业工人张海超工作3年多后,被 多家医院诊断为尘肺,但郑州职防所为其 做出了“肺结核”的诊断。
• 为寻求真相,28岁的他跑到郑大一附院, 不顾医生劝阻,坚持“开胸验肺”,用一个 人的无奈之举,揭穿了谎言。职业病诊断 难、鉴定难,是职业病防治中遇到的“瓶颈 ”之一,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正是职业 病诊断难和鉴定难的现实体现。职业病诊 断难、鉴定难,难在哪里?
制作人:葛璐璐
背景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 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 济发展,根据宪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 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经2001年 10月27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 过;根据2011年12月3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 委会第24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修正。《职业病防治 法》分总则、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 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 查、法律责任、附则7章90条,自2011年12月 31日起施行
案例1:张海超事件(八)
• 结果胸部一打开,医生就发现了他肺上的 大量粉尘,肉眼可见。医生还为张海超做 了肺部切片检验,排除了肺结核的可能。 在郑大一附院出具的张海超的“出院诊断” 中载明:“尘肺合并感染。”医嘱第1条就是 :“职业病防治所进一步治疗。”
• 2009年9月16日张海超证实其已获得郑州振 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各种赔偿共计615000 元。
案例1:张海超事件(九)
• 河南新密处理开胸验肺事件所涉企业及责任人员
• 新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事件的后期处置工作,在切实 解决张海超实际问题的同时,加大问责力度。7月29日,新密 市纪委监察局和相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对事件涉及郑州振东 耐磨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深入调查后,依据调查结果,按照有 关法律、条例,作出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 条例》相关条款之规定,给予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党 总支书记侯振东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公司副总经理秦永 彬开除党籍处分,建议公司董事会解除秦永彬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依法追究郑州振 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后勤负责人郑海军的责任;根据职业病 防治法、劳动法、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责成市政府相关 部门对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罚款25万元。
案例1:张海超事件(七)
• 铁了心“开胸验肺”弄清病情
• “这个结果我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郑州和北京的各 大医院都认定我是尘肺。”张海超说,“而且就在去郑 州市职防所正式鉴定前,我曾拿着胸片找那里的工作 人员,当时他们看后也说是尘肺。你说这是不是有人 捣鬼?”
• 张海超决定“开胸验肺”,弄清自己的病情。6月1日 ,张海超来到郑大一附院门诊,6月9日住院,6月22 日不顾医生劝阻,他铁了心要开胸。“当时郑大一附 院的医生劝我说,凭胸片,肉眼就能看出你是尘肺, 从技术上讲,职防所也不可能做出这么低级的误诊。 你为啥非开胸?这很危险。”张海超说,在他的一再 要求下,郑大一附院于7月10日为他做了手术。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案例1:张海超事件(三)
• 单位私扣“尘肺”复查通知 • 张海超是新密市刘寨镇老寨村村民,2004
年6月,他到新密曲梁乡的郑州振东耐磨材 料有限公司(下称振东公司)上班,先后 从事过杂工、破碎、开压力机等有害工种 。2007年下半年,他感到身体不适,主要 表现为胸闷、咳嗽,他也没太在意,一直 当做感冒来治,但效果不好。
案例1:张海超事件(二)
• 一方面,职业病诊断机构过少;另一方面,劳动 者往往无法掌握职业病诊断需要的资料,例如职 业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等 。
• 针对这两个难题,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一审 稿修改了相关规定,一方面明确职业病诊断机构 应当具备的条件,同时规定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 均可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
导致职业病防治法修改的2个重大案例
56、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 57、春秋多佳日,登高赋新诗。 58、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晨兴 理荒秽 ,带月 荷锄归 。道狭 草木长 ,夕露 沾我衣 。衣沾 不足惜 ,但使 愿无违 。 59、相见无杂言,但道桑麻长。 60、迢迢新秋夕,亭亭月将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范围 用人单位的职责与前期预防 职业病预防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
病病人保障 请在此添加段落内容……
请在此添加段落内容……
导致职业病防治法修改的 2个重大案例
职业病防治法修改的背景
1、职业病诊断难 、鉴定难、维权难 2、职业危害调查、取证、监管难 • 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 3、职业危害事故处理、处罚、执法难 • 福建省仙游县外来农民工患矽肺病事件
• 对此,新密市卫生防疫站耿站长接受记者 采访时称,职工体检是受企业委托,检查结果 也只对单位,不对个人。
案例1:张海超事件(六)
• 郑州市职防所鉴定为“肺结核” • 据了解,按照国家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职业病
的鉴定由当地职业病防治所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 需要用人单位出具相关证明,譬如,组织机构代码、 职工工作时间、从事工种等。
• 由于振东公司单方不配合,张海超无法到职防所进行 鉴定,而其他综合类医院又无权对职业病进行鉴定, 无奈,张海超于2009年2月7日到新密市政府有关部 门求助。“直到今年5月,新密市信访局终于表态,由 郑州市职防所为我的病情进行鉴定。”张海超说,5月 25日,郑州市职防所出具了诊断证明,让他震惊的是 ,鉴定结果是“无尘肺0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 。给出的意见是:进行肺结核诊治,建议到综合医院 进一步诊治。
案例1:张海超事件(五)
• 这个不幸的消息让张海超回忆起了2007年1月 单位曾在新密市卫生防疫站为职工做过体检, 还拍了胸片。“今年1月6日,我到新密市防疫 站查询,防疫站说2007年拍胸片时就发现我的 肺有问题,并通知单位让我去复查,但单位并 没有通知我。”张海超说,他又找到单位询问 ,才知道单位私自扣下了复查通知。
案例1:张海超事件(四)
• 2007年10月,张海超从振东公司离职不久 ,又到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检查,医生怀 疑他是肺结核,但不能确诊。此后,意识 到问题严重性的张海超先后去过郑州市二 院、省胸科医院、省人民医院、北京协和 医院、首都医科大学朝阳医院、北京大学 第三附属医院等数家医院检查,医生们都 给出了一致的结论:职业病——尘肺。
案例1:张海超事件(一)
• 新密市一企业工人张海超工作3年多后,被 多家医院诊断为尘肺,但郑州职防所为其 做出了“肺结核”的诊断。
• 为寻求真相,28岁的他跑到郑大一附院, 不顾医生劝阻,坚持“开胸验肺”,用一个 人的无奈之举,揭穿了谎言。职业病诊断 难、鉴定难,是职业病防治中遇到的“瓶颈 ”之一,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正是职业 病诊断难和鉴定难的现实体现。职业病诊 断难、鉴定难,难在哪里?
制作人:葛璐璐
背景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 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 济发展,根据宪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 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经2001年 10月27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 过;根据2011年12月3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 委会第24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修正。《职业病防治 法》分总则、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 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 查、法律责任、附则7章90条,自2011年12月 31日起施行
案例1:张海超事件(八)
• 结果胸部一打开,医生就发现了他肺上的 大量粉尘,肉眼可见。医生还为张海超做 了肺部切片检验,排除了肺结核的可能。 在郑大一附院出具的张海超的“出院诊断” 中载明:“尘肺合并感染。”医嘱第1条就是 :“职业病防治所进一步治疗。”
• 2009年9月16日张海超证实其已获得郑州振 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各种赔偿共计615000 元。
案例1:张海超事件(九)
• 河南新密处理开胸验肺事件所涉企业及责任人员
• 新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事件的后期处置工作,在切实 解决张海超实际问题的同时,加大问责力度。7月29日,新密 市纪委监察局和相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对事件涉及郑州振东 耐磨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深入调查后,依据调查结果,按照有 关法律、条例,作出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 条例》相关条款之规定,给予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党 总支书记侯振东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公司副总经理秦永 彬开除党籍处分,建议公司董事会解除秦永彬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依法追究郑州振 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后勤负责人郑海军的责任;根据职业病 防治法、劳动法、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责成市政府相关 部门对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罚款25万元。
案例1:张海超事件(七)
• 铁了心“开胸验肺”弄清病情
• “这个结果我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郑州和北京的各 大医院都认定我是尘肺。”张海超说,“而且就在去郑 州市职防所正式鉴定前,我曾拿着胸片找那里的工作 人员,当时他们看后也说是尘肺。你说这是不是有人 捣鬼?”
• 张海超决定“开胸验肺”,弄清自己的病情。6月1日 ,张海超来到郑大一附院门诊,6月9日住院,6月22 日不顾医生劝阻,他铁了心要开胸。“当时郑大一附 院的医生劝我说,凭胸片,肉眼就能看出你是尘肺, 从技术上讲,职防所也不可能做出这么低级的误诊。 你为啥非开胸?这很危险。”张海超说,在他的一再 要求下,郑大一附院于7月10日为他做了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