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员工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生产员工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生产员工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挪亚家家具有限公司

生产部员工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为鼓励生产线员工专精所长,引导员工在竞争的环境中增长知识、技能,提高综合能力,从而实现员工素质的提高和企业人力资本的增值,促进员工把自身职业生涯与企业的发展目标结合与统一,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生产一线的员工。不适用于生产部主管、经理、文职人员、机修师/电工、样板师等岗位员工及其他部门员工。

3.本管理办法将生产部一线员工的职称由低到高划分为:普工、辅助技工、三级技工、二级技工、一级技工共五个等级。

4.员工的职称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行政部牵头组织职称评定委员会,职称评定委员会按照相应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条件统一评定。

5.职称评定结果最终要反映到薪酬、培训等人力资源工作的更改和调整上,且有机地结合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6.职称评审管包括:职称等级的晋升评审管理和职称等级的下降评审管理。

第二章:职称评审组织管理

1.生产部门已过试用期的计件员工,在入职期限、工作表现鉴定两方面达到规定要求,个人提出申请并经过审批后,均可参加公司组织的职称评审。职称评审每年分两次进行,分别定于6月1日至10日和12月1日至10日为职称评审工作期。

2.职称评审工作由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组织,由生产部各部门协助进行。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汇集生产各部门上报的资料、组织职称评审会议等工作;生产各部门相关人员协助人力资源行政部完成上报参评者名单,收集各类职称评审所需资料等工作。

3.职称评审委员会成员由人力资源行政部人员、生产部门技术行业资深专业人员担任。为保证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参与其本人亲属、家属及私交密切人员的职称评审。如有此现象者,一经员工举报并证实或发现,将取消评审委员会委员的资格及被评人的职称申请资格。

4.无相关工作经验的新入职员工,试用期后定级为普工,普工职称无须参加职称评审。申报辅助技工、三级技工由班组长审查申请资格,部门主管负责审核,经考试后,由生产经理批准职称等级;二级技工、一级技工由班组长负责推荐,部门主管、生产经理负责评审,生产总监审核,经考试后,由副总经理批准职称等级。

5.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新入职员工,由所在部门的部门主管根据其个人工作经历、与本岗位技术要求的吻合度等因素确定职称等级,报部门经理、总监审核后,进入职称实习期,正式职称等级需在公司统一的职称评审时评定。

第三章:职称等级考试管理

1.生产部计件员工职称等级考试采取统一考试形式。考试分理论知识、现场操作两方面综合评分,二者所占权重如下表:

职称考试各部分分值权重表

2.理论知识由生产总监命题后,交人力资源行政部封存。理论知识部分的试题为生产部门计件员工统一试题。试题范围包括公司制度、生产管理制度、车间管理制度、产品知识、机器设备操作常识/保养常识/故障排除常识、安全生产规程、车间“5S”管理内容等,命题采用填空、选择、判断、问答等形式。

3.现场操作考试分各班组进行,主要根据岗位工作的熟练掌握程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等要素进行评分。

4.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形式,由人力资源行政部组织考试并监考;考试完毕,人力资源行政部装订试卷,由生产总监评卷;辅助技工、三级技工的现场操作由部门主管、生产经理、生产总监现场监考;二级技工、一级技工的现场操作由部门主管、生产经理、生产总监、副总经理现场监考;为避免引起员工对考试公平、公正性的猜测与怀疑,凡监考人员如有亲属、家属、私交密切者参与考试,监考人员应主动回避监考及相关职称评审工作。

5.凡申请技工职称(包括辅助技工、三级技工、二级技工、一级技工)的员工,都必须参加考试。处于技工实习期的员工,实习期满者,也须参加相应等级的技工职称评定考试。申请普工职称者无须参加考试。

6.生产部计件员工职称评定采取个人申请(参见附件一:《申请职称晋级资格审查表》)、统一考试形式。如员工个人放弃申请,或者已申请而不参加统一考试,均不能享受职称晋级。

第四章:职称等级升降管理

1.晋级条件

A.申请职称晋级员工,须已在本公司且在申请等级低一级职称上工作6个月(含)以上;

B.申请人的工作表现鉴定为“合格”等次/“B级”(含)以上。

以上两条必须同时满足。(参见附件一:《申请职称晋级资格审查表》)

2.降级条件

班组、部门主管评定工作表现为“不合格”等级者,一年内取消晋级申请资格,并且将原有的职称进行降级。

3.晋级、降级幅度

晋级、降级幅度均为一级。特殊情况越档晋级须由人力资源行政部会同当事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其工作表现、专业技能、工作业绩再进行调查评定。经考核确需越档晋升的,提交副总经理审核后,由总经理批准执行;工作表现评定为“不合格”等级员工,原有职称等级降一级;如降至已是或本身是普工级别的员工,仍被评定为“不合格”者,将调离原岗位进行培训,培训后仍不适合岗位工作的,作劝辞处理。

第五章:员工职称等级与工资对应关系

1.计件员工的工资分配以班组为单位,工资结构采用“底薪+计件工资+绩效工资”形式。班组员工的底薪总数占班组总体工资的30-35%,计件工资总数占班组总体工资的55-60%,绩效工资总数占班组总体工资的10%。

2.底薪的计算

达到生产部门的正常出勤率、完成生产任务的前提下,计件员工的底薪根据职称等级规定基数如下:普工,770元;辅助技工,770元+(辅助技工)职称补贴;三级技工,770元+(三级技工)职称补贴;二级技工,770元+(二级技工)职称补贴;一级技工,770元+(一级技工)职称补贴。各职称等级的基数在总体工资30-35%的范围,部门负责人可作适当调整。

3.计件工资的计算

根据个人的职称等级、计件工资总额占班组总体工资的55-60%的比例,部门负责人在分配各员工计件工资时,设定一个平均基数,假设为K。在基数的基础上,各职称等级的差额幅度规定如下:

计件工资差额幅度表

4.绩效工资的计算

绩效工资总数占班组工资总额10%,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本月的工作表现进行绩效评估(绩效评估的数据资料可参考《申请职称晋级资格审查表》中的相关内容),并分配绩效奖,具体差额幅度由部门负责人灵活掌握,但应以“激励员工,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为原则。

5.班组长补贴

班组长为车间一线管理人员,除要求有本车间岗位较全面的专业技能外,还需承担班组的生产分配、质量监督、人员管理等工作。因此,班组长享受相应的职务补贴。职务补贴的标准视当月的生产入库量而定,幅度为300—600元(视当月班组整体工资总额而定)。此职务补贴非固定补贴,是以生产入库量是否达到公司规定为前提,如当月生产入库量未达到公司规定,则无相应职务补贴。

第六章:附则

1.本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行政部制定并负责解释、宣贯、答疑、补充修正工作,经副总经理批准后生效运行。

2.附件为本管理办法所属部分,与本管理办法一起生效运行。包括的附件有:

附件一:《申请职称晋级资格审查表》

附件二:《计件员工工资分配表》

生产经理审核:

制定:人事行政部批准:

生产总监审核:

附件一:

申请职称晋级资格审查表

说明:

1.班组长职称晋级资格审查复评栏由主管复评。

2.申请职称晋级硬件:

●申请职称晋级员工,须已在本公司且在申请职称低一级职称上工作6个月(含)以上;

●申请人的工作表现鉴定为“合格/B级”等次(含)以上。

3.考核分数与等级对应表:

4.经考核为“不合格”/D级的员工,原职称降一档;无职称可降的员工,调离原岗位。

公司内部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公司内部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北京富泰革基布股份有限公司(通知) 控股公司发[2011]6号 关于发布控股公司内部职称评定管理办法的 通知 各部、室、系统、工厂: 为了促进各系统员工专业技术能力的提高,肯定系统内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稳定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良性的专业技术人员激励机制,特制订控股公司内部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此管理办法适用于人资(行政)管理系统、财务系统、设备系统和研发系统。 此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见附件,此方案于2011年2月份开始执行。 具体相关问题以控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解释为准。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二月十日 控股公司内部职称评定管理办法(人资系统) 一、总则: 为了促进人资(行政)管理系统员工专业技术能力的提高,肯定人资(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稳定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良性的专业技术人员激励机制,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人资(行政)管理系统所有从事人资(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职称评定由工厂及控股公司职称评审小组按照规定的评审程序分级评定,中层(副主任)及以上行政干部不参加内部职称评审,但控股公司根据其本人条件,可以直接认定其内部职称。 二、职称评审级别:

人资(行政)管理系统专业技术职称划分为:初级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专员、人 力资源(行政)管理专员、助理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师、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师、高 级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师五个级别。职称级别的主要功能有: 1、不同的技术职称承担不同等级的项目; 2、根据技术职称的不同,享受公司技术职称补贴或行政级别工资待遇; 3、已享受工厂或公司行政级别待遇的人力资源(行政)系统人员,其享受行政 级别待遇的时间可视同于相对应的职称时间,但不再享受内部初级职称的补贴。 三、职称评审组织管理: 1、助理及以上职称评审工作由控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人力资源部负 责召集职称评审小组、汇集整理人资(行政)管理部门上报的资料、组织职称评审会 议等工作; 2、控股公司职称评审小组由人资副总(任组长)、研发副总(任副组长)、技术 总监、生产总监及各工厂厂长、厂办主任(组员)组成; 3、初级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专员、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专员职称评审工作由 工厂参照此办法自行组织实施评定审核后,报控股公司职称评审小组审批; 4、各工厂的职称评审材料应于每年的11月底前报控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5、职称评审工作在每年的12月1日至20日开展。 四、职称评审程序: 1、符合职称评定基本条件的员工,需申请填写《技术职称评定材料》表格(见 附件二),提交到人力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主任审核材料的 完整与真实后,填写部门意见,提交工厂或控股公司评审小组评审。 2、控股公司认为必要时,控股公司评审小组可以直接评审认定其职称。 3、申请破格晋升程序:因年限不足达不到晋升要求,但晋升的业绩指标非常突出,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事项有重大突破、且产生较大效益,可提出破格晋升申

【管理制度)新宝电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管理试行办法

(管理制度)新宝电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管理 试行办法

新宝电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管理试行办法 一、目的 为进壹步建立和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通道,更好地肯定和激励员工于专业/技术方面的发展和贡献,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提升设定阶段性目标且创造充分发挥才能的空间,形成动态竞争性的业绩评价、能力评估为基础的价值分配体系,特制订本办法。 二、原则 坚持专业/技能能力导向,兼顾业绩考核结果,严守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定原则,严格依据价值创造的结果(业绩)和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表现,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薪酬待遇和考核评定的紧密结合。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新宝电器从事产品研发、工业设计、产品检测、品质控制、工艺工程、信息技术、技术管理、财会、审计、采购等关联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职员编制)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职称评定结果和岗位工资挂钩。所有经公司任命的经理级之上管理人员均不纳入本办法的管理范围。具体职位的职种划分及专业涵盖范围请参照《5.1专业/技术职称专业分类》。 四、管理权限 4.1公司成立“职称评定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作为全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评委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3人、委员若干人,成员有公司领导、资源支持中心领导和公司某方面的资深专家等组成。 4.2评委会下设若干“职称评定小组”,负责对不同职系、不同职种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等级进行集体评定和审议。评定小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2~3人、组员若干人,成员由评委会委员和不同职系、不同职种、不同专业的关联人员组成。 4.3资源支持中心薪酬绩效管理部作为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管理的日常办事

漯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doc - 漯河市科技信息网

漯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漯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是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我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我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发展,加强和规范其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目的: (一)旨在探索建立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新途径,加强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中间环节,缩短成果转化的周期; (二)面向企业规模生产的需要,提高现有科技成果的成熟性、配套性和工程化水平,发挥其辐射与扩散作用,促进企业、行业技术进步和经济增长; (三)围绕我市重点和优势行业,以加速科技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为目标,有重点地、分期分批地支持一批科技水平高、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使之成为带动提高行业整体技术水平、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生力军。 第三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按照“统筹规划、突出优势、制度创新、支撑发展”的原则,主要依托我市支柱产业、优势行业、高新技术产业中科技实力较强的高新技术企

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和具有一定科技创新能力的民营科技企业等,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成“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科研开发实体。 第四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主要任务是: (一)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针对行业领域发展中的重大关键性、基础性和共性技术问题,持续不断地将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进行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研究开发,为适应企业规模生产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和技术装备,并不断地推出具有高增值效益的系列新产品。推动相关行业、领域的科技进步和新兴产业的发展; (二)培训行业领域需要的高水平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同时,在工程技术研究开发方面全方位地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 (三)实行开放服务,接受行业或部门,以及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等单位委托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和实验任务,并为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四)运用其工程化研究开发和设计优势,积极开展国内、外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创新,成为企业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的技术依托。 第二章申请条件 第五条申请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生产部员工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生产部员工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为鼓励生产线员工专精所长,引导员工在竞争的环境中增长知识、技能,提高综合能力,从而实现员工素质的提高和企业人力资本的增值,促进员工把自身职业生涯与企业的发展目标结合与统一,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生产一线的员工。不适用于生产部主管、经理、文职人员、机修师/电工、样板师等岗位员工及其他部门员工。 3.本管理办法将生产部一线员工的职称由低到高划分为:普工、辅助技工、三级技工、二级技工、一级技工共五个等级。 4.员工的职称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行政部牵头组织职称评定委员会,职称评定委员会按照相应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条件统一评定。 5.职称评定结果最终要反映到薪酬、培训等人力资源工作的更改和调整上,且有机地结合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6.职称评审管包括:职称等级的晋升评审管理和职称等级的下降评审管理。 第二章:职称评审组织管理 1.生产部门已过试用期的计件员工,在入职期限、工作表现鉴定两方面达到规定要求,个人提出申请并经过审批后,均可参加公司组织的职称评审。职称评审每年分两次进行,分别定于6月1日至10日和12月1日至10日为职称评审工作期。 2.职称评审工作由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组织,由生产部各部门协助进行。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汇集生产各部门上报的资料、组织职称评审会议等工作;生产各部门相关人员协助人力资源行政部完成上报参评者名单,收集各类职称评审所需资料等工作。 3.职称评审委员会成员由人力资源行政部人员、生产部门技术行业资深专业人员担任。为保证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参与其本人亲属、家属及私交密切人员的职称评审。如有此现象者,一经员工举报并证实或发现,将取消评审委员会委员的资格及被评人的职称申请资格。 4.无相关工作经验的新入职员工,试用期后定级为普工,普工职称无须参加职称评审。申报辅助技工、三级技工由班组长审查申请资格,部门主管负责审核,经考试后,由生产经理批准职称等级;二级技工、一级技工由班组长负责推荐,部门主管、生产经理负责评审,生产总监审核,经考试后,由副总经理批准职称等级。 5.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新入职员工,由所在部门的部门主管根据其个人工作经历、与本岗位技术要求的吻合度等因素确定职称等级,报部门经理、总监审核后,进入职称实习期,正式职称等级需在公司统一的职称评审时评定。 第三章:职称等级考试管理 1.生产部计件员工职称等级考试采取统一考试形式。考试分理论知识、现场操作两方面综合评分,二者所占权重如下表: 职称考试各部分分值权重表

教师职称评聘管理办法

教师职称评聘管理办法 牛店小学 为切实搞好我校的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使之做到公平公正、合情合理,根据教师职称评审的要求,结合我校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认真考核。 2、切合教育教学实际,使考核尽量做到公平公正、合情合理。 3、以硬性条件为主,尽量减少人为因素。 4、粗线条考核,不追究细枝末节,做到操作性强、导向性强。 二、学校职称评审小组成员: 组长:武秋季 副组长:丁伟峰 组员:郭全治谷亭秀张爱菊曾海玲段小六 三、考核内容和计分办法 1、学历、学位。 依据集团的有关要求进行考核。专科学历10分,每上升一个等级加1分,有学位加1分。 2、教学质量。 根据办学的需要,从平时教学质量和中考成绩两个方面进行考核。平时教学质量符合学校要求20分;中考成绩按

分局前8名计分,第一名8分,第二名7分……第8名1分,第8名以后的不得分。 3、教学奖励情况。 此项指教师除讲课以外的各种奖励,不含荣誉称号。分基本得分和获奖加分两个方面。基本得分为10 分,即愿意和已经参加要求参加的各项活动就能得10分;获奖加分按实际获奖的级别、名次得到应得分数,具体办法是: A、教师本人获奖按下表考核: B、指导学生获奖按教师本人获奖得分的1/2计分。 4、公开课、研究课情况。 A、承担了学校的公开课、教研课,可得基本分10分。 B、讲课质量加分按下表考核: 5、论文、论著情况。 能完成学校规定的论文,得基本分10分。发表的论文论著按刊物的级别考核,按发表论文、论著的数量累加。分局级刊物1分,省级刊物3分,国家级刊物5分。如果是合著,

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最新整理)

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 考核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生产操作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生产操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公司薪酬制度特制定以下员工职称评聘办法。 一、目的 促进员工职业生涯发展、鼓励员工钻研专业技术、专业技能、提高专业技能,建立适应员工发展的激励机制,促进员工与公司的共同成长。 二、适用范围 公司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生产操作人员的全体员工。 三、专业技术职称类别、等级 专业技术职称暂定为四类:工程技术类、管理类、政工类、会计类、生产类。 具体如下表: 6.1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原则和指导思想 6.1.1为了避免晋升途径单一化,晋升类别分为行政管理类和专业技术职称类。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是公司的人才建设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建立结构合理的公司人才梯队,帮助员工设计与实现佳通职业生涯规划,鼓励技术知识全面、业务素质强的员工脱颖而出。

6.1.2专业技术职称采取先评后聘的原则,即公司根据专业技术职称任职条件对申请参加职称评聘的员工进行任职资格评定。只有符合条件并经评定合格的人员,公司才予以聘任。公司聘任其专业技术职称时,原则上只可平级聘任或高职低聘(即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者可被聘为高级或中级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中级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者不可被聘为高级技术职称,以下类同)。 6.1.3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要坚持原则、全面考核、平等竞争、严格评审、谨防泛滥、杜绝作弊。 6.1.4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仅限于公司在编合同工,已达到退休年龄、退休返聘和短期外聘的人员不进行评聘专业技术职称(特批的除外)。 6.1.5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定原则上要求从最低级起评,逐级评定,不得申请越级评定。有特殊技能、成果卓越者经评聘委员会全员通过,报总经理批准后,可越级评定。 6.1.6专业技术人员不论技术职称等级高低,均须服从所在单位行政主管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6.4专业技术职称岗位待遇 6.4.1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经公司聘任,其待遇标准参照《薪资管理制度》和“关于《薪资管理制度》的若干说明”。原则上除生产类以外,新聘任的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岗位工资较对应同级别的行政职务岗位工资低1级。具体薪资区间如下表: 6.9职称资格评定程序和评聘办法 6.9.1所有符合条件的员工均可申请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员工本人书面填写《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交由部门最高主管初审鉴定,鉴定后连同证明材料一起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经核实筛选(按资格条件予以确认)出符合条件者作为评审候选人,并予以张榜公示1周,若无异议则由人力资源部按规定程序统一组织评聘。 6.9.2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采用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所有申请职称评定的员工都要参加评审答辩,评聘委员会根据其个人资料及工作表现情况予以评审。 6.9.3生产类职称评定程序和办法 6.9.3.1有产量或质量考核要求的,由评审候选人所在部门对其工作

公司内部职称评定管理办法.doc

公司内部职称评定管理办法111 内部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促进公司各岗位员工专业技术能力的提高,稳定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动态的、竞争性的专业技术人员激励机制,建立公司内部人才梯队,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生产系统各车间从事生产工作的所有员工(含班组长),公司内部职称评定由公司职称评审小组按照规定的评审程序分级评定。 各部室员工及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不参加内部职称评审,公司可根据其本人的技术条件,可以直接认定其内部职称。 二、职称评审级别: 1、生产系统技术职称级别划分为:初级技工、中级技工、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五个级别。 2、职称级别的主要使用功能有: (1)根据技术职称级别的不同,按级别享受公司技术职称补贴。 (2)评定的各级别职称人员纳入公司人才库。 (3)根据技术职称级别,分别享受公司组织的各项技术培训及专业晋升机会。

三、职称评审组织管理 1、公司内部职称的评定工作由XX部负责组织,包括资料汇总、评审及相关会议的组织等。 2、公司职称评审小组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车间负责人组成,具体名单见附件3。 3、各级别的职称评审工作统一由公司职称评审小组组织实施评定并审批。 4、各车间的职称评审材料应于每年的9月底前报公司XX 部。 5、职称评审工作于每年度10月5日至25日组织开展。 (2018年底第一次评定,定于12月份组织,可不限制学历、入司时间及相关条件,对符合技术能力的员工直接定级,后期职称升级和评定再限制相关条件)。 四、职称评审程序 1、符合职称评定基本条件的员工,需申请填写《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登记表》 (见附件1),提交至各车间主任。车间主任初审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填写车间意见后提交至生产部,生产部负责审核车间意见的有效性,并填写部门意见后提交至XX部。由XX部汇总报公司评审小组评审(评审流程见附件4)。 2、参与公司内部职称评定的员工,统一参加公司组织的笔

环境保护部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环办〔2013〕37号附件

附件 环境保护部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下简称职称)评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机制,推进人才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称评审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或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及成就进行全面评价。评审结果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和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评定的职称为环境类的研究系列、工程系列和实验系列。其中研究系列分为研究员(正高级)、副研究员(副高级)、助理研究员(中级)、研究实习员(初级);工程系列分为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工程师(中级)、助理工程师(初级)、技术员(初级);实验系列分为高级

实验师(副高级)、实验师(中级)、助理实验师(初级)、实验员(初级)。其他系列职称的评定委托有关单位开展。 第四条高级职称评审由环境保护部行政体制与人事司(以下简称部人事司)负责组织,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审由环境保护部直属单位(以下简称部属单位)负责组织。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五条从事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部人事司或部属单位组织的职称评审。 第六条部属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的非在编人员申请参加职称评审,应经人事部门同意,由其档案管理单位向评审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件,或由人事部门直接推荐。 第七条环境保护部系统以外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申请参加职称评审,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由其所在单位上级职称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件。 第八条离退休人员不参加职称评审或职称认定。 第三章评审时间

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自主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意见》,落实《国家“十二五”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四川省“十二五”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增强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参照《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是指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发展改革委)根据建设区域创新体系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需求,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区域产业核心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组织具有较强研究开发和综合实力的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组建设立的研究开发实体。工程中心是四川省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设立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工程中心的宗旨是以促进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为出发点,通过建立工程化研究、验证的设施和有利于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机制,培育、提高区域自主创新能力,搭建产业与科研之间的桥梁,研究开发区域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加快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产业技术进步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 第四条工程中心的主要任务: (一)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的需求,研究开发产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急需的关键共性技术; (二)以市场为导向,把握技术发展趋势,开展具有重要市场价值的重大科技成果的工程化和系统集成; (三)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技术转移和扩散,持续不断地为规模化生产提供成熟的先进技术、工艺及其技术产品和装备; (四)通过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和开展区域合作交流,促进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 (五)为行业提供工程技术验证和咨询服务; (六)为行业和地区培养工程技术研究与管理的高层次人才。 第五条工程中心的责任与义务: (一)根据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需要,以及相关批复文件的要求,实现设定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目标;

公司内部员工职称评定办法1

员工职称评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满足公司持续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能力的要求,同时为专业技术人员在公司的晋级晋职提升提供通道,进而形成动态的、竞争性的以业绩评价、能力评估为基础的价值分配体系,提高公司内部职位晋升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充分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坚持“公平、公开、客观”的原则,评定标准以专业技能为主,理论知识与综合能力为辅;严格依据价值创造的结果(业绩)和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表现,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的薪酬待遇、职称升降与业绩评估的紧密结合。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 第二章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 第四条评定范围:按部门职能划分为:技术、管理、营销、技工四大系列。 a)技术系列:技术中心、质管部、五大分厂及其它部门中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由低到 高分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四个级别。 b)管理系列:包括副总经理、各总监、各部门经理、部门内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由低 到高分为助理经济师、经济师、高级经济师三个级别。(其他管理岗位可 参照此项,职业资格证书不纳入职称范围内。) c)营销系列:从事市场推广、销售业务的人员,由低到高分为员、市场营销助理工程师、 市场营销工程师、市场营销高级工程师四个级别。 d)技工系列:公司所有生产类员工(从事产品生产的直接工人和间接生产工人,包括技术代表)、特殊工种等。由低到高分为中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三个技 能级别。 第五条具体评定条件及要求(参见附表一): a)技术系列: b)管理系列:

c)营销系列 d)技工系列 第六条入职职称评定 1.对新参加工作的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公司本专业或接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经考核符合任职条件的,直接确定为相应的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具体规定如下: a).大专毕业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员级任职资格,从事本专业员级技术职称满一 年后,可确定为助理师级任职资格。(必须取得该专业国家相关部门的考试认定) b).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助理师级任职资格。 c).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的,可确定为助理级任职资格。 d).研究生毕业并在助理级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工程师任职资格。 e).全脱产、半脱产或不脱产的在职人员参加自学考试或成人教育(如电大、函大、 职大、夜大等),取得了国家承认的大中专毕业学历的,比同届的全日制正规大中专毕业生相应推迟二年认定相应的技术职称。 f).未满一年者,均为相应职称的“见习”。 2.除上述规定的其他情况的新入职人员,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根据职称评审标准确定为相应的职称级别,并报总经理审批。 3.员工职称晋级必须通过公司内部职称评审小组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 4.公司研发人员国家全日制本科学历工作一年以上视为具备初级职称。 第七条员级以下(含员级)升助理级必须在本公司现有职称任职满一年以上;助理级升中级必须任职满三年以上;中级升高级必须任职满四年以上方有资格申报。公司对初次评聘各技术职称人数不设比例。一般不得越级申报,但有特殊贡献和突出表现的人员可提前晋升或越级申报。 第八条破格申报

职称评定管理办法--最新

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1.0目录目的 为规范公司职称评定(包括评审、认定)管理,鼓励员工专精所长,引导员工在竞争的环境中去增长知识、技能,提高能力,从而实现员工素质的提高和企业人力资本的增值,促进员工自身职业生涯与企业目标的结合与统一,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0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流动审核的员工。不适用于实习期未转正的员工以及临时性的员工。 3.0职责 申报员工负有实施申报职责,人力资源部和各系统/部门对职称评定负有政策解答和职称管理职责。 4.0内容 4.1职称取得方式:“初次认定”、“通过评审”、“以考代评”; 4.2职称级别:高级(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助理级、员级); 4.3职称评定、流动审核时间: 4.3.1职称评审时间:每年一次,时间为8-9月,具体参照深圳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公布; 4.3.2职称认定时间:全年可办理,每月9-10日提交资料; 4.3.3职称流动审核时间:全年可办理; 4.4职称评定、流动审核费用标准和费用承担: 4.4.1职称评定费用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相关文件执行,规定如下: 4.4.1.1职称初次认定费用280元/人; 4.4.1.2职称流动审核:免费; 4.4.1.3初级职称评审费280元/人;中级职称评审费450元/人;高级职称评审费720元/人;(评审费纳入国 家财政,评审不通过,费用不退。) 4.4.1.4实行以考代评进行评定的收费标准为100元/科。 4.4.2职称评定费用原则上由申报人承担,并在申报时交纳(高级职称除外); 4.4.3参加高级职称考试和评审的员工,一次性考试合格通过职称考试和评审,评审费、复习资料费、考试报名 费和论文发表费用均由公司全额承担; 4.4.4参加中级和中级以下级别职称评审、认定、考试的员工,评审费、复习资料费及参加计算机、职称外语等 报名考试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 4.5职称评定组织管理: 4.5.1管理原则 4.5.1.1申请职称评定的人员必须符合评审、认定条件所规定的学历、资历、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技术水 平、业绩、贡献等申报条件。 4.5.1.2凡具备职称评定资格的员工,均可申请职称评审或认定;每月8日提出申请,由HR部开通员工网上 申报账号,通知员工实施网上申报。

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是我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我省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我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发展,充分发挥其作用,加强和规范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结合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和科技攻关计划,围绕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以应用开发研究为主,结合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促进我省产业以技术创新为目标,加强工程化研发平台建设,开展工程技术研究、试验和成套技术服务,开发产业发展中的共性、关键技术,持续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促进成果转化和技术辐射,带动相关行业的技术提升和科技进步,增强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第三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按照“统筹规划、突出优势、制度创新、支撑发展”的原则,主要依托省内支柱产业、优势行业、高新技术产业中科技实力较强的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成“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科研开发实体。 第四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主要任务是: (一)根据我省经济建设和市场需求,针对行业或区域发展的重大技术问题进行攻关,在自主创新和引进的基础上,持续不断地创造新成果,开发新技术,并进行工程化研究,为产业化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装备和新产品。 (二)实行开放服务,接受行业或部门以及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等单位委托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试验和成套技术服务,并为其成果推广提供咨询。 (三)培养、聚集相关专业的高层次的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为本省行业、企业提供工程技术人才培训。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交流,开展相关的标准制定工作和行业信息服务,促进行业、领域的技术发展。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根据全省经济、科技、社会发展及其区域共同发展需要,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组建和运行管理工作。主管部门(单位)具体负责归口管理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公司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某某集团有限公司 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职称评审组织管理 (2) 第三章职称档级升降管理 (4) 第四章职称晋升条件 (5) 第五章职称评审内容及方式 (7) 第六章附则 (11) 附件一:各级职称基本任职资格 (12) 附件二:职称评审申报表 (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建立和规范公司职称评定与职称管理,鼓励从事专业岗位工作的员工专精所长,引导员工在竞争的环境中去增长知识、技能,提高能力,从而实现员工素质的提高和企业人力资本的增值,促进员工自身职业生涯与企业目标的结合与统一,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管理职系和专业技术职系的员工,不适用于实习期未转正的员工以及临时合约的员工。工勤职系的员工不进行职称评定。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将专业技术职称划分为员级、初级、中级、高级四个等级,各职称等级内又划分为若干档次。职称评定由公司职称评审委员会定期按照相应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条件统一评定。 第四条职称评审是与薪酬、培训等人力资源工作保持协调一致,且有机结合的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第五条职称评审管理包括职称等级的晋升评审管理和职称等级内的档级升降管理。

第二章职称评审组织管理 第六条从事设计、经济(管理)、会计等专业工作的人员,符合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者可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每年的12月15日至30日为职称评审工作期。 第七条职称评审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并由各部门协助进行。人力资源部负责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汇集各部门上报资料,组织职称评审会议等工作;各部门相关人员协助人力资源部完成上报参评者名单、收集各类职称评审所需资料等工作。 第八条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选聘公司各类资深专业人士出任。 (一)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审委员会成员由申请人所在部门主管副总、主管人力资源副总、部门经理、专业人员(内部资深专业技术人士)、人力资源部经理和绩效薪酬管理人员组成; (二)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由公司总裁、副总、部门经理、专业技术人员(内部和外部资深专业技术人士)、人力资源部经理和绩效薪酬管理人员组成。 第九条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有关评审办法的制定及修改和各类职称的评审工作。 第十条员级、初级、中级职称晋升时间以评审通过时间为准,高级及破格晋升时间以公司发文时间为准。 (一)员级、初级、中级职称由主管人力资源副总审批。 (二)高级职称及破格晋升由公司总裁审批。 第十一条职称评审程序 采取员工个人提供材料,向所属部门申报,部门经理审核材料的完整与真实后,填写部门推荐意见,最后提交评审委员会按评审程序进行。参评者申报职称需填写《职称评审申报表》(见附件二),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如发表论文的证

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工程化技术研究与开发、人才培养与引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组建工程中心旨在加强我省工程化研究平台建设,培养并聚集一批高素质的工程化技术带头人和技术骨干,促进产学研结合,提高科技成果的成熟度、配套性和工程化水平,带动相关行业或领域的技术进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建设创新型山东提供技术支撑。 第三条工程中心建设主要依托省内有关行业和领域中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较高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骨干龙头企业,建成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科研开发实体。鼓励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联合共建工程中心。 第四条工程中心的主要任务: (一)围绕我省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针对行业或区域发展的重大关键性、基础性和共性技术问题开展攻关,进行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研究,提供可规模化生产的成套技术、标准、工艺、装备,辐射带动行业和区域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二)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开展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接纳国内外相关科技人员携带科研成果进行工程化研究开发。

(三)培养聚集行业或领域需要的高水平工程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为行业、企业提供工程技术人才培训。 (四)接受委托开展工程技术研究、设计、试验和咨询等工作,提高产学研结合、技工贸一体化、自我良性发展的能力,培植发展科技产业。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工程中心的组建工作,由省科技厅统筹规划,统一安排。各市科技局和省直有关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配合省科技厅做好相关工作`。 第六条各管理机构的具体职责是: (一)省科技厅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全省科技发展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组织编制工程中心建设指导意见和年度计划,制定工程中心建设方针、布局原则、优先领域和扶持措施;负责对工程中心进行审批、绩效评估和考评验收。 (二)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按照省科技厅的有关要求,负责组织本部门或地区的工程中心建设申报工作;调度工程中心日常运转情况,协调解决运行期间存在的相关问题,并提供必要的人、财、物等保障条件。 第三章申报与审批 第七条省科技厅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和发布工程中心建设年度计划或方案,以主管部门推荐和公开招标等形式组建工程中心。 第八条申报工程中心建设任务的依托单位应具备以下基

公司内部职称评定管理办法11

内部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促进公司各岗位员工专业技术能力的提高,稳定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动态的、竞争性的专业技术人员激励机制,建立公司内部人才梯队,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生产系统各车间从事生产工作的所有员工(含班组长),公司内部职称评定由公司职称评审小组按照规定的评审程序分级评定。 各部室员工及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不参加内部职称评审,公司可根据其本人的技术条件,可以直接认定其内部职称。 二、职称评审级别: 1、生产系统技术职称级别划分为:初级技工、中级技工、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五个级别。 2、职称级别的主要使用功能有: (1)根据技术职称级别的不同,按级别享受公司技术职称补贴。 (2)评定的各级别职称人员纳入公司人才库。 (3)根据技术职称级别,分别享受公司组织的各项技术培训及专业晋升机会。 三、职称评审组织管理 1、公司内部职称的评定工作由XX部负责组织,包括资料汇总、评审及相关会议的组织等。 2、公司职称评审小组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车间负责人组成,具体名单见附件3。 3、各级别的职称评审工作统一由公司职称评审小组组织实施评定并审批。 4、各车间的职称评审材料应于每年的9月底前报公司XX部。 5、职称评审工作于每年度10月5日至25日组织开展。 (2018年底第一次评定,定于12月份组织,可不限制学历、入司时间及相关条件,对符合技术能力的员工直接定级,后期职称升级和评定再限制相关条件)。 四、职称评审程序 1、符合职称评定基本条件的员工,需申请填写《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登记表》

(见附件1),提交至各车间主任。车间主任初审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填写车间意见后提交至生产部,生产部负责审核车间意见的有效性,并填写部门意见后提交至XX部。由XX部汇总报公司评审小组评审(评审流程见附件4)。 2、参与公司内部职称评定的员工,统一参加公司组织的笔试考试,考试内容涉及岗位操作基础知识、设备操作规程、企业文化、现场及安全等管理内容。 3、破格申请晋升 (1)因工作年限或学历不足等条件达不到评定要求,但其工作业绩指标非常突出,对于公司的工艺改进及生产等事项有重大突破、且产生较大效益,可提出破格评定申请,由车间或生产部向公司职称评审小组报送申请破格的理由及有关证明材料。 (2)新招聘熟练工,试用期满后可根据其工作熟练程度及操作技能水平,执行破格申请程序。 4、公司认为必要时,公司评审小组结合各车间的评定结果、员工的工作贡献及技能水平等综合表现,可以直接评审认定其职称等级。 5、各级职称评定并经总经理批准后,由XX部统一公示,并纳入公司人才库,并于评定次月享受各级别相应的待遇。 五、职称评定额度限制: 1、公司内部初级技工每年评定批准不超过10人。 2、公司内部中级技工每年评定批准不超过10人。 3、公司内部高级技工每年评定批准不超过5人。 4、公司内部技师每年评定批准不超过2人。 5、公司内部高级技师每年评定批准不超过2人。 (2018年第一次评定,人数不受此限制) 六、公司内部职称评定的标准及方式: 1、公司内部职称评定条件 (1)职称评定及晋升路线,按照“初级技工—中级技工—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路线执行。 (2)只有评定为初级技工后,方可晋升其它更高一级的职称,破格晋升的员工除外(符合破格晋升的员工执行破格晋升程序)。 (3)公司内部职称各级别评定条件

18公司内部职称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公司内部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鼓励优秀专业人才安心本职工作,而不是因为报酬去谋求并不擅长的管理职位;培养一支专攻技术,不断提高自身技术技能的骨干队伍。有效保留和激励技术人员,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基层单位。 三.工作内容 3.1 评定组织 3.1.1 公司内部专业技术职称等级的评定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成立工程系列、经 济系列、会计系列技术职称等级评审小组,其成员由所在部门/项目部负 责人,对口的职能部室,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组成。 3.1.2 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评定原则上每年评定一次,评定时间为每年7月份。 3.2 评定内容及程序 3.2.1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包括员级、助理级、中级、 高级,一般技术人员均为员级。 3.2.2 由本人填写《专业技术等级评定表》(见 4.1),人力资源部审核其基 本任职资格,组织评审小组对其专业技能评定等级,将评定结果公示后确 认资格。 3.2.3 任职资格评定为: 助理级基本资格 1、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 2、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 3、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 4、获双学士学位后; 5、高中及以下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 具备能力 1、具有一定的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2、了解相应的工作标准技术流程; 3、能协助主管人员完成规定的任务; 中级基本资格 1、获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2、具备“助理”级资格后第4年可申请认定“中级”具备能力 1、具有岗位所需的较强的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 能 2、较好地掌握相应的工作标准技术流程; 3、能按要求独立完成某方面的技术工作; 4、能参与技术攻关项目。 高级基本资格 1、进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满2 年或博士后出站人员,可以认定“副高级”; 2、具备“中级”资格后第5年可申请认定“副高级” 文件编号ZD-RZ-019-2012 文件版本第一版第0次修订 编制人高韶鹏部门负责人高韶鹏分管领导金学伟批准金学伟日期2012-7-1 日期2012-7-20 日期2012-7-25 日期2012-8-1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 目的:为使研究中心人事管理科学、合理,根据国家规定及本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员工行为规范 一、中心员工应当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做到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生活严谨,在日常生活和社 会公益性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要富有爱心,主动关心社会,关爱他人;要富有正义感,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 二、中心员工要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努力学习,钻研业务和技术,按规定积极参加中心的政治、 文化、技术和业务培训学习,提高素质,培养独立的工作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三、严格执行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对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或临时交办的任务,必须无 条件、坚决地服从。如有不同意见,可以逐级反映,也可以保留意见;重大问题和紧急问题,必须立即反映,必要时可以越级反映。 四、服从组织调动和分配原则,做好交接工作,按时报到。 五、不得从事与本中心生产、经营有关的第二职业。有知情人不得隐瞒,并及时向部门负责人 举报,也可直接向中心主任反映。 六、集中精力,专心致志,以“主人翁”思想认真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当日的工作任务。 七、严格执行“技术管理条例”和“质量管理制度”,高度树立质量是中心生命的意识。 八、按时上下班;病假、事假、补休等,必须提前办理批准手续,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九、上班做到不串岗,不闲谈,不大声喧哗,不进行无组织的文体活动,上班前不喝酒,不在 中心区域吸烟,不随地吐痰;下班前整理好文件资料,放置好材料工具,打扫好工作场所,擦洗好工具、设备,关好门窗、电脑并切断电源。 十、做到仪表端庄,衣着整洁,谈吐文明,举止大方,尊重领导,团结同仁,进入中心必须佩 戴上岗证。按规定穿戴着装,严禁赤膊、穿背心、短裤和拖鞋等上班。 十一、接待外部宾客或与中心业务相关的外部人员,使用礼貌用语,守信、守时,不卑、不亢、不损人格。 第二条:招聘制度 一、中心部门应根据需要提前一个月向行政部提交《人员需求申报表》,由行政部审核其是否

公司职称管理制度

职称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公司员工积极向上,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与社会职称管理工作相适应和衔接,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二条公司成立非常设临时性专业技术职称领导小组。小组规模依据企业规模确定,通常为5~7人,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还可在领导小组下分设各职称系列小组。 第三条职称管理工作具体由人事部承办。 第三章管理原则 第四条凡具备专业技术职称侯选资格者,均可申请职称评审。 第五条对需要职称的岗位,鼓励或要求具有职称资格。

第六条公司实行技术资格评审与职务聘任分离制度。书仅作为聘用的一个依据,不一定与工资待遇挂钩。 第七条公司鼓励员工为提高业务能力,自主参加社会职称资格考试,如计算机、会计师、评估师等。 第八条员工的职称评审依国家和当地职称评定时间安排,原则上1年1次。 第九条对成绩优异者,可破格评定职称或聘用。 第四章管理体制 第十条公司依不同经营管理容,设立不同的职称系列,如工程技术、经济专业、会计专业、统计专业、翻译、档案、技师等。 第十一条职称类别为:初级、中级、高级三类。 第十二条公司职称领导小组职责: 1. 根据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相应工作计

划; 2. 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 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考核、评分、确认; 4. 呈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5. 颁发职称书。 第十三条本公司没有高级职称评定资格时,应报经上级主管或归口管理部门审批。 第五章评审程序 第十四条本人申请。申请人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请表,主要填写近3年能反映本人业务水平的工作总结、技术报告、论文、译文等资料 第十五条部门推荐。部门主管应对申请人材料审查,填写部门意见。

无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doc

无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发文单位:无锡市科学技术局无锡市财政局 文号:锡科高[2002]123号 发布日期:2002-5-9 执行日期:2002-5-9 生效日期:1900-1-1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章立项与实施 第四章验收与考评 第五章附则 各市(县)、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现将《无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

你们,请遵照执行。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 无锡市财政局 二○○二年五月九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无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建设是我市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内容之一。根据市“十五”科技发展规划,在相关优先发展的领域建设一批技术优势明显,工程化、产业化效益显著的市级工程中心的要求,为加强对工程中心的组建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工程中心的宗旨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围绕市科技工作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地区与行业特色,通过政府引导,产学研结合,建立工程化研究开发中心,以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技术和建立成果转化所需的工程化验证环境,增强我市产业的自主开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第三条工程中心主要依托于本市重点企业集团、省级以上

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科技型企业,并与国内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紧密联系,对本行业发展具有明显带动作用。 第四条工程中心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我市经济建设和市场需要,针对行业或地区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进行攻关,在自主创新和引进技术基础上,不断创造新成果,开发新技术,并进行工程化研究;培养相关行业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国内合作和交流;促进新兴产业的崛起和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无锡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是工程中心建设和管理的主要机构,市科技局将会同无锡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根据我市经济、科技、社会发展需要,组织实施工程中心的组建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具体职责是: (一)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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