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本翻译第五章 法律文本翻译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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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ample
– The parties hereto shall,first of all, settle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e contract by friendly negotiations. Should such negotiations fail,such dispute may be referred to the People’s Court have jurisdiction on such dispute for settlement in the absence of any arbitration clause in the disputed contract or in default of agreement reached after such dispute occurs.
该例句可译为:“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因合同而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如果协 商未果,合同中又无仲裁条款约定或争议发生后 未就仲裁达成协议的,可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解决。”
第一节 一般翻译的基本原则
• 关于翻译标准和原则,中外翻译理论界的认识 众说纷纭,可谓是百家争鸣。莫衷一是。严复 在总结前人翻译思想的基础上,于1898年在
《天演论.译例言》中提出“信、达、雅”三 字标准。“信”是指强调译文必须忠实原文, “达”是强调译文应该通顺易懂,“雅”是在 严复时代指的是桐城派风格,当代我们赋予 “雅”以新的含义,即指译文要有文采。
• 在西方,第一个对翻译原则进行探讨的翻译理论家 是泰特勒( Alexander Fraser Tytler,1747—1813)。 其 “论翻译的原则”一文中提出了著名的翻译三原 则:
A. The translation should give a complete transcript of the ideas of the original work( 译文应该是原著思想内 容的完整再现 / 复制 ) ;
B. The style and manner of writing should be of the same character with that of the original ( 译文的风格和手 法应该和原著属于同一种性质 ) ;
C. The translation should have all the ease of original composition ( 译文应该有原作一样通顺流畅的文笔 ) 。
• 美国著名翻译家尤金·A·奈达从语言学的角度出发,根据翻译的 本质,提出了著名的“动态对等”翻译理论,即“功能对等”。 “动态对等”中的对等包括四个方面:1. 词汇对等,2. 句法对 等,3. 篇章对等,4. 文体对等。在这四个方面中,奈达认为 “意义是最重要的,形式其次”(郭建中,2000:67)为了准确地 再现源语文化和消除文化差异,译者可以遵循以下的三个步骤。
翻译原则是指翻译活动必须遵循的准绳,它 是翻译实践的准绳,是衡量翻译工作效果的标尺。 法律翻译是语言的转换也是法律文化的转换。虽 然各种文体的翻译都始终不能脱离“忠实”和 “通顺”的标准,但各种文体的翻译也都有各自 的侧重点。法律文本属于权威性言论,其主导功 能是表达原作者的意愿。法律文本的特点是语言 的确凿性和语言风格的独特性。因此在翻译法律 文本时,应尊重原作者的权威,将原作者的意愿 表达得清楚、确凿,不能产生任何歧义,而且还 要保证译文的语言风格与原文相一致。
上所起的作用和效果的对等。
法律翻译原则
• 关于法律翻译的原则,国内一些学者,如杜金榜、邱贵溪 等已较系统地归纳和阐述过。杜金榜认为有三大原则:
1.语言从法原则。 2.存异求同原则。 3.比照补足原则。
第二节 法律翻译的基本原则
• 法律语言是一种具有规约性的语言分支,因此在翻译中, 综合翻译的总体标准同样适用于法律翻译.如严复的“信、 达、雅”,奈达的“功能对等”及翻译界广泛接受的“忠 实”、“通顺”、“流畅”等翻译标准,在法律翻译中都 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但是,与其他语言相比,法律语言 最重要的特点是准确、严密。当然法律语言也注重文采, 但当法律翻译中文采与准确不可兼得时,必须舍雅而求信; 另一方面,好的译文应当能正确反映出原文的内容和风格, 即语言功能对等。但法律翻译中更应当注重的是法律功能 对等(legal function),法律功能对等指原语和目的语在法律
✓ 第一,努力创造出既符合原文语义又体现原文文化特色的译作。 ✓ 第二,如果意义和文化不能同时兼顾,译者只有舍弃形式对等,
通过在译文中改变原文的形式达到再现原文语义和文化的目的。 ✓ 第三,如果形式的改变仍然不足以表达原文的语义和文化,可
以采用“重创”这一翻译技巧来解决文化差异,使源语和目的 语达到意义上的对等。
此例句是一个典型的法律长句,在翻译时,译者 除了要把原文中的信息准确无误地翻译出来之外, 还必须把原文的法律语言特征和语言风格传递出 来,让译文读者明确地感受到译文同样也是法律 文本。比如,将“should such negotiations fail”翻 译成“如果这些谈判没有结果”,尽管从信息准 确传递上讲没有任何错误,但由于法律文本属于 表达类文本,因此这样的翻译就没有反映出原文 的语言风格特点。
法律文TENTS
教学目标 背景知识 本章知识剖析
TEACHING AIMS 教学目标 • 学习本章之后,需掌握以下知识点:
• 1. 了解一般翻译的基本原则 • 2. 掌握法律翻译的基本原则 • 3. 能够初步进行法律文本的翻译
背景知识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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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译是有原则的,翻译原则与翻译标准紧密相关,其实翻译的 原则和翻译的标准在本质上也是一致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从译 者的角度来考虑翻译活动,而后者是从翻译评论家的角度来评 判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