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标准化池塘改造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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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标准化池塘改造实施方案

(2016-2020年)

根据常熟市《关于全面推进高标准农田(池塘)建设的实施意见》(常办发[2016]26号)文件精神和《2016年常熟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常水治办[2016]1号)的要求,确保高标准农田(池塘)建设按计划推进,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完成标准化池塘改造面积47000亩,目前已改造25200亩,尚需改造2.18万亩。

二、建设内容

1.池塘连片整齐。池塘集中连片100亩以上,布局合理,形状规则,池塘形状为长方形,长宽比1.5~3∶1左右。面积5~20亩为宜。主池埂顶宽度不小于3米,支池埂顶宽度不小于1.5米。池埂坡比1∶1.5~3(砌石、水泥板护坡除外)。池塘深度1.5~

2.0米,有效蓄水1.0~1.5米,塘底淤泥厚度不超过0.2米。池塘护坡因地制宜。

2.设施设备配套。进、排水系统分设,进水口远离排水口。利用暗渠作为进水渠的,一般用水泥预制管或PVC管,减少占地面积;利用明渠作为排水渠的,可以在沟渠内设置净化生物,形成生态沟渠。电力、渔业机械、生产道路、生产管理用房等配套设施完善。

3.道路环境优美。主干道4米以上,生产道路3米以上,每100~150亩设施一个固体垃圾收集点,集中收集后运出养殖区,保持环境绿化

4.生产管理先进。水产良种覆盖率达90%以上。大力推广混套养、种草放螺、内循环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和技术。产地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9%以上,亩均效益3000元以上。

三、区域分布与建设任务

区域分布主要集中在锡太路沿线,即南部特种水产示范带。建设任务详见常发办[2016]号附件3:“十三五”期间高标准农田(池塘)建设任务表。

单位:亩

四、实施方法

按《常熟市高标准农田(池塘)建设实施方案》执行。

(一)项目入库

1.项目入库:各镇板块在申报年度项目入库时,应提供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由各镇板块自行委托有资质设计单位编制,必须对照建设标准,强化实地踏勘测量,充分征求项目区水产生产经营主体意见,并组织专业力量对初步设计的合理性、可行性、达标性等进行必要的论证和完善。拟建项目于上年度的6月底之前申报,项目申报时需提供申报文件、《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项目初步设计(包括工程设计、平面布置、现状图与规划图等),项目建设原则上跨度不超过2年。

2.计划批复: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第三方对入库项目初步设计、概预算等进行技术性、合规性评审,听取建设单位汇报,根据需要进行现场考查,并出具评审意见。结合年度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情况,由市领导小组批准,制定全市年度实施计划,列入市年度实施计划的项目须根据市级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上报项目实施方案,确认后进行公示,及时下达项目计划和资金安排。整合上级项目的视不同情况进行一次或分次批复下达。

(二)项目实施

计划批复后,各镇板块应及时启动项目建设。各镇板块是标准化池塘建设的法人和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本区域内各项建设管理工作。

1.规范项目招投标:根据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相关规定,由各镇板块按相关规定自行组织工程、监理等招标工作,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信誉的施工及监理单位。招投标结束后,及时签订相关施工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廉政建设合同、履约保证合同等,并复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强化过程质量管理:项目建设期间的重点是做好质量监管工作。通过各镇板块日常驻点监督、监理单位专业监督、阶段性聘请项目区生产经营主体等参与社会监督以及市级委托第三方跟踪监督等多种有效手段,共同做好质量管理,打造优良工程。重点把好原材料、施工工序和工艺标准等关键环节,同步完善工程签证、质量检测以及影像资料等,做好隐蔽工程、单项工程的分步验收。

3.严控调整与变更:经批复的实施方案作为项目建设、验收考评、资金拨付的主要依据,严禁擅自调整与变更。对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确需调整与变更的,原则上项目建设周期内只允许进行一次。调整与变更不超过项目批复计划与投资的10%,应提前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备案确认;超出10%的,应提前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实施,视情况认为有必要的将重新编制初步设计并另行评审。

4.加强信用管理:参照《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用信用信息的暂行规定》,建立健全标准化池塘建设激励守信、约束和惩戒失信的管理机制。市、镇协同,加大对设计单位、施工单

位、监理单位以及相关社会中介机构的信用管理,对在完成时间、工作规范、质量要求等方面多次违反信用承诺的单位按有关规定阶段性限制其进入。

(三)项目验收

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施工单位应做好竣工决算,监理单位应做好监理总结,各镇板块应在财政部门确定的社会中介机构中选择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专业测绘、工程造价审计以及项目财务审计等。

1.镇级自验:项目完成后,由各镇板块组织自验。自验通过后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综合验收考评申请。提出申请时,项目自验报告、工作总结、审计报告、工程资料、监理资料、财务资料以及其他项目建设管理相关的台账资料应该归集齐全。

2.市级验收: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验收申请后,首先对项目竣工验收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合格后,下发验收通知。并组织相关部门、专家以及第三方等及时进行验收考评,重点考评建设达标情况、投资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资料收集情况以及实施绩效情况等,并出具验收考评意见。

(四)资金筹措

1.资金筹措:市级将以项目建设为载体,将市本级财政专项安排的标准化池塘建设资金与上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相关资金有机整合,统筹安排,发挥合力。各镇板块应高度重视,足

额筹集项目自筹资金,并按合同规定加强支付管理。项目资金实行专账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项目资金,项目资金到位及支付情况按时报市财政局汇总。

2.资金拨付:市级标准化池塘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实行预拨制度,项目启动建设后,各镇板块凭立项批复文件、施工合同、监理证明等材料,向市财政局申请预拨市级补助资金的50%;项目竣工经市级综合验收考评通过后,向市财政局申请办理补助结算,一次性拨付剩余补助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市级成立常熟市高标准农田(池塘)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各自分工。各镇板块是高标准农田(池塘)建设的法人和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实施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二)资金保障

根据《关于全面推进高标准农田(池塘)建设的实施意见》,市级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安排,各镇板块要按照各自的建设任务和计划,制定镇级高标准农田(池塘)资金筹措方案,足额配套项目自筹资金,加强专项资金的支付管理,确保项目的按时保质顺利推进。

(三)监督保障

在实施标准化池塘建设过程中,各镇板块要主动接受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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