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决策分析的利益相关者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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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决策分析的利益相关者理论
载于《社会科学》2016年第1期,第23-33页。此文是作者对过去三年一线外交工作理论思考的一部分【摘要】本文借鉴企业管理决策理论中的“利益相关者”概念,搭建了一个用于外交决策分析的利益相关者理论。该理论的核心假设是,国家决策者只有合理解决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关切,才能制定有效实现国家利益的行为策略。该理论认为,利益相关者是可以影响利益主导国某一利益目标或被利益主导国某一利益目标影响的任何国家、国际组织或个人。利益相关者的重要性可以用合理性、影响力和紧急性三个指标进行判定。根据利益相关者的重要性级别,结合利益相关者对利益主导国的态度,可以将利益相关者分为支持型、非支持型、混合型和无足轻重型四类,分别采取战略配合、战略防范、战略磋商和战略监控的策略加以应对。【关键词】外交决策,利益相关者,利益相关者理论在经济学的企业管理与决策分析领域,有一种著名分析框架:利益相关者理论。该理论有一个基本观点,即企业的健康生存和长远发展,离不开企业决策者对企业所有利益相关者(The Stakeholder)(而不仅仅是股东与职工)的利益进行全面考量和综合权衡。利益相关者理论起源于西方经济学家对企业有效决策和社会责任的争论,最早由美国斯坦福研究所提出一
个“利益相关者”概念,并逐渐发展成一个独立的理论分支,后经弗里曼、多纳德逊、米切尔、克拉克森等众多学者持续努力,于20世纪90年代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利益相关者分析框架(The Stakeholder Approach),从而引起广泛关注,[①]并对美国外交决策产生一定影响。[②]鉴于该理论在很大程度上专注于一般性解决企业的有效决策和管理问题,其逻辑内核与外交决策有共通之处,本文尝试将其转化为一个外交决策分析框架,以在某种程度上缓解目前外交决策分析的理论框架不足问题。一、外交决策分析需要利益相关者研究肯尼兹·沃尔兹提出了国际政治的结构现实主义理论,对国际关系理论与外交政策理论进行了区分。沃尔兹认为,国际政治理论注定是体系层面的理论,这种理论可以对国家行为进行趋势性解释,但无法判定特定国家在特定时间和特定地点的具体行为。要解释国家的具体行为,需要在体系理论的解释框架内,建立起有效的外交决策理论。只有将体系理论框架与外交决策理论相结合,才能准确解释国家的具体行为。[③]这一观点催生了两类研究取向:一是基本接受沃尔兹的体系理论,在此之外,再建构一个独立的外交政策理论,两个理论相结合,共同解释或确定国家的具体行为;二是基本抛弃沃尔兹的体系理论,将其提出的“体系变量”糅合到一个综合了体系因素、国家因素甚至个人因素的复杂解释模式中。从表面上看,两种研究取向似乎难分伯仲,后者甚至在
解释国家具体行为方面更加“擅长”一点。但是,从理论的本意和理论建构的要求看,前一种研究取向更值得重视。理论研究的基本宗旨,是找出关键变量,建立以关键变量为核心的变量关系假设。由于界定关键变量和建立准确变量关系非常困难,理论研究一般要求一个理论建立一个(而不是多个)核心假设,然后以该假设为前提,推导出系列推论,建立起一个理论体系。所以,理论研究不苛求单个理论能解释由很多变量共同作用导致的“综合结果”,只要求一个理论能准确揭示一对变量关系。在关键变量尚未合理确定和准确界定之前,在准确变量关系尚未明确建立的情况下,将多个“变量”杂合在一个分析框架内,只能增加分析难度,没有多少实际意义。所谓“新古典现实主义”的研究方式,问题正在于此。那么,一个标准的外交理论应是什么样子的呢?把握三点非常重要。一是外交理论必然是理论,既然是理论,就不能过于详尽的进行政策描述和过程追踪,而必须寻求外交决策领域的一般性解释,建立起通则式分析框架,这是理论的应有之义。[④]二是外交理论研究必须基于政策分析确立关键变量,建立起以关键变量为核心的准确因果关系假设,否则,提出的理论必然缺乏足够的解释力。三是外交理论的核心假设最好是一对而不是多对变量关系,否则,变量关系的数量越多,就越难以进行深入透彻的分析。根据这三条标准,新古典现实主义的一些分析模型,如斯蒂芬·洛贝
尔(Steven Lobell)分析霸权衰落的政治经济学模式、杰弗里·托利弗((JefferyTaliaferro)的风险平衡理论等,虽然都提出了通则式分析框架,但在关键变量的界定与确认以及变量关系的建立上都存在一些问题。[⑤]那么,对外交决策理论建构而言,什么样的变量才是关键变量呢?外交决策领域的关键变量,应是驱动国家外交决策和引领国家外交行为的核心要素,而这个要素应首推国家利益。古今中外很多有著名学者都认识到,人们的行为主要是由利益驱动的,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说的就是这个道理。[⑥]而“国家也是人”,其行为也由利益驱动。在外交决策领域,国家决策者几乎每天都要面对两个重大问题,一是如何准确界定某个国际事件所隐含的国家利益,二是如何有效处理和应对这一国际事件以更好的实现国家利益,这种考虑几乎贯穿外交决策选择的始终。这说明,国家利益是驱动国家行为的关键因素。鉴于此,外交理论建构需要围绕国家利益这一关键变量展开。但是,国家利益不是一个独立存在的变量,它必须依附在特定的人身上,我们只有分析承载特定国家利益的人,才能更好地解释国家行为,所以,外交决策分析需要研究承载特定利益的人——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s),研究利益相关者围绕特定国家利益展开的行为以及他们的行动策略。这意味着,外交决策理论建构有必要借鉴企业决策管理的利益相关者理论,围绕国家利益和
利益相关者展开。但是,企业决策管理的利益相关者理论有很多细分研究路径,至少包括规范性利益相关者理论、解释性利益相关者理论和工具性利益相关者理论等不同分析取向,[⑦]那么,我们应该借鉴哪一个分析路径来构建外交决策的利益相关者理论呢?本文的答案是工具性利益相关者理论。因为以爱德华·弗里曼(Edward Freeman)的经典“利益相关者”定义[⑧]为基础的工具性利益相关者理论,比较契合本文提出的国家利益分析偏好和外交决策的实用主义本质。工具性利益相关者理论围绕利益相关者这一核心概念,以更好地维护和实现公司利益为出发点,[⑨]通过分析甄别利益相关者并判定其重要性、利益需求和合理满足方式,深入阐发了公司涉外决策的定位、依据和策略等问题,[⑩]可以比较方便的转化为外交决策分析的利益相关者分析框架。工具性利益相关者理论研究的主要问题,是公司决策者如何更好的为公司做决策。该理论假定,公司是一个具有特定利益目标(包括确保公司健康运转和合法盈利等)的组织,在以国家经济法规为基础的经济市场中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决策者作为公司的主要成员和重要利益相关者,代表公司进行决策,确保实现公司利益。与此类似,国家外交决策分析也重视国家决策者如何更好地为国家作决策以更好地实现国家利益的问题,由此我们可以合理假定,主权国家类似于经济市场中的公司,是一个具有特定利益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