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上海市2002年度专业人才开发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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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上海市2002年度专业人才开发目
录》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才流动
【发文字号】沪人[2002]46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人事局
【发布日期】2002.04.18
【实施日期】2002.04.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上海市2002年度专业人才开发目录》的通知
(沪人〔2002〕46号)
各区、县人事局,市政府各委、办、局人事(干部)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上海市2002年度专业人才开发目录》已经市政府同意并批准发布,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上海市2002年度专业人才开发目录》,指导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
附表:《2002年上海市专业人才开发目录》
上海市人事局
二OO二年四月十八日
上海市2002年度专业人才开发目录
为了推进本市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实施,以入世为契机,争取在政府转变职能和推进人才国际化方面取得先发效应,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调整和优化人才结构,提升人才国际竞争力,加快建立上海国际化人才高地,特制定《上海市2002年度专业人才开发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一、制定“目录”的依据
(一)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目录”制定紧紧围绕本市社会经济发展“十五”规划和2002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和发展目标,以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为中心,重点开发六大支柱产业、两大基础产业、四大新兴产业、都市型产业以及重点建设和发展地区需要的人才。
(二)人才市场的供需状况。“目录”的制定分析了近年来本市人才市场对各类人才的需求状况和市场的动态情况,分析了外省市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的专业分布,同时广泛听取了各个产业、各个地区以及用人单位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反映。
(三)本市人才资源的现实状况。根据2001年本市人才资源状况,对人才资源的结构、地区分布、产业公布进行的分析。
(四)市政府提出的关于加强本市人口综合调控的目标。上海的人才政策是坚持人才吸引和培养并重,加强人才能力建设,完善人才柔性流动政策与体制环境,进一步推进人才国际化战略的实施。
二、2002年人才开发目标
1、人才总量较大增长,结构不断优化。
2002年上海人才总量达到126万人。引进人才3万名,其中,吸引柔性流动人才1.5万名;入世后所需的金融、贸易、涉外法律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从总量的15%提高到
20%;人才分布从中心城区进一步向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发展地区集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