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幼儿教育之资金投入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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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幼儿教育之资金投入的比较

[摘要]学前教育是奠基性教育,它的效果有着潜在性和滞后性的特点,因此更需要人们的正确认识。中美两国对学前教育的重视程度都很高,但是两国在很多方面存在着轻重不同和很大的差异,本文就两国对学前教育的资金投入做一个简单比较,希望能给我国一些启示,从而使我国的学前教育更快更好的发展.

[关键词]财政投入;开端计划;佩里计划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起始阶段,是个体一生发展的奠基阶段,它对基础教育的发展,对国民素质的提高,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对消除贫困、缩小不利人群和主流社会的差距,乃至提升综合国力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积极作用。1999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会议报告中就将“儿童早期教育与保育:从投资中获益最多的教育阶段”作为早期教育部分的标题。这充分反映了OECD成员国已经意识到了在人生早期向幼儿提供教育资助的深远意义:这是面向终身学习的第一笔投资,是为满足每个家庭更加广泛的经济及社会需要的一项意义远大的政策援助。

但是各个国家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仍然有很大的差别,这里就中美两国在对学前教育的资金投入方面进行以下简单的比较和分析。

总体来说美国对学前教育的投入远远超过中国,本人认为这是有很多方面的原因的: 首先,两国的经济实力、国民GDP总值相差很大。在基本的投入上,我国对学前教育乃至整个教育的资金能投入都无法与美国相比。

其次,两国政府对学前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同。美国对学前教育一直很关注,从开端计划,佩里计划还有很多学前教育的立法就能看出美国对学前教育的重视;而我国政府不仅在政府部门中没有专门的学前教育机构,而且也没有专门的学前教育立法。

再次,两国社会对学前教育的重视与认同有很大差异。美国的社会福利,美国的人民都很重视学前教育;在我国,在中大城市尚且不能说人人都能认识到学前教育的重要性,更何况在全国,幼儿教师的地位低,待遇差,导致教师积极性不高,对学前教育的发展不利。

最后,就是我国的学前教育才刚刚起步,很多体制还不规范和完善,国家没有专门的学前教育立法,学前教育要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和自身的发展还要经历很长的路程。

作为当今国际公认的教育最发达的国家之一,美国认识到了学前教育对儿童个体发展、社会进步和国家综合实力提升的重大意义。在1994年克林顿总统签署的《2000年目标:美国教育法》中,第一编明确规定:“到2000年,所有美国儿童都能够做好入学学习的准备”,明确把发展学前教育放在全美八大教育目标之首,足见其对学前教育的重视程度。

随着对学前教育功能的认识更加深入,美国联邦政府与国会对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越来越重视。以下是美国对学前教育的资金投入情况:

一、美国联邦政府对学前教育事业的投入状况

从美国现实特点来看,联邦政府主要是通过立法拨款的刚性形式承担起对教育的投资责任。白宫于1970年和1981年两次做出决定,把发展托幼事业作为国家最迫切的需要之一,并先后在联邦一级通过了《儿童保育法》、《儿童早期教育与发展法》、《提前开始法》、《儿童保育与发展固定拨款法》及《不让一个儿童落后法》等成文法来保障学前教育应有的地位及其发展,特别是通过上述立法明确规定并有效地保障了对学前教育事业的各项拨款,有力地推

动了美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一)《儿童保育与发展固定拨款法》对学前教育的投入

1990年,为促进各州和地方儿童保育服务的开展,特别是提高对低收入家庭儿童的早期看护与教育的关注程度,美国国会通过了《儿童保育与发展固定拨款法》。依照该法规定,1996~2002每个财政年度联邦政府应对该法授权的儿童保育服务提供10亿美元的拨款,获得拨款的机构要将其中不少于4%的部分用于改进和提高儿童保育服务的质量,包括促进家长选择权的活动、为儿童及家长提供相关保育信息的服务等。随着美国教育改革的开展,迫切需要对该法重新授权,因此国会在2005年提出了《儿童保育法案》拨款数额明显增加:联邦政府在该法授权的儿童保育方面的拨款2006财政年度为23亿美元,是CCDBG中规定的2002年拨款数额的130%,此后每年增加2亿美元,2010年该项拨款额要达到31亿美元。

(二)《早期学习机会法》对学前教育的投入

2000年颁布的《早期学习机会法》目的是为了提高儿童早期发展的义务性项目、服务和活动的有效性,提高父母教育的有效性,促进年幼儿童为入学做好准备等。该法批准健康与人类服务部管理该拨款的使用,计划在2001、2002、2003财政年度的拨款分别是7.5亿美元、10亿美元和15亿美元,并且在2004和2005两个财政年度分别保证有15亿美元的拨款。资金的使用主要是为了发展、加强义务性早期学习计划,帮助儿童的父母与照料者、儿童保育机构和教育者提高能力,以便更好地促进儿童各方面的发展。

(三)《提前开始法》对学前教育的投入

美国有许多全国性的学前儿童保育与教育项目,其中持续时间最长、影响最大的是1965年开始实施的提前开始项目。该项目主要针对还未达到义务教育入学年龄(主要是3~5岁)的来自低收入家庭的孩子,向其提供免费的、广泛的健康、教育、营养、社会和其他特定的服务,以使这些孩子能充分发挥其潜能,促进其入学准备。基于人们对该项目效果的高度认可,以及项目实施、扩展过程中产生的种种问题需要加以规范,1981年出台了推动与规范该项目的《提前开始法》

此后多次对其修订和重新授权,至2005年又提出《入学准备法案》健康与人类服务部向有资格且被指定的提前开始部门提供经济援助,用于计划、指导、实施和评价提前开始项目。国会批准的提前开始项目拨款1965年为9600万美元,[8]1981年《提前开始法》规定联邦政府对提前开始项目的拨款为10.7亿美元,以后随着多次修订和重新授权,拨款的额度也不断加大。依2003年修订案要求,2004~2008年联邦政府应在每个财政年度保证对该项目有68.7亿美元的拨款。[9]2005年《入学准备法案》计划2006财政年度对该项目的拨款是68.99亿美元,并保证2007-2011财政年度有如上数额的拨款,这比1965年增长70多倍。

(四)《不让一个儿童落后法》对学前教育的投入

为保证美国公立学校能够使不同阶层的孩子都接受良好的智力和人格教育、不让一个孩子掉队,美国基础教育改革《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提出教育要从幼儿抓起,强调儿童早期充分、全面的身心和智力教育将为他们日后的全面发展和成功奠定基础。儿童早期一般是指儿童从出生到5岁的时期,是儿童身体、感情、社会和认知能力发展非常快的阶段。在联邦和州政府的资助下,多数家庭能够在儿童入学前提供必要的照料。在过去的10年间,联邦政府为儿童照料提供的专门拨款增加了两倍,达到140亿美元。各州重视儿童照料和儿童早期教育并给予经费支持。目前各州为园前教育和儿童照料项目所投入的资金约4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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