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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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正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UDC 613.62

:616-07

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 3230--82

苯中毒是接触苯蒸气或液体所致的急性或慢性疾病。急性中毒以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作用为主要表现;慢性中毒则以造血系统损害为主要表现。

除苯作业人员外,本标准也适用于接触含苯的工业用甲苯、二甲苯(但不包括纯甲苯、二甲苯)等的作业人员。

1诊断原则

根据短期大量或长期密切的职业接触史(作业工龄一般在半年以上,如车间空气中苯浓度明显高于最高允许浓度时亦可不足半年),和以麻醉作用或造血系统损害为主的临床表现,参考作业环境调查或现场空气中苯浓度测定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排除其它疾病所引起的中枢神经功能改变或血象改变,方可诊断为急性或慢性苯中毒。

2诊断及分级标准

2.1观察对象

常有头晕、头痛、乏力、失眠、记忆力减退等神经衰弱综合征的表现。若检查发现有以下改变之一种,在一个月内经过复查仍无变化者,可列为观察对象:

a.白细胞数波动于4000~4500↑/立方毫米;

b.血小板数波动于8~10万个/立方毫米,兼有出血倾向者。

2.2慢性轻度中毒

除上述症状外,化验检查经过一段时间观察,一般在1~3个月内检查3次以上,白细胞数基本低于4000个/立方毫米,或中性粒细胞数基本低于2000个/立方毫米,可诊断为慢性轻度中毒。

白细胞数波动于4000~4500个/立方毫米,结合下列辅助指标之一种,亦可诊断为慢性轻度中毒:

a.血小板数低于8万个/立方毫米,并伴有出血倾向;

b.中性粒细胞碱性磷酸酶活性明显升高:按生化定量法大于120单位,或按组织化学法积分值大于60;

c.中性粒细胞胞浆中毒性颗粒明显增多:积分值大于20或大于当地正常值。

2.3慢性中度中毒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诊断为慢性中度中毒:

a.白细胞数低于3000个/立方毫米,或中性粒细胞数低于1500个/立方毫米;

b.白细胞数低于4000个/立方毫米,血小板数低于6万个/立方毫米,并有明显出血倾向。

2.4慢性重度中毒

经血象及骨髓象检查,确定有再生障碍性贫血或白血病者,可诊断为慢性重度中毒。

2.5急性中毒

在短期内吸入大量苯蒸气,可迅速引起急性苯中毒。较轻者主要表现为兴奋或酒醉状态,伴有粘膜刺激症状,以及头晕、头痛、恶心、呕吐、步态蹒跚等。严重时发生昏迷、抽搐、血压下降,以至呼吸和循环衰竭。必要时可测定尿酚、血苯等,以明确诊断。

3治疗原则

3.1慢性中毒

可用有助于造血功能恢复的药物,并给予对症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或白血病的治疗原则与内科相同。

3.2急性中毒

应迅速将中毒患者移至新鲜空气处,立即脱去被苯污染的衣服,用肥皂水清洗被污染的皮肤,注意保温。急性期应注意卧床休息。急救原则与内科相同,可用葡萄糖醛酸,忌用肾上腺素。

4劳动能力鉴定

4.1观察对象

应注意观察血象的动态变化,并根据病情变化趋势,给予适当处理。

4.2慢性中毒

一经确定诊断,即应调离接触苯及其它有毒物质的工作。发给诊断证明书时,对接触苯者诊断为苯中毒;对接触含苯的甲苯、二甲苯等者诊断为含苯化学物中毒。在患病期间,并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安排。

4.2.1轻度中毒

一般可从事轻工作,或半日工作。

4.2.2中度中毒

根据病情,适当安排休息。

4.2.3重度中毒

全休。

4.3急性中毒

病情恢复后,一般休息3~7天即可工作。病情较重者,休息时间可适当延长。

5健康检查的要求

5.1苯作业工人应作就业前体检,并每年定期体检一次。

5.2体检时,必须作内科检查、白细胞计数和血红蛋白定量。必要时可作血小板计数、白细胞分类计数和骨髓象检查等项目。

5.3有条件的单位,可作中性粒细胞碱性磷酸酶活性测定,或中性粒细胞胞浆毒性颗粒计数等检查项目。

6职业禁忌证

a.就业前体检时,血象指标低于或接近正常值下限者;

b.各种血液病;

c.严重的全身性皮肤病;

d.月经过多或功能性子宫出血。

附录A白细胞计数法(试管法)(补充件)

A.1原理

用稀乙酸将血液稀释20倍,使红细胞全部溶解,滴入白细胞计数池中,在显微镜下计数,求得每立方毫米血液中的白细胞数。

A.2器材和试剂

A.2.1器材

生物显微镜、Neubauer氏血细胞计数池、0.02ml吸管、小试管、刺血针、2ml吸管。

A.2.2试剂

白细胞稀释液:采用3%乙酸溶液。

A.3稀释液的配制

采用3%乙酸溶液。即取冰乙酸3ml,加蒸馏水至100ml混合。亦可于上述稀释液中加美蓝或龙胆紫液1~2滴,便于观察。稀释液应经常过滤,以除去尘埃、异物或微生物的影响。

A.4方法

A.4.1取血

于小试管中加入稀释液0.38ml,然后用血红蛋白吸管自耳垂或手指取血0.02ml,立即吹入稀释液中,并将吸管壁的血洗入稀释液内,轻轻摇匀。

A.4.2计数

用小滴管自上述摇匀的稀释液中吸取少量液体加入血细胞计数池内,静置1~2分钟,在显微镜下用低倍镜计数4个大方格的白细胞总数,然后将该数乘以50,即得每立方毫米的白细胞数。

附录B血小板计数法(直接试管法)(补充件)

B.1原理

用一种能破坏血液中的红细胞,但能保护血小板形态完整的稀释液稀释血液,滴入血细胞计数池,在高倍镜下直接计数血小板数。

B.2器材和试剂

器材同白细胞计数法。稀释液用许汝和氏尿素稀释液。许汝和氏尿素稀释液配制法:尿素10g,福尔马林0.1ml,枸橼酸钠0.5g,加水至100ml,溶解后过虑,在冰箱内保存。

B.3操作步骤

a.用2ml吸管准确吸取血小板稀释液0.38ml置小试管中。

b.从耳垂采血,用0.02ml吸管准确吸取第一滴血,吹入稀释液中,并吹吸两次洗净吸管壁内的血。

c.充分振摇,滴入计数池,静置15~20分钟,使血小板下沉,以便计数。

d.在高倍镜下用计数红细胞所用的5个中方格中的血小板数,乘以1000,即得每立方毫米血中血小板数。

e.血小板在稀释液中表现为富于折光之小点,约为红细胞的1/2~1/3大小。

B.4注意事项

a.取血时动作要迅速,穿刺要深。

b.一定要用第一滴血,以使血小板保持完整,在稀释液中易于分散。否则,血小板因耳垂受挤压而破坏较多,形态也不规则,在稀释液中不易分散,这样,会使计数结果偏低。

c.尿素在室温中容易分散而失效,故稀释液尽可能小量配制,并保存于冰箱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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