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统计基础数据质量工作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业统计基础数据质量工作制度
为强化工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数据采集程序,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地发挥统计的、咨询和监督作用,提升统计服务功能,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为及时传达和布置国家、省、市工业统计报表及其相关工作的新变化和新要求,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报表人员掌握和了解报表任务和各项工作标准,提升基层工业统计人员业务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为有效提高工业统计数据质量,全面、准确、及时地提供可靠的统计数据,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机器审核。各地应按照报表程序中的审核关系和查询模板,并可根据本地区实际增加审核公式,完成对填报单位数据的审核工作。
2、人工审核。通过程序的“数据查询”功能,将辖区内各填报单位的质量控制重点指标过录输出,通过数据排序以及计算增(减)速、平均值、相对数等方法,结合经验判断,进行极大(小)值、平均值、相对数的比较审核。极值、平均值、相对值异常的,须向下逐级或直接检查至企业,进行查询修改或说明。
①奇异值排查。根据工业专业特点,结合重点指标,对奇异值进行排查。
②重点单位核查。对重点填报单位的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进行核实,并对这些填报单位数据的合理性进行分析。
3.查询核实。对计算机和人工审核时列出的错误清单,应立即要求填报单位重新核实。
4.修改订正。调查对象数据经核实如确属调查对象填报错误的,将问题数据最终退回调查对象,由调查对象核实后进行修改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报。
5.数据验收。在报表规定的时间内,对上报无误的基层统计数据进行数据验收。
1、主营业务收入增速与工业增加值增速。主营业务收入与工业增加值月度间变动趋势基本相同。即,当工业增加值增速加快时,主营业务收入增速也相应加快;当工业增加值增速放缓时,主营业务收入增速也相应放缓。且两者间变动的差异与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产成品存货的变动相协调。
2、利润总额与主营业务收入。利润增速月度间的变化趋势,应与主营业务收入月度间增速变化大体一致。即,当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加快时,利润增长也相应加快,或亏损增长放缓;当主营业务收入增速放缓时,利润总额增速也相应放缓,或亏损增长加快。利润总额增速受同期基数影响较大,但利润总额两年平均增速不应与主营业务收入两年平均增速差异较大。利润总额增速可与当地增速趋势进行比对。
3、利润、收入与其他部门数据。利润总额、主营业务收入(或营业收入)增速应与国税部门工业企业所得税变化趋势基本一致。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