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良电休克治疗专家共识(2019版)》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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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良电休克治疗专家共识(2019版)》要点

为提高电休克治疗的安全性、疗效和舒适性,规范操作及管理流程,相关专家曾共同制定并发表了《电休克治疗方法专家共识(2017版)》。经过反复讨论,专家们认为需要增加一些新的内容,部分内容需要更新,特别是无麻醉的传统电休克已经不适合新时代的医疗需求,应明确废止。现将更新后的专家共识予以公布。

1 共识

共识1:Electroconvulsive therapy(ECT),可译为电休克治疗、电抽搐治疗,临床上称为电休克治疗。在使用镇静药和肌松剂使患者意识消失后进行的电休克,称改良电休克治疗(简称MECT) 。ECT与MECT概念的内涵一致。

共识2:MECT的安全性已被大量临床实践证实,前提是严格遵循操作规程。

共识3:传统ECT可能引起严重并发症,严重影响医护人员形象,已经不符合新时代下的医疗需求,应予废止。

共识4:MECT控制精神症状的机制迄今尚未完全阐明,但治疗过程中诱导出有效的全脑痫波发放是保证疗效的关键。

共识5:临床实践证实,针对精神科常见病、多发病,尤其是抑郁障碍/抑郁发作,躁狂发作和精神分裂症,MECT是有

效的治疗手段,但MECT不能用作控制暴力或厌恶行为,除非患者有ECT治疗有效的精神症状或精神障碍。

共识6: MECT临床适应证正逐渐扩展,如非器质性的慢性疼痛、难治性抑郁障碍、难治性强迫症、伴有严重焦虑情绪的部分心身疾病等。

2 定义

改良电休克治疗(MECT)是传统电休克治疗(ECT)的改进,是指在使用静脉麻醉药和肌松剂使患者意识消失后,以一定量电流通过患者头部导致大脑皮质癫痫样放电治疗疾病的一种手段。MECT 能克服传统ECT的不足,已广泛用于治疗抑郁症和精神分裂症等精神疾病。

3 MECT原则

遵循收益风险评估的原则,最大程度增加舒适性及安全性,降低患者风险。

4 操作前评估

4.1 既往药物使用

(1)治疗前使用利血平应视为禁忌证。

(2)三环类抗抑郁药或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在治疗前应当减量或停药,以降低治疗风险。所有可能提高痉挛阈值的药物,建议提前减量或停药。

(3)治疗中尽量避免使用β受体阻滞剂(如美托洛尔、普萘洛尔),以免导致心动过缓。

(4)治疗期间合并用锂盐者,应适当减少剂量。

(5)接触过有机磷农药或制剂者,应常规检查血胆碱酯酶活性和生化检查(警惕血钾降低和血钾升高)。

4.2 全身状况

仔细评估患者全身状况及生命体征,如有严重营养不良、体温升高,血压控制不佳或血压过低等情况的,应待情况好转后再行治疗。

4.3 年龄范围

MECT对年龄无绝对限制,如患者一般状况好,年龄可放宽至13~70岁。

4.4 特殊人群

MECT对患有精神疾病的孕妇是一项安全有效的治疗手段,但治疗时需将对孕妇及胎儿的潜在不良影响最小化。老年患者接受MECT需特别关注其心脑血管状态,尽量使潜在治疗风险最小化。

4.5 知情告知

有完整民事行为责任能力者,知情告知对象为患者本人。重型精神障碍患者及高龄、未成年人,知情告知对象为患者监护人。

4.6 患者准备

(1)签署知情同意书,麻醉前2h患者可以服不含酒精透明液体,如清水、茶等;成人和儿童麻醉前6h可进易消化食物如面包、牛奶等,操作前8h可正常饮食。

(2)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

5 适应证

MECT的紧急适应证包括:严重的自杀、自伤企图及自责、木僵、精神病性症状或在特定疾病如怀孕时发生的严重抑郁障碍。

5.1 选择MECT应遵循的原则

(1)若患者存在有危及生命的精神症状时,应当首选MECT,如具有自杀行为的重度抑郁发作。(2)药物治疗无效、效果不理想或不能耐受药物不良反应的精神障碍,如精神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障碍,部分器质性精神障碍,如帕金森病伴发的抑郁发作或精神病性症状等,可选择MECT。(3)MECT可作为联合治疗。躁狂发作、紧张型精神分裂症、伴有强烈情感症状的精神分裂症、精神分裂症急性期等,可在药物治疗的同时,将MECT作为联合治疗的首选方案。

5.2 一般适应证

(1)抑郁障碍伴强烈自伤、自杀企图及行为,有明显自责、自罪情况者为首选;(2)精神分裂症具有急性病程、分裂情感性症状或紧张症表现者,抗精神病药物无效或效果较差者,有明显拒食、违拗、紧张性木僵和典型精神病性症状者为首选;(3)躁狂发作,当原发性躁狂发作伴兴奋、躁动、易激惹、极度不配合治疗者为首选,同时注意配合药物治疗;(4)其他精神障碍者药物治疗无效或无法耐受,如焦虑障碍、焦虑色彩突出的强迫症、人格解体综合征、冲动行为突出的反社会人格障碍等;(5)顽固性疼痛,如躯体化障碍、幻肢痛等。

5.3 谨慎选择MECT的情况

在选择使用MECT作为联合治疗方案运用于以下情况时应当慎用。(1)残留型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类型的精神分裂症;(2)各种类型的谵妄状态患者,尤其是出现精神病性症状;(3)具有典型情感症状表现、暴力行为或倾向的器质性精神障碍患者;(4)严重药物不良反应,如帕金森病、恶性综合征和器质性紧张症(器质性木僵)患者;(5)频繁发作的、药物控制不良的癫痫患者;(6) 伴发慢性颅内压升高、陈旧性心肌梗死病史、陈旧性脑出血、不稳定性血管瘤、未经治疗的青光眼病史的精神障碍患者。

6 禁忌证

MECT无绝对禁忌证。但掌握相对禁忌证可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发生率。(1) 颅内高压性疾病,如大脑占位性病变、颅内新近出血、颅脑新近损伤、脑组织炎性病变及其他增加颅内压的病变,其中脑肿瘤和脑动脉瘤尤应注意,因为在治疗中可使原有的高颅压骤然增加,易导致脑出血、脑组织损伤或脑疝形成;(2)严重的肝肾功能障碍、严重的营养不良等造成血清假性胆碱酯酶水平下降或先天性酶缺乏者,这些患者在治疗中容易导致肌松药作用的时间延长,发生迁延性呼吸停止的几率较高;(3)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如原发性高血压、高血压性心脏病、主动脉瘤、严重的心律失常及心功能不全等疾病; (4) 严重的肾脏疾病(如嗜铬细胞瘤)、严重的呼吸系统疾病、严重的青光眼和视网膜剥离疾病、严重的消化性溃疡、新近或未愈的大关节疾病等;(5)急性、全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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