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税负比较筹划

“一人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税负比较筹划
“一人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税负比较筹划

“一人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税负比较筹划

在税收筹划中对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上,一般认为,个人独资企业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一人公司,公司和股东要分别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所以个人独资企业所得税税负要轻于一人公司税负。但是由于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取消了内资企业计税工资限制,这一筹划思路出现了新的变化。

根据《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6号)文件决定,从2000年1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对投资者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并且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也明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因此,个人独资企业没有独立的法人人格,不是单独的纳税主体,只对其征收个人所得税。

2006年1月实施的新《公司法》使得一人公司法律制度在我国得以首次确立,一人公司是依照《公司法》成立负有有限责任的法人企业,由于一人公司与其股东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主体,因此,在纳税时将一人公司与其股东分别对待,即对一人公司征收企业所得税,再对股东分得的税后利润征收个人所得税。实行双重征税。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前,内资企业存在着计税工资的限制,在此情况下,因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工资与个人所得税薪金扣除费用是一致的,其税负分析如下:如果一人公司年应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按18%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那么其所得税税负率为18%+(1-18%)×20%=34.4%

如果年应税所得额在10万元以下,按27%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那么其所得税税负率为27%+(1-27%)×20%=41.6%。

如果一人公司应税所得额在10万元以上,那么其所得税税负率为33%+(1-33%)×20%=46.4%。

而个人独资企业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3万元以下的税率为20%;5万元以上税率仅为35%,并且减除速算扣除数后其税负要低于上述税率。所以个人独资企业所得税税负要轻于一人公司税负。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新税法取消了原对内资企业计税工资的限制,对一人公司投资者的工资可以在税前据实扣除,而根据税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的工资不可以税前扣除,只可以扣除按工资、薪金征税规定计算扣除相应的费用。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文件规定其费用标准为每年2.4万元,所以,个人独资企业的所得税税负并不一定始终低于一人公司税负。

【案例解析】某个人独资企业与某一人公司在个人独资企业未扣除投资者费用,一人公司未扣除投资者工资的情况下,年度利润相同为22.4万元,其个人独资企业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24000-24000)×35%-6750=63250(元),税负率为63250/224000×100%=28.24%。

一人公司的投资者如果每月发放12000元工资,则其投资者个人年度工资薪金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2000-2000)×20%-375]×12=19500(元)

一人公司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24000-12×12000)×20%=16000(元)投资者个人分回股利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24000-12×12000-16000)×20%=12800(元)

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合计为19500+16000+12800=48300(元)

一人公司所得税税负为48300/224000×100%=21.56%

一人公司的税负比个人独资企业的税负低6.68个百分点。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新企业所得税取消了计税工资限制后,由于企业利润情况的变化,个人独资企业的所得税税负并不一定始终低于一人公司税负,并且一人公司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出现,只承担有限责任,风险相对较小;个人独资企业由于要承担无限责任,风险较大。因此,投资者要综合考虑所得税税负及各方面的因素,选择设立适合自身实际情况的企业组织形式,以实现投资效益的最大化。

个人独资企业的纳税筹划

个人独资企业的纳税筹划 个人独资企业由于注册资金较少、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成为广大创业者投资创业的一种常见形式。 一、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选择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者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我国《公司法》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由于一人公司与其股东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主体,因此在征税时将一人公司与股东实行双重征税,即对一人公司征收企业所得税,再对股东取得的工资薪金、分得的税后利润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假定2009年某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数均为30人,资产总额300万元,不考虑

纳税调整项目,在未扣除投资者费用(工资)的情况下,年度利润均为25万元,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者每月取得13000元工资,经税务机关认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者取得的工资、薪金支出合理,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条件,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0%,税后利润都用来分配股利,比较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税负。 个人独资企业应纳个人所得税=(250000-24000)×35%-6750=72350(元)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纳税情况: 投资者工资薪金应纳个人所得税=[(13000-2000)×20%-375]×12=21900(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250000-12×13000)×20%=18800(元) 股利应纳个人所得税=(250000-12×13000-18800)×20%=15040(元)

公司税收筹划建议书

税收筹划建议书 ――郁金香花园开发项目 编制单位:无锡光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0C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一、总论 (2) (一)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2) (二)开发项目概况: (2) (三)税收筹划建议书的编制依据与原则 (3)

(四)税收筹划建议书的工作目标 (3) 二、经济指标分析 (3) (一)基本经济技术指标 (3) (二)预期财务指标分析 (5) (三)纳税指标分析 (7) 三、本开发项目的纳税筹划 (11) (一)销售收入的筹划 (11) (二)成本费用的筹划 (12) (三)营业税的税收筹划 (14) (四)土地使用税的税收筹划 (19) (五)房产税的税收筹划 (19) (六)土地增值税的税收筹划 (20) (七)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23) 四、项目税务筹划中需要说明的问题及风险 (31) (一)项目土地增值税平均增值率偏低,开发成本存在高估 (31) (二)项目税务筹划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 (31) 三)不能享受二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32) 一总论 (一)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范思特(宜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企独苏宜

第004419 号。住所:宜兴环科园百合场路。 所有制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法宝代表人:Vahstal Johannes Joseph 。注册资金:2710 万美元。 经营范围:从事房产的开发,经营本公司开发的房产。营业期限:2005 年 4 月30 日至204 5 年4 月29 日。 (二)开发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苏宜兴郁金香花园开发项目。立项批复:中宜环科委字(2005)125 号。 建设规模:用地面积2422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7231 平方米。 建设内容:建设6幢高层住宅,29 幢景观排屋,122 幢独立住宅和相应的附属设施。 投资总额:暂估75000万元。 贷款金额:18000万元。 建设主体:范思特(宜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税收筹划建议书的编制依据与原则 我们以范思特(宜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苏天工咨字(2007)5-61号江苏宜兴郁金香花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贵公司工程部、财务部提供的相关数据资料作为本次税收筹划的分析范围及依据。通过对项目的财务评价,从税务和转让定价角度进行进行测试和量化研究、分析,提出与税务筹划有关的建议。我们在报告中援引的数据均来源于上述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资料。贵公司应保证前述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我们并不承担因前述资料数据不准确而导致数据匡

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设执行董事章程范本 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公司是由一个自然人股东出资设立,为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股东承诺: ⑴在申请设立本公司前,未曾设立登记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⑵只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 ⑶本公司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 邮政编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具体填写)

公司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姓名 第八条股东姓名, 通信地址:, 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选择性条款:若为注册资本认缴制的公司,请选择下述第9条:) *第九条股东以货币出资万元,以(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在年月日前缴足。(注: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对出资的非货币财产须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注:公司有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才需在章程中记载此款,若全部以货币出资,则无需加注此款。) (选择性条款: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的26个行业,不适用上述第9条,请选用下述第9条。26个行业具体为:商业银行、外

如何做好集团公司的税务筹划工作

如何做好集团公司的税务筹划工作 针对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把下一步的税务筹划工作,具体安排如下(开工后会有新的方案) 1.财务人员认真的审核每一笔票据,坚决杜绝白票 子进账,对大额发票上网认证做到票据真实可靠; 2.支付工程款一定按照合同付款,杜绝,无依据的 交易发生,如遇特殊情况上报总经理备案; 3.尽可能的加大工程间接费用(工程成本),把集团 内没有实际收入的公司所发生的一切支出,都要 进入到成本中去,做好凭证摘要的记录工作,必 要时和领导沟通,恰当的写好摘要计入成本中, 如遇特俗情况做好备案工作; 4.个人所得税做好事前的工作,一部分挂账,一部 分正常进费用,挂账的部分想办法,找来发票进 到成本中去; 附件:房地产开发企业交税的税种 1.营业税按营业收入5%缴纳; 2.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7%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2缴纳%; 5.土地增值税按转让房地产收入扣除规定项目金额的增值额缴纳 (按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的50%、100%、200%和超过200%

的,分别适用30%,40%,50%,60%等不同税率),土地增值税需要进行筹划,把增值率控制在20%以内,就可以免税; 6.建安合同按承包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 7.购房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 8.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 元/平方米); 9.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10.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 辆); 11.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3万元以 内18%,3万元至10万元27%,10万元以上33%); 12.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金安康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4-09-19 财务中心

高新技术企业税务筹划

试论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税务问题 一:前言 二十世纪后期,伴随着一系列重大科学发现和技术突破,人类在世界范围内取得了大量以信息技术和生物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成果。随着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实施,高新技术迅速成长,现己成为一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成为一国综合国力的象征,各国都在相继推出以高新技术为核心的现代经济发展战略。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细胞,企业科技进步与创新是推动国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优化调整经济结构和实现创新型国家战略的重要推动力量。因此,党中央和国务院特别重视这一问题,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要“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重点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纲要》明确指出:未来五年需要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在重要领域抢占竞争至高点。 高新技术企业领域是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活动最为集中的地方,其发展已经成为经济持续增长的领导力量。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创新水平,不仅体现了一个国家国际竞争力的高低,而且还反映出一个国家、地区科技发展水平和创新能力的高低。研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与水平是国家公共政策部门制定科技发展规划、科技激励政策,引导新兴产业发展的主要依据之一。因此,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创新水平已经日益引起各级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普遍重视,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水平及变化趋势如何,直接关系着能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关系着经济发展的后劲和活力,关系着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目标。 企业税收筹划是利用现有税收政策获取经济利益的一种企业财务管理活动,对提高企业利润水平和核心竞争力都有积极作用。为促进高新技术发展,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税收政策,这些政策的出台为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广阔的空间。高新技术企业科学地进行税收筹划对提高企业自身的竞争力乃至促进我国整个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都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二:高新技术的定义和认定标准 高新技术,这一概念起源于美国,是对产品和产业中技术含量和技术水平状态经过评价后得到的描述性结论,1983年,美国《韦氏第三版新国际辞典增补词》中,首次把“高新技术”定义为使用或包含尖端方法或仪器用途的技术。狭义的高新技术是具有国际可比性的高技术的概念,广义的高新技术则包括“高技术”和“新技术”。高新技术本身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概念,目前国内外没有统一的界定标准。日本将高新技术定义为R&O强度大,应用系统开发的技术。美国将高新技术定义为发展工业应用以满足市场特殊需要的科学领域。我国国家科技成果办公室在综合国内外的研究的基础上将高新技术定义为建立在综合科学研究基础之上的,处于当代科技前沿的,对于发展生产力,促进社会文明和增强国家实力起先导作用的新技术。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于2000年确定了高新技术的九个行业,分别是航空航天、计算机办公自动化、电子通信、医药、科学仪器、电气机械、化学、非电气机械以及军事装备。目前,我国把高新技术的范围划定为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4月联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的一般标准是: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

企业设立的税收筹划方法

企业设立税收筹划方法 来源:作者: 营过程中能否获得成功,在很大程度上与设立过程中的各种筹划分不开,而纳税筹划是最为重要的筹划之一。企业设立过程中纳税筹划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企业今后经营的整体税负,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企业的正常发展。一般而言,在企业的设立过程中,纳税人可以从企业的性质、从属机构、优惠年度的选择、企业注册地点的选择等方法进行筹划。 一、企业性质的筹划 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企业进行不同的分类。(1)根据企业财产组织形式和法律责任,可以把企业分为:公司企业、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三类性质。从法律角度来讲,公司企业属于独立法人企业,出资者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和独企业属于自然人企业,出资者需要承担无限责任。(2)根据有限公司是否能够发行股票,可以把有限公司划分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3)根据出资人的不同,企业可以划分为: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外资企业还可以再细分为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等三类。国家从政治或经济方面的考虑,对于不同性质的企业规定不同的征税办法,正是这些税收政策规定的不同,给企业的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 (一)内、外资企业的选择 所谓内资企业是指以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国内个人资产投资创办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和股份企业等五类。

所谓外资企业是指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外国资本参与的经济实体。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三类。 我国目前对内、外资企业征收的税收主要有流转税、所得税和其他各税三大部分。 内、外资企业税收存在很大区别:内资企业的减低优惠税率幅度较小,为18%、27%两档,这主要是照顾投资规模较小、盈利水平较低的小型企业;而外商投资企业的减低优惠税率幅度较大,分别为15%、24%两档,主要是体现地区性和产业性的政策倾斜。内资企业的减免税优惠政策适用范围较窄,主要是对第三产业企业,利用“三废”企业以及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校办工厂、福利生产企业等;外商投资企业的减免税优惠适用范围较宽,主要是对生产性企业、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以及从事能源、交通、港口、码头建设的企业等等。内资企业的减免税期限较短,一般为1~3年;外商投资企业的减免税期限一般都在5年或5年以上。另外,适用其他各税的税种数不同:内资企业适用10个税种;而外商投资企业则适用6个税种。 (二)中外合资企业类型的选择 中外资企业可以分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三种形式,三类外资企业,其适用税种、税率基本一致。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又可以分为紧密合作型和松散合作型两种形式。紧密合作型组成了新的法人企业,在税收上完全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待遇。对于松散合作型企业,没有成立独立的法人,不能完全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税

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石狮市美典纺织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规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黄丽娜一人出资设立石狮市美典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石狮市美典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住所:石狮市八七路南侧前廊地段华泰商住楼1#103 (注: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明确表述所在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号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1、针纺织品、棉纺织品、化纤布批零兼营(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注: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根据公司从事经营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填写)。 第六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 50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全部出资额,股东于公司登记前一次性足额缴纳公司的注册本。 第八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股东一次性足额缴纳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公司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九条公变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注:一人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名币1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于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性足额缴纳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该一人有限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该一人有限公司不得分了。)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第十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十一条股东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股东黄丽娜:缴纳的出资额为5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0%。 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十三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企业税收筹划方案设计

企业税收筹划方案设计 方案,一般是指进行工作的具体计划或对某一问题制定的规划。下面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了企业税收筹划方案设计,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LT集团为一间香港上市公司,注册地为英属维尔京群岛,在国内设立全资附属投资子公司,专门从事燃气业务投资、开发和运营管理的专业化燃气投资管理公司,主要业务涉及城市管道燃气建设经营。通过与目标市场内最具实力和市场规模优势的国有燃气生产、销售和储运企业的合资合作,在近10年时间内先后在10个省49个市投资成立了四十九间控股或联营企业,年销售各类燃气亿立方米。 迄今为止,集团公司旗下的营运项目覆盖了中国内地之华东、华南、华中、西南及东北等地区,员工总数已达14200人。LT集团因而快速成长为目前国内业务覆盖区域最广,终端用户最多,规模最大的跨区域燃气供应和服务商之一。 集团总部(即母公司或控股公司)主要从事项目投资、资本运作、企业文 化与品牌建设推广、控股公司的管理与控制等,不从事具体经营活动。集团总部下设财务部、内部审计部、策略规划部、工程部、投资评审部、公共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工商市务部、法律事务部、安全及风险管理部、采购部、市务及客户部、人力资源部、综合行政部、编辑部、资讯科技

部等16个职能部门,并在成都市、沈阳市设立了分公司。LT集团对各控股/联营公司的财务管理采取财务总监或财务经理委派制,并对外派财务人员进行定期述职。LT集团财务部负责建立各控股/联营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系统并负责推广,负责收集、处理各控股/联营公司的财务资料信息,同时负责收集各公司税务筹划信息,协助各公司进行税务筹划;LT 集团内部审计部受各控股/联营公司董事会委托每年对各公司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并进行内控评价。 缺乏集团整体筹划系统 集团对税务筹划未进行系统安排,无论在人手上,还是职能上,都未能充分体现,也未针对集团自身以及各控股/联营公司情况制定具体税务筹划方案,造成项目财务人员以及各公司财务经理凭自己的税务筹划知识与经验各显神通,未能做到好的税务筹划方案共享。 投资活动筹划不足 集团在组建部分合资公司时没有对注册地点选择进行统一要求,导致部分公司因未设在当地经济开发区或承诺享受与当地经济开发区同等优惠政策的地点注册,而未能享受更大的优惠。对个别符合条件的控股/联营公司未能灵活运用注册资本税务筹划。在运用再投资退税政策上略显不足。 筹资活动筹划不足 集团未设立集团财务中心,部分控股/联营公司资金富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 摘要 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贯穿于纳税于纳税人从战略管理到日常生产经营的方方面面,是一项庞大而系统的工程,它要求筹划人能够充分了解纳税人的各项涉税经济行为,从而对筹划方案应用以后产生的涉税收益可以作出正确的评估,以及对筹划中提供的纳税模式的运行效率及其被税务机关认可的程度有准确的把握,这要求筹划人有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节税原理、市场供求平衡原理及有关法律法规、税收优惠政策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筹划提供了广阔空间,本文通过重点、详细论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方法,为纳税人进行具体的税收筹划操作提供了指南,加深对税收筹划理论的认识,并对纳税人开展税收筹划活动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纳税筹划合理避税

目录 摘要 (1) 1 税收筹划概述 (3) 1.1 税收筹划的定义 (3) 1.2 税收筹划的特征 (3) 1.2.1 行为的合法性 (3) 1.2.2 时间的事前性 (4) 1.2.3 现实的目的性 (4) 1.2.4 行为主体为纳税人 (4) 1.3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纳税筹划的意义 (4) 2、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现状 (5) 2.1企业自身筹划目的不明确 (5) 2.2忽视企业内、外部涉税条件建设 (6) 3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合法对策原则 (6) 3.1合法性原则 (6) 3.2整体性原则 (6) 3.3风险性原则 (7) 3.4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 (7) 3.5利用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 (8) 3.6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8) 3.7延缓纳税期限 (8) 3.8顺应税务管理的要求 (8) 4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法概述 (9) 4.1税率式税收筹划 (9) 4.1.1转让定价筹划策略 (9) 4.1.2低税率筹划策略 (9) 4.2税额式税收筹划 (9) 4.2.1设立新企业的税额筹划策略 (10) 4.2.2企业分立降低税额的筹划策略 (10) 4.3税基式税收筹划 (10) 5、结束语 (10) 参考文献: (11) 致谢 (11)

税收筹划习题.doc

税收筹划习题: 1华润时装经销公司以几项世界名牌服装的零售为主,商品销售的平均利润为30%。公司准备在2012年春节期间开展一次促销活动,以扩大该企业在当地的影响。经测算如果将商品打八折让利销售,企业可以维持在计划利润的水平上。由于销售部和财务部在具体促销方案上存在分歧,于是董事长决定向普诚税务咨询公司的注册税务师进行咨询,咨询后提出以下三个操作方案。 其一,让利(折扣)20%销售,即企业将10000元的货物以8000元的价格销售。 其二,赠送20%的购物券,即企业在销售10000元货物的同时,另外再赠送2000元的购物券,持券人仍可以凭购物券购买商品。 其三,返还20%的现金,即企业销售10000元货物的同时,向购货人赠送2000元现金。 公司每销售10000商品发生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工资和其他费用600元,企业所得税率为25%。请从税收政策角度来选择最佳方案。 2.广发纺织品商场是上海一家大型纺织品销售中心。为了提高商场知名度,该商场举行宣传活动。2011年采用“买一赠一”的方式搞促销活动三次,通过促销活动增加销售额35690万元,同时赠送小商品2910万元。2012年2月26日当地主管国税机关对该企业2011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该企业在促销活动中作为礼品赠送出去的小商品没有按税法规定作视同销售处理。 应补增值税=2910/(1+17%)*17%=422.82万元 应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422.82*(7%+3%)=42.28万元 应补企业所得税=2910/(1+17%)*33%=820.77万元,应交个人所得税=2910/(1-20%)*20%=727.5万元对于促销活动企业共补各种税款=422.82+42.28+820.77+727.5=2013.37万元。根据征管法第63条规定,企业的行为属于偷税行为,给予该企业0.5倍的罚款处理。该公司董事会觉得企业做了“无用功”,公司财务负责人表示不理解。为避免上种情况再次发生,请从税收角度为商场提出处理办法。 3.晨风时装公司是全国知名的服装生产企业,主要生产西服和各种高档时装。2011年生产甲品牌高档时装全部委托分布在全国30多个大中城市的代理商销售的。为了宣传自己的品牌,提高本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该企业通过各种销售方式和销售渠道扩大自己产品的销售量。请对以下两个操作方案提出自己的筹划建议(假设销售数量为10000套)。 第一种方式:收取手续费。在与各代理商签订合同时,就与其确定甲品牌时装1000元/套(不含税价),代理手续费为100元/套。 第二种方式:视同买断。在与各代理商签订合同时,晨风时装公司以1000元/套扣减代销手续费100元,即以900元/套的价格作为合同代销价格,代理商仍以1000元/套(不含税价)销售出去。 4.2010年5月乙企业销售给甲厂3000多万元的货物。因甲厂无力支付货款,双方商定甲厂以一撞原购置成本为1500万元,作价3000万元房产抵偿该部分欠款,乙企业收回房产后以2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丙企业。“销货方产品销售出去了,过段时间后债务方用其产品或固定资产作价抵偿债务”,作为此类案例有没有税收筹划的空间?请你对上述案例进行合理筹划。 5.东源服装有限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最近接到一笔服装业务,对方企业东方时装厂是小规模纳税人,需要某款式服装10000件。该厂的负责人对这笔业务既可以采取经销方式,也可以采取来料加工方式。双方协商约定:如果采取经销方式,东源服装有限公司生产这批服装的布料可以由东方时装厂提供,也可以向其他单位购买,该布料目前的市场价格为125000元;服装21元/件(不含税):如果采取来料加工方式,则由东方时装厂提供布料,加工费8.5/件。经测算:东源服装有限公司在生产这批服装时,可取得电费、燃料等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3200元。东方时装厂只能提供由税务机关按3%征收率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经销和加工两种经营方式中,请筹划东源服装有限公司应采取哪种? 6.2011年10月8日,双泉酿酒实业公司接到一笔生产500吨粮食白酒的业务,合同议定销售价格1000(不含增值税)万元。要求在2012年1月8日前交货。在不同的生产方式下,消费税的实际负担是不同的。请

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自然人独资设执行董事章程本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公司是由一个自然人股东出资设立,为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股东承诺: ⑴在申请设立本公司前,未曾设立登记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⑵只投资设立一个一人; ⑶本公司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 第五条公司住所:; 邮政编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围: 。 .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具体填写)公司经营围用语不规的,以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 第八条股东, 通信地址:, 证件名称:,证件。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选择性条款:若为注册资本认缴制的公司,请选择下述第9条:) *第九条股东以货币出资万元,以(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在年月日前缴足。(注: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对出资的非货币财产须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 . .

集团公司内部交易行为的纳税筹划

集团公司内部交易行为的纳税筹划 龚厚平 目前企业集团规模越来越大,一个企业集团从管理层次来看:纵向上有若干个子公司、子公司下又有孙公司等;横向上有若干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等。集团公司内部交易行为,从整个企业集团来看,不会产生交易的现金流入;因企业集团内部独立法人(含子公司与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交易活动按征管法的要求应按独立企业之间的交易进行定价,按税法的规定进行征税,因此集团独立法人之间的交易会造成整个集团的税款流出。如果企业集团能配备熟悉税法的纳税筹划人员,能有效控制内部交易的税负,节约企业的税款的现金流出,有效降低企业集团的税收负担率。 本文从企业集团内部交易的三种常见方式(货币资金、不动产、动产转移)来介绍企业集团内部交易的的纳税筹划方法。 一、企业集团间货币资金转移的纳税筹划 因企业间的资金的充裕度各不相同,在一个企业集团内部,可能会出现不同的企业之间的资金借贷问题。 企业集团内部企业间资金的借贷会有如下的涉税问题:借入方而言,

一是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依据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二是企业经批准集资的利息支出,凡是不高于同期同类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的部分,允许在计税时予以扣除;其超过的部分,不准予扣除(《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32号)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包括基准利率和浮动利率,因此,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包括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和浮动利率。据此,在确定纳税人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的税前扣除限额时,作为参照的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也同样包括基准利率和浮动利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贷款支付利息税前扣除标准的批复》国税函[2003]1114号; 借出方而言: 一是除国家规定可以从事信贷业务的金融保险机构(包括经批准成立的企业集团内部财务公司)外,企业之间原则上不得直接从事信贷业务。企业之间除因销售商品等发生的商业信用外,其他的资金拆借发生的损失除经国务院批准外,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13号第四十六条)。 二是借出方还需就利息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依据《国家

税收筹划的策略

税收筹划的策略 Key word: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财务活动 financial operation企业所得税 enterprise income tax 纳税人 taxpayer 筹划策略 plan strategy 在当前中国制度的环境下税收财务已经不单单是一个热门的话题了,如果你够细心你就可以注意到,无论你是在做什么行业的生意、工作或者是其他,交税纳税都已经是不可避免的一个问题了。在当今我国现行的制度当中,由于税收财务也适用于外国来中国投资的公司或其他外资企业驻在中国的分公司,或者是中外联合的企业,应为它也是一个过程的过渡,所以在未来的几年里我们计划着税收财务肯定有会有着显著地变化的。每一个在中国经营生意的外国投资者都是需要了解清楚“负债”在中国目前的经济制度下指的是什么意思,不管是个人也好又或者是企业也罢,以及这些个人或企业是否有任何减免或豁免的资格,如果他们要是逃税的话,当然,在中国的经济制度下逃税会受到许多严重的惩罚,就和其他的国家是一样,所以企业或是个人根本就没有必要去付出远远要比你需要的更多的代价去冒这个险。在中国现在的经济制度下税收筹划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作为税务的制度规定,税收筹划会根据您现在所处的位置和您正在经营的业务范围的各异来征收不同的税种和不同的税率。当您在做投资结构的时候,要仔细具体的注意需要支付的增值税税率、关税和其他的营业税。 如果做到并且做好了这一点,作为您的预注册和规划阶段的一部分是非常重要的。税收筹划是在创业过程中一个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是至关重要的,要详细的注意的是税收问题是如何影响您的投资意见。如果没有,您将失去的是投资的激励机制,也会减少利得税负债的能力,以及增值税的收取。简而言之,如果没有考虑到税收,您的业务将不被认为是有经济效率的,即使业务的本身是有效的或者是有效率的,您将会花费的钱比花在您的业务上所必须要的更多。 正是因为如此,在中国的商业结构不仅仅只是一个简单的行政过程,也不纯粹的是获得许可证的法律才适用。它涉及到很多需要注意的细枝末节,在有关中国的税收征管和相对应的税收结构方面,公司法也是相同的处理,同样要按照税法行政和监管环境处理。由于所有的企业都是不尽相同的,每一个到中国做投资

高新技术企业税务筹划

[论文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纳税筹划合理避税财务管理 [论文摘要]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贯穿于纳税于纳税人从战略管理到日常生产经营的方方面面,是一项庞大而系统的工程,它要求筹划人能够充分了解纳税人的各项涉税经济行为,从而对筹划方案应用以后产生的涉税收益可以作出正确的评估,以及对筹划中提供的纳税模式的运行效率及其被税务机关认可的程度有准确的把握,这要求筹划人有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节税原理、市场供求平衡原理及有关法律法规、税收优惠政策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筹划提供了广阔空间,本文通过采用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对实际案例进行了剖析,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所得税筹划的理论、法律依据及运用一定的筹划方法,通过筹划前后的对比,阐述了筹划在企业理财中的重要作用。 一、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现状 我国现行所得税政策的优惠方式单一,基本上局限于税额的定期减免和优惠税率,要真正享受这些优惠,其前提是企业必须有利润,利润越多,优惠越多,这就体现在对有利润企业的事后扶持,对亏损和微利企业则起不到任何鼓励作用。例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收政策的规定》指出“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新办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这条优惠政策所起的实际效果是由高新技术企业前几年的盈利情况所决定的。而通过分析高新技术企业的财务特点可以知道,其投入产出在时间上具有不一致性,研究与开发项目的投入是及时发生的,而成果转化的产出却是滞后的,即使转化成功,其收益也是随着生产经营逐渐在将来释放,与前期的高额投人有一个较长的时间间隔。因此,大多数高新技术企业在成立至营业的两年内没有所得直至亏损,不能享受这条优惠政策,而高新技术产品一但商品化后,由于其高额利润,企业的税负水平较高,可见,如何在现行税制下充分利用优惠政策,合理安排经营策略,是高新技术企业思考的问题。其次,由于高新技术企业属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企业,科技产品成本结构中直接材料所占比例不断下降,间接费用的比例不断增加,大量的研究开发费用、技术转让费用等无形资产的支出往往大于有形资产的投入,此外购入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计价、摊销等会计处理方式的选择,也对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有影响,越来越多的高新技术企业已注意到这个问题。 1企业自身筹划目的不明确 企业所得税是国家对企业所创造的经营成果的部分无偿占有,它的征收客观上减少了企业可以自由支配的财富。由于企业所得税是直接税,具有不易转嫁的特点,所以企业认为只要有利润就要缴纳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国家“免二减三”的优惠政策后,很少有企业进行其他的所得税筹划,来合法避免企业现金流出。合法进行企业所得税筹划,不是偷税、逃税,而是更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为国家形成长期税源。目前,我国的高新技术企业多为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中小企业在发展中普遍面临的瓶颈,企业刚刚起步,信誉商誉尚未建立,同时高新技术产品一般具有高风险、高投资、高回报的特性,而在企业融资过程中,投资方往往更注重高风险性。由此可见,若企业自身进行所得税筹划目的明确,在企业内部建立专业所得税筹划队伍,将为企业避免资金外流,更有利于企业快速、长远发展。 2忽视企业内、外部涉税条件建设 税收法规的复杂性,国家税收政策的动态性,要求企业有专门的机构、专业的人员来进行所得税税收筹划工作。高新技术企业以其特殊性更注重研发机构以及新产品的销售,产品的高回报、高附加值和其固定资产在其资产结构中所占的比例常常忽视企业内、外部涉税条件建设。内部条件建设是指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

苏州有限公司,如何税务筹划,做到合理避税

什么是合理避税? 合理避税是指纳税人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通过合法手段和手段减少纳税的经济行为。通过合法手段精心安排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使之尽可能符合税法规定的条件,从而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 依法节税,只能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框架内操作。 一,地区差异: 为了鼓励特殊地区,(199-)国家给予特殊税收优惠或财政补贴;比如霍尔果斯企业所得税二免三减半,(-2347-)贫困地区增值税退(补)税,经济特区减免税,部分地方用财政收入补贴纳税人等。(-2630)Mr:赵 目前,我国一些经济落后地区或少数民族自治区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在税收优惠地区注册企业不仅最省税,而且合理合法。这里有一个在我们开发区注册企业的例子: 园区注册企业增值税由地方财政留存部:50%~90%扶持

奖励; 企业所得税地方财政留存:50%~90%扶持奖励; 财政支持按月返还,当月缴税,下月支持到账; 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可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后综合税负低于:3.16%; 案例研究: 苏州:某工业公司以1000万元的实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为例,对企业的扶持金额如下: 增值税奖励1000 * 50% * 90%=450万 企业所得税奖励1000 * 40% * 90%=360万 2000万税收,可以获得810万的财政奖励扶持 二,行业差异:

为了鼓励某些行业或者引导行业转向,政府对某些行业给予免税和低税率;比如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软件企业增值税税率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低; 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的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1.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的投资可确认费用,并享受所得税加扣除的优惠待遇。 3.企业通过技术合同登记注册的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咨询合同,可享受免征营业税的优惠。 4.此外,不同地方有不同的地方优惠和激励政策 三,性质上的差异: 《公司法》和《企业所得税法》不适用于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如个体户),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例如,在我们的城市

税务筹划中个人独资企业之核定的案例分析

税务筹划中个人独资企业之核定的案例分 析 我国是高税收的国家,在企业所赚得的利润中,将会有25%左右的利润无偿被国家征收,如果再考虑股东分配利润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则到手的钱就更少了。因此,税务筹划就显得相当重要了,问问就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在恶劣的税收大环境下,越来越多的企业被迫选择了非法手段求生存,铤而走险偷税漏税。有句话这样说:"愚蠢者去偷税,聪明者去避税,智慧者去做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的前提下,按照税收政策法规的导向,事前选择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处理自己的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的一种企业筹划行为。包括税负最轻、税后利润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等内涵,而不仅仅是指的税负最轻。 税收筹划是在法律法规的许可范围内进行的,是纳税人在遵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的前提下,在多种纳税方案中,做出选择税收利益最大化方案的决策,具有合法性。”税收筹划是近几年的新名词,2000年

代人们还是普遍采用“合理避税”这个概念,后来,理论界认为避税应当与筹划分开,就有了税收筹划这个概念。避税本身就是不合理的,因此,将合理的筹划与不合理的安排区分为税收筹划和避税。 所以对于企业而言,想要减轻高额税负,自然要采用税收筹划的形式减轻企业的生存压力。【陈183-757-04265】那么目前企业最佳的税收筹划形式无疑是"在有税收优惠的地区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注册"。将企业税负由40%锐减至5.9%,如此大力度的节税自然能最大的缓解企业的生存压力。 目前我国的经济区、开发区、西部大开发地区等,针对各类行业都有优厚的财政资金奖励。【陈183-757-04265】例如重庆正阳工业园区对注册企业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30%~50%扶持;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30%~50%给予扶持;个人独资企业(营改增)小规模的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征收之后享受个税税率0.5%~3.1%;企业如果本身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扶持的,可叠加享受重庆黔江正阳工业园的扶持政策。且不受地域的限制,外省市的企业也能享受重庆黔江正阳工业园的财政扶持政策。 案列分析: 以有限公司配套个人独资企业纳税为列:

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筹划方式

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筹划方式 企业所得税是企业税种中的重要税种之一,企业所得税是按照企业利润的25%征收,很多企业为了降低企业利润,会找各种票来抵扣成本,但是税法的完善已经明确了企业各项支出所占比例,那么企业所得税又该如何筹划呢 企业所得税筹划筹划方式可以从两方面来看,一方面是企业可利用当下的政策,另一方面是完善的财务制度。 关于财务制度方面我就不多说了,企业根据自身公司的实际情况来看,当下的政策有很多,关于税收的优惠政策有很多种,只是看企业是否能够享受。 苏北园区是作为总部经济招商的注册式招商政策,主要是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地方留存作为基数,奖励给企业。 苏北园区作为国家经济开发区,地理位置有很好的优势,以苏北园区为中心,周边机场可飞往全国各地,距离周边机场路程为一个半小时左右。 曾经被称为苏北最穷市宿迁市开说,近几年在产业结构调整下,经济发展水平已经领先苏北各市,京东近几年的发展也为宿迁带来了很多机遇,京东在宿迁的电商产业园汇集了全国各大电商纷纷落户,带动了宿迁经济的发展。洋河酒厂可以说是宿迁的纳税大户,近几年业绩市值不断增强,对当地的经济刺激起到很多帮助。最近几年宿迁又大力发展旅游业,各大旅游景区的完建,从苏北中心向外辐射,带动徐州,连

云港旅游产业的发展,可以说宿迁的发展在苏北已经起到一张名片作用。 过去宿迁学温州台州,现在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学宿迁,苏北小范围内的一带一路。由此可见,苏北正在蓬勃发展。话说回来苏北整体上在全国经济水平还是不错的,如果按片区划分的话,我觉得苏北属于中等偏上的范围。苏南一直老大,潮汕地区,浙江地区,福建莆田,广东南部,晋中这些地区经济发展都不错,苏北正在迎头赶上,可以说正在奋起直追。 那么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有压力的企业在选择税收优惠政策上就可以选择苏北园区了,通过运用合理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完善的财务制度,从而蕞大程度上增加企业利润,减轻企业税负压力。

集团公司税务筹划

企业集团税收筹划是从集团的发展全局出发,为减轻集团总体税收负担,增加集团的税后利润而做出的一种战略性的筹划活动。企业集团的税收筹划具有超前性、目的性、全局性等特征,它是现代企业集团财务战略的重要构成部分。对于企业集团来讲,由于其资金存量厚实,盘活、调度效果明显,因此在战略选择、兼并重组、经营调整等方面优于独立企业,在税收筹划方面有着独立企业所无可比拟的优势。 一、企业集团税收筹划基本思路 对企业集团的税收筹划,一般可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 1、缩小集团企业或集团的税基。缩小税基,可以减少应纳税额,例如在税法允许范围和限额内,实现各项成本费用扣除和摊销的最大化等,减少应纳所得额。 2、使集团整体适用较低的税率。在税法中除少数税种采用单一税率外,均有各种不同的税率,有的还采用累进税率,在税收筹划方面有着广阔的筹划空间。 3、合理归属集团企业或集团所得的年度。所得归属的处理,可以通过收入、成本、损失、费用等项目之增减或分摊而达到,但需要正确预测销售的形成、各项费用的支付,了解集团获利的趋势,做出合理的安排,才能享受最大利益。 4、集团整体延缓纳税期限。资金具有时间价值,延缓纳税期限,可享受类似无息贷款的利益。一般而言,应纳税款延期越长,所获得利益越大。当经济处于通货膨胀期间,延缓纳税的理财效益更为明显。 5、利用税负转稼方式降低集团税负水平。税负转嫁存在经济交易之中,通过价格变动实现,而集团内部企业投资关系复杂,交易往来频繁,为税负转稼到集团之处创造了条件。 6、平衡集团各纳税企业之间的税负。通过集团的整体调控、战略发展和投资延伸,主营业务的分割和转移,以实现税负在集团内部各纳税企业之间的平衡和协调,进而降低集团整体税负,这是企业集团在纳税筹划方面的特色。 二、税负转嫁筹划策略 税负转嫁是指纳税人在缴纳税款之后,通过各种途径,将税收负担转移给他人承担的过程,其旨在消除或减轻自身的纳税义务。税负转稼基本上与税法无关,只是利用商品购销过程中价格的控制而将税负转稼给他人,其行为并未侵害国家利益,亦不构成违法行为。因此,税负转稼受到企业集团的普遍青睐。商品或生产要素的供求弹性决定着税收能否转稼、如何转稼以及转嫁的有效程度。在税收转稼的问题上,较为常见的是:一部分税收通过提高商品或生产要素的价格,向后转嫁给商品或生产要素的购买者;另一部分税收则通过压低商品或生产要素进价,向前转稼给商品或生产要素的提供者。至于转稼程度的大小,则要视供求弹性的力量对比(即供给弹性和需求弹性之间的比率)而定。 企业集团由众多的独立企业组成,其若干企业在整个经济链条上,都可以看做中间商。中间商应能根据消费者需求的变化灵活调整自己的需求弹性。如果需求弹性大于供给弹性时,则向前转稼的可能性大,即税收会更多地落在商品或生产要素提供者的身上;如果需求弹性小于供给弹性,则向后转稼的部分较大,即税收会更多地落在购买者或最终消费者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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