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豆有机栽培技术规程

土豆有机栽培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阳芋(土豆,马铃薯)有机栽培的名词术语、选地、选茬、整地、施肥、选用品种、种薯处理、栽培、田间管理与收获。

本标准适用于北方地区的土豆有机栽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木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木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3 名词术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土豆按用途分为鲜食型和加工型 (包括淀粉全粉、汕炸薯片、油炸薯条等)。

3.2有机农业

以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为原理,以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保持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为核心;以生产无污染、无公害、纯天然、对人类安全、健康的食品为目的;以不使用人工合成的化学农药、化学肥料、植物生长调节剂、生长激素和畜禽饲料添加剂等化学合成物质以及转基因工程为手段的一种有机生态农业体系。

3.3传统农业

指沿用长期积累的农业生产经验,主要以人、畜力进行耕作,采用农业、人工措施或传统农药进行农作物病虫草害防治为主要技术特征的农业生产模式。

3.4转换期

从开始有机管理至获得有机认证之间的时间为转换期。

3.5缓冲带

有机生产体系与非有机体系之间的过度地带 (隔离带)称缓冲带。

3.6作物轮作

在一定的年限内,在同一地块上按照预定设计的次序,轮流种植几种不同的作物。3.7基因I程

指分子生物学的一系列技术 (譬如重组DNA、细胞融合等)。通过基因工程,植物、动物、微生物、细胞和其他生物单位可发生按特定方式或得到特定结果的改变,而且该方式或结果无法来自自然繁殖或自然重组。

3.8转基因工程

通过基因工程导人某种基因的技术。

3.9允许使用

可以在有机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某些物质或方法。

3.10限制使用

是指在无法获得任何允许使用的物质情况下,可以在有机生产过程中有条件地使用某些物质或方法。

3.11禁止使用

禁止在有机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某些物质或方法。

3.12脱毒种薯

脱毒种薯是应用茎尖组织培养技术繁育土豆脱毒苗,经逐代繁育增加种薯数量的种薯生产体系生产出来的用于商品薯的种薯。

脱毒种薯分为基础种薯和合格种薯两类。基础种薯是指用于生产合格种薯的原原种;合格种薯是指用于生产商品薯的种薯。

3.12.1基础种薯

分为三级。

3.12.1.1原原种

是指用脱毒苗在容器内生产的微型薯和在防虫网、温室条件下生产的符合质量标准的种薯或小薯

3.12.1.2一级原种

是指用原原种作种薯,在良好隔离条件下生产出的符合质量标准的种薯。

3.12.1.3二级原种

指用一级原种作种薯,在良好隔离条件下生产出的符合质量标准的种薯。

4 选地、轮作

4.1 地块选择生态环境良好,周围无环境污染源,符合有机农业生产条件的地块。土壤符合GB15618,空气符合GB3095

4.2 缓冲带

有机农业生产田与未实施有机管理的土地 (包括传统农业生产田)之间必须设有宽度至少8m以上的缓冲带,以林带为好。

4.3 土壤类型

选择土壤通透性良好的轻质壤土。

4.4 轮作

采用麦类。土豆、亚麻、玉米、土豆、豆类的轮作方式。

5 整地

秋季深耕或春季深耕,深翻20cm-30cm,适时进行耙糖镇压整平耙细保墒。

6 施肥

6.1 种类

使用来源于本有机系统内的经发酵腐熟好的农家粪肥、绿肥、秸秆等有机肥料。

6.2 数量

农家肥1500公斤-3000公斤

6.3 方法

用做基肥。基肥多采用条施。整地时施人。

6.4 禁止使用

6.4.1 严格禁止使用任何人工化学合成的肥料、植物生长调节剂、生长激素等。

6.4.2 禁止使用城乡垃圾肥料。

7 选用品种

7.1 禁用转基因品种。

7.2 依据不同用途和当地栽培条件选用二级原种以内脱毒种薯。

7.3 根据用途晚熟品种可以选用“坝薯 10号”、“冀张薯8号”等;中熟的品种可以选用“克新 1号”、“大西洋”、“冀张薯3号”、“冀张薯5号”等;早熟品种可选用“费乌瑞特”、“中薯3号”等。

8 种薯处理

8.种子来源

来源于有机农业体系。在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当地没有所需的有机生产用种薯,可以使用传统农业生产的种薯,应征得有机认证机构的准许。

8.2 催芽晒种

播种前20天,将种薯置于18℃-20℃的条件催芽12天,晒种8天。薯堆不高于

0.5m,及时翻堆。

8.3 选种薯

剔除病薯及畸形薯。

8.4 切种

播前,种薯切块。纵切。切块重30g-35g,带1-2个芽。

8.5 薯块处理:种薯切块后,用草木灰拌种,使切口粘附均匀,禁止使用化学物质和有机农业生产中禁用物质处理的种薯、薯块。

9 播种

9.1 播种时间

当土壤 10cm的地温稳定达到 7℃一8℃时为适宜土豆的适宜播期。为4月中旬,中南部4月初。

9.2 播种方法

机播或穴播,覆土、镇压连续作业。

9.3 播种数量

用种量约为1875kg/公顷

9.4 播种密度

一般保苗株数为57000)株/公顷-66000株/公顷。栽培密度应依据品种的植株繁茂及结薯习性予以适当调整。行距一般为60cm-70cm,株距25cm

9.5 覆土厚度

覆土厚度 10cm左右。

10 田间管理

10.1 抑芽

在土豆的芽拱土、出苗时耙磨。

10.2 中耕

土豆苗高5cm-10cm时第一次中耕,培土5cm。封垄前完成第二次中耕培土8cm

10.3 拔草

现蕾期拔草一次。

10.4 灌溉

如遇持续干旱,应及时浇灌。灌溉水应符合GB5084

10.5 防治晚疫病

封垄前限制使用石硫合剂防治土豆晚疫病。

10.6 禁止使用

10.6.1 全部生产过程中严格禁止使用化学除草剂除草。

10.6.2 全部生产过程中严格禁止使用化学杀菌剂、化学杀虫剂防治病虫害。

10.6.3 禁止使用转基因工程产品防治病虫草害。

11 收获

进人收获时,先割秧,然后挖掘捡拾薯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