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部分本科专业大类招生与培养实施方案(试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北经贸大学部分本科专业大类招生与培养实施方案(试行)

(校教字[2007]12号)

为进一步推进学分制改革,学校决定在2007级部分普通本科专业中实行按学科类别招生与培养试点,特制订《河北经贸大学部分本科专业大类招生与培养实施方案(试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2、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对人才知识、能力结构的需求为导向,搭建两阶段教育平台,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鼓励学生个性发展,自主成才;

3、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甄选教学内容,优化课程结构,建立一个打通基础,专业分流培养的课程体系。

二、培养模式

以“厚基础、宽口径、重实践、强能力”为原则,实行两阶段培养,即通识教育+专业培养。以四年为基准学制,按8个学期设计培养方案。第1-3学期为通识教育阶段,课程设置原则上包括全校基础课和学科基础课;第4-8学期为专业培养阶段,课程设置原则上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专业选修课。任意选修课从第二学期起开始选课。

2007级按学科大类招生与培养的试点专业为:

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编辑出版学专业);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专业);公共管理类(含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

三、分流办法

1、分流时间。第3学期第7周以前完成专业分流工作,以便于第4学期的排课与选课。

2、分流原则。按照“志愿+成绩”的原则进行双向选择,原则上高考成绩和第1-2学期的课程综合成绩按4:6的比例执行,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根据专业特色设定相应的分流条件。分流后专业人数满20人开班,低于20人的调剂到其他专业。

3、分流程序。学院根据专业人才需求及教学资源条件,编制专业分流计划和具体的分流实施细则,于学生入学教育时向学生公布,按专业分流的时间要求组织实施。分流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4、学籍管理。各学院专业分流结果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教务处负责学生的学籍变更及管理。学生专业分流确定后,不能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专业和班级的,需按学校转专业的有关规定办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