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监船49海监船46海监船配备武器作用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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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监船49海监船46海监船配备武器作
用详解
海监船49海监船46配备武器作用详解
?海监主要职能是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国家管辖海域(包括海岸带)实施巡航监视,查处侵犯海洋权益、违法使用海域、损害海洋环境与资源、破坏海上设施、扰乱海上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根据委托或授权进行其他海上执法工作
中国海监其主要职责(一)制定并组织实施海洋执法监察工作规划、计划。
(二)拟定海监经费使用计划,监督管理业务经费使用。
(三)建设和管理海监队伍,制定海洋执法监察工作的规章制度。
(四)组织协调管辖海域海洋执法监察工作,发布海洋执法监察公报和通报。
(五)组织对海上重大事件的应急监视、调查取证,并依法查处。
(六)建设和管理海洋监视网,管理海洋执法监察信息。
(七)建设和管理海洋执法监察技术支持系统,组织拟定海洋执法监察的技术规范、标准。
(八)承办海洋监察员资格管理和培训工作,核发海洋监察员证书。
(九)拟定并组织实施海监船舶、飞机和设备及物资的配备、维护计划,监督中国海监船舶、飞机的安全工作。管理海监队伍的配备和使用。
(十)监督管理海监船舶、飞机眩号和海监人员的着装、标识的使用。
(十一)承办海洋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海监船是实施海洋执法监察工作的平台
1983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生效;国家海洋局所属的海监船亮相,“中国海监”11号、41号、71号分别从青岛、上海、广州起航,巡察中国四海[1],标志着我国海洋管理进入了新的阶段。
“中国海监83”船由上海江南造船厂建造,是中国目前综合性能最优越、已进入世界领先水平的多功能大型中远程海洋监察船。它除装备了基本的船用设备外,还装备了世界最先进的全回转舵桨合一的电力推进设备、世界最先进的自动控位和定向系统、直升机升降平台和机库、世界上最先进减摇船水舱控制系统及国内最先进的卫星通信与计算机网络系统。
海监船
全回转舵桨合一的电力推进设备的应用使该船成为国内首艘没有舵和主机,只依靠电力就可以推进的公务船舶。其动力系统除了噪音小、省油、无废气排放等优点外,它的航行可不受船头方向的限制,横行、斜行、进退自如,并且可以以船体为轴原地掉头旋转,操纵起来如同玩“碰碰船”似的方便。
世界最先进的自动控位和定向系统,可以使船舶在各种复杂海况下始终控制在一个固定的位置上,便于实施深海水下作业和执法监察取证。
直升机升降平台和机库,使该船可组合“中国海监B-7112”直升机实施海空互动,达到国内同类船舶难以企及的远程巡航执法和快速反应能力。
“中国海监83”船船长98米,型宽15.2米,型深7.8米,排水量3980吨,最大航速18节(约合33千米/小时),连续航行能力10000海里,自持力60天,适航范围为除极地以外的任何航区。
2008年12月,中国海洋局下属的东海海监总队“海监46”号(排水量1100吨,全长70米,隶属东海海监4支队)和“海监51”号(排水量1900吨,全长90米,隶属东海海监5
支队)分别由宁波港和上海港出发,12月8日上午8点左右,海监执法编队正式进入钓鱼岛12海里范围实施维权巡航。
据日本《读卖新闻》报道,当地时间8日上午8时10分,日本海上保安厅第11管区“知床”级“国头”号巡视船在钓鱼岛东南约6公里的海域发现了这两艘中国海监船。9时40分左右,“海监46”号和“海监51”号在钓鱼岛东北17公里海域停泊约一个小时,随后开始环绕钓鱼岛顺时针方向环行,最近处距离钓鱼岛约1海里。
对于中国海监编队的巡航行动,日本海上保安厅巡视船通过无线电反复用汉语发出离开“日本领海”的“指令”,并进行跟踪拍照,但中国船只一直置之不理,一直到当地时间17时20分和30分,“海监46”号和“海监51”号离开钓鱼岛海域。
据了解,日方巡视船曾摆出“挤压”、“碰撞”的姿势,并试图干扰中方航线,但最终迫于中方海监执法船的压力,放弃了可能的对峙和干扰行动。
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2008年12月8日晚表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方有关船只在中国管辖海域进行正常的巡航活动是无可非议的。
2009年4月11日下午,台美联合行动,对台湾海峡南部与东沙岛之间周围海域的礁层进行测绘。“中国海监81”号渔政船在东沙岛海域遭遇美国科考船。中中国海监船通过无线电警告美方,该科考船已进入中国200海里经济区范围,未经中方许可不准在东沙岛附近从事研究工作,要求美船尽速驶离。
针对外界有关美科考船遭中国海监船驱赶的报道,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4月14日向香港《文汇报》指出,中国政府一贯严格按照有关国际法和中国法律法规,处理外国船只在中国专属经济区活动问题。中国海监部门表示,相关船只是渔政船而非台媒所称的军舰。
海监船是执法船而不是军用舰船。海监船装备的仅仅是自卫的大口径枪械,水炮(枪)和警用直升机,执法人员可以配备单兵武器用于遭袭时自卫。如果装备军用重武器并在执法中使用,则性质就会改变,会引发外交问题。
中国海监东海总队“海监66”号、“海监49”号船组成编队,前往我国东海管辖海域展开定期维权执法行动,其间驱离日本保安厅调查船“昭洋”和“拓洋”号船。
在我国万里海疆,活跃着一支鲜为人知的综合执法队伍,这就是完成此次驱离任务的中国海监队伍。近年来,国际海域划界、岛屿主权、资源开采等争夺日趋激烈。在严峻的海洋形势下,中国海监担负着维护我国海洋权益、国家安全的艰巨任务。打造一支现代化海上执法队伍是每一个中国人,特别是海监人所追求的目标。今天,就让我们一起走近这支队伍。
执法现场
在东海监视驱离两艘日本船
2月18日,我国海监东海总队“海监66”号、“海监49”号前往我国东海管辖海域春晓油气田、中日共同开发区一带进行定期维权巡航执法行动。
19日18时20分,“海监66”号在距我东海春晓油气田以东约20海里处,发现一艘可疑船只,该船位于我国管辖海域之内。
当时由于天色较暗,无法对目标船进行影像取证,执法人员立即向目标船喊话。经询问获悉,该船系隶属日本海上保安厅的调查船“昭洋”号,正在执行调查任务。我执法人员遂告知该船,此处是中国管辖海域,必须得到中国政府的许可才能进行调查作业,要求“昭洋”号立即停止作业。
随后目标船继续向东南方向航行,“海监66”号又发现日本海上保安厅“拓洋”号正在为“昭洋”号护航。随后, “海监66”号保持对“昭洋”号、“拓洋”号编队的跟踪监视。直至2月20日8时15分,目标船离开中国管辖海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